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宿迁晚报讯 (记者 徐贻林) 昨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党校召开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的决定,全面部署我市区划调整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决定对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的具体方案是:一、撤销宿豫县,设立宿迁市宿豫区。宿豫区辖原宿豫县的顺河、皂河、大兴、来龙、蔡集、王官集、黄墩、晓店、陆集、仰化、丁嘴、关庙、新庄、侍岭14个镇和曹集、保安2个乡以及宿城区的井头乡,区人民政府驻顺河镇;二、将原宿豫县的耿车镇、埠子镇、洋北镇、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三棵树乡和泗阳县的洋河镇、郑楼镇、中扬镇、仓集镇、屠园乡以及泗洪县的陈集镇划归宿城区管辖。调整后,宿城区辖双庄、耿车、埠子、洋北、龙河、洋河、郑楼、中扬、仓集、陈集10个镇和幸福、项里、河滨、古城4个街道及罗圩、南蔡、三棵树、屠园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中山路。
记者同时获悉,我市这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除沭阳县原建制保持不变外,泗阳、泗洪、宿豫、宿城都有调整。调整后,宿豫区由原宿豫县的23个乡镇减少为17个,总面积由1585平方公里减少为1254平方公里,总人口由96万人减少为68万人;宿城区由原来的1镇、1乡、4个街道增加为10个镇、4个乡、4个街道,总面积由原来的136平方公里扩大到854平方公里,总人口由原来的25万人增加到81万人;泗阳县乡镇总数由23个减少为18个,总面积由1726平方公里减少为1418平方公里,总人口由117万人减少为94万人;泗洪县乡镇总数由26个减少为25个,总面积由2810平方公里减少为2731平方公里,总人口由100万人减少为95万人。
这一调整方案,是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省民政厅、省社科院、省设计院、东南大学、同济大学的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形成中心城市特色、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充分考虑各地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地理等实际情况,经过反复研究后确定的。
此次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是宿迁发展史上又一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更是加快宿迁发展,实现后发快进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和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