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关于调整
行政区划,将齐河县划归济南的议案的答复(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
田庄等36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调整
行政区划,将齐河县划归济南的议案,经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改作第18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将齐河县划归济南市的问题,2004年10月11日,济南市
人民政府在向省政府呈报的《关于请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请示》(济政[2004]117号)中也曾提出:“建议跨黄河向北适当扩大济南市行政辖区,可考虑将济南毗邻的县调归济南”。
省和厅领导对这件事都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省民政厅与济南市民政部门进行了沟通,省政府朱茂民副秘书长也代表省领导与德州市领导就划齐河问题进行了通气。
济南市现辖6区1市3县,总面积8177平方公里,总人口574.3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当时的发展需要,济南曾做过几次大的区划调整,如1986年,对市区、郊区和历城县之间的调整;1989年,将德州的济阳、商河两县划归济南市管辖等。这些调整都对济南的
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之后,除2001年6月长清撤县设区外,没有做过大的调整。
您提出的区划调整
方案, 对于扩大济南
城市规模,加快省会城市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要做好这件事还有个过程,还要做很多工作:
齐河县位于济南北部,总面积1411平方公里,总人口60.8万人,县城距济南市区仅10多公里,与济南市隔河相望,地理位置优越,
交通十分便利。将齐河县划归济南市管辖,对于加快济南的发展,尽快实现济南北跨的目标意义重大。
历史上也曾多次动议将该县划归济南市,但主要因为水利问题没有划成。齐河县境内有两个大的引黄干渠----潘庄干渠和李家岸干渠,是德州市农业灌溉的主要渠首,对德州农业引黄灌溉意义十分重大。1989年,济南市提出将齐河、济阳两县划归济南时,德州市以两个干渠对德州农业用水关系重大为由,坚决不同意调整,为适应济南市扩大市区的要求,省里最后只好将德州市的济阳、商河两县划给了济南。
鉴于以上情况和分析,我们认为,济南市提出的区划调整的要求,对两市的经济发展关系重大。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我们将按省领导的意图积极搞好配合,争取早日解决好这个问题。
(2005年1月21日,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李万章处长赴珍珠泉宾馆,向田庄等代表作了当面答复,田庄等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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