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习水县部分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5〕319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习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东皇镇建制,设置东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龙街道。
(一)新设置的东皇街道辖原东皇镇杉王社区、天生社区、矿中社区、银龙社区、关坪村、白坭村、大坝村、大陆村,街道办事处驻大陆村。
(二)新设置的杉王街道辖原东皇镇黑鹿社区、虹顶社区、大榜村、木楠村、羊九村、太平村、天鹅池村、长嵌沟村,街道办事处驻虹顶社区。
(三)新设置的九龙街道辖原东皇镇府东社区、府西社区、新华社区、伏龙村、图书村、黄木坪村、马皇坝村,街道办事处驻府西社区。
二、同意从隆兴镇行政区划中析置马临街道。
新析置的马临街道辖原隆兴镇临峰村、尚华村、五一村、向阳村、沔山村,街道办事处驻临峰村。析置后的隆兴镇辖隆兴社区、柑甜村、龙溪村、永胜村、新光村、陶罐村、淋滩村、滨江村,镇人民政府驻隆兴社区。
三、同意撤销民化乡、二郎乡、二里乡、桃林乡、大坡乡、三岔河乡、程寨乡建制,分别设置民化镇、二郎镇、二里镇、桃林镇、大坡镇、三岔河镇、程寨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四、行政区划调整后,习水县辖东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龙街道、马临街道、民化镇、二郎镇、二里镇、桃林镇、大坡镇、三岔河镇、程寨镇、良村镇、仙源镇、回龙镇、习酒镇、土城镇、桑木镇、永安镇、官店镇、同民镇、醒民镇、隆兴镇、温水镇、寨坝镇、双龙乡、坭坝乡,共4个街道、20个镇、2个乡。
五、习水县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六、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fgwj/zfwj/qfh/201601/t20160106_364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