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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还行政区划本来面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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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4-23


国家为了实现其对政区的有效管理,往往是将它分成若干块,并分设二级行政机构实施管理。对于区域较大的国家,还可以再次细分,形成三级、甚至四级单位,这就是行政区划依据的根本基础。

区域中的居民往往是聚居于各个居民点,并因集散程度与规模不同在区域内形成村、镇、市的单位。因此,区域行政机构的实际职责就是管理区域内行政事务,协调内辖村、镇、市的发展。在这里,居民集聚区与区域是点与面的关系。

进入工业化时代,城市规模发展迅速,当有的城市集聚了辖区内大部分人口时、或者城市化区域覆盖辖区大部分地方时,在行政管理上往往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由于区域变成了都市区,于是区市合一,城市直接隶属于上一级行政区;另一种则仍然是实行区域管市,如美国的一些县与辖市的关系,对于它们而言,城市若升级除了可能带来混乱外,并无其他实际的意义。



我国的行政区划体系成型于2000年前的郡县制,随着由于人口、版图的不断扩大,县以上不断更迭州、府、司、道等中间机构,但都是以县为核心行政架构,实现对王朝疆域的有效管理。进入二十世纪,中国也踏入了快速城市化进程,城市在行政区划中如何定位,在操作中也曾多次反复。

我国行政区划管理明显受到两大因素的影响。

第一,是行政级别的影响。由于官本位与长期计划体制的影响,行政区划不仅是政府行政权的分解,同时也是各层官员、体制资源配置的标准。同样是城市,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等不同的行政级别。

一个城市是否能获得级别的提升,往往不仅仅取决于其城市规模、经济总量的大小,经常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一旦城市级别提升了,就能获得更多的自主权限、资源配置、计划指标,对于行政官员而言,个人的自身行政级别提升空间也相应拓宽了。由是导致出现片面追求行政升格为城市发展目标的现象,同时也加剧了城市管理体制的混乱。

第二,市管县体制严重制约了我国行政区划体制的良性发展。市管县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所产生的一种特有模式,我国城市化发展较晚,在国民经济建设时期,为了确保工业发展有足够的支持与保障,采取了市(尤其是工业市)管县的模式,通过低成本从辖县农村获得生产要素来支持经济发展。

进入八十年代,为了促进城市化发展水平,我国加快了市管县体制的设置,到目前为止,除全国民族自治地区和其他十数个地区外,均已实行市管县。这种体制带来许多可笑的现象,许多城市号称有近千万人口的大市,中心城市的人口也许不到其总人口的十分之一。我们城市化水平明明只有30%左右,但现在却绝大部分居民都是市民了。城乡不分,导致区域的经济建设重点也是含糊不清的,既然都是城市,因此各级官员热衷于发展城市经济,倾区域内所有资源集中于城区,纷纷声称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大搞形象工程。在市管县的体制下,县域经济发展被边缘化,出现了“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市吃县”或“市刮县”的局面。

另一方面,一些县域地区城市化遭遇到尴尬,县辖镇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必须寻求行政级别的上升,否则就因为体制资源配置的缺陷,制约当地的发展。但这与县的根本利益发生冲突。例如我国有第一镇之称的浙江苍南县龙港镇,升格为市就必然与苍南县产生利益冲突,而在现有体制上,龙港镇若不能突破行政级别的提升,经济发展就将继续遭遇瓶颈。



行政区划管理框架的设置,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国家行政管理的水平。关于近来日盛的行政区划调整,我认为更应该体现以下两点原则:

第一,尊重行政区划的本来面目。城市与区域是点与面的关系,是广域区(如省、县)管辖狭域的点(市、镇),这一点非常重要,否则,就会出现如市管县所存在的许多问题。

我国是一个城市化水平较低的国家,但同时也是人口大国,实现城市化发展的主要解决途径是依靠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在市管县的体制下,市的级别等于或高于广域区(如县),特别是中心市的地位被拨高,导致许多经济要素因为行政影响的原因被不合理集中。另一方面,由于级别的限制、对上级行政利益的确保,小城镇建市的门槛被抬高,城市化发展受到关键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中心城市人口日益密集,各种都市问题严重加大了城市经济发展成本,市民生活质量被降低,劳动力的高度流动性也形成了城市的不稳定因素,

第二,行政区划应体现保障各地经济均衡发展的原则,更不应该因为不合理的行政区划加剧经济发展的差异。具体体现在,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不应该因为行政区划的原因,对自己所处的区域自卑或自豪;对于官员而言,不在行政设置上形成恶性攀比,搞形象工程来加重人民的负担。例如抚顺党章地区的“市民”与“县民”之争,湖南怀化的“洪江事件”都是对我们现行行政区划体制的有力嘲讽。




关于行政区划改革的思路:“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创新市制,乡镇自治”,个人认为比较符合行政区划管理的本来面目。

从探讨的角度来看,对行政区划改革有如下看法:

第一,行政区划管理层级框架应该是以广域区为基本线索。按照“缩省并县”的原则,我国下属的广域区行政管理框架应该是“省-县”两级。广域区的层级应该保持较强的稳定性,它的职责是管理区域内的行政事务,协调辖区的市、镇、下级区的均衡发展,维护发展秩序等等。

第二,降低区域内小城市的设置门槛,增加其经济管理方面的自主权限,使得其能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最主要的力量。城市是广域区内的点,区域内的城市与城市是合作的伙伴而不是管辖关系。市、镇、与乡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

第三,城市建制要淡化行政级别的概念。城市是一个社区经济组织,城市的发展带来的应是经济的回报,而非官员们的政治仕途回报。只有当城市发展的足够大,能全部承担其所属的广域区的行政职能时,才可以借助广域区的行政职能实现县市合一。

要淡化城市行政级别,具有可操作性,更有利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应该借鉴现有的村民自治的经验,对于小城市实现社区自治。对于小城市、镇而言,其规模只相当于大城市的普通社区,通过城市部分管理职能的自治,有利于促使城市经济发展更符合市民的利益,更贴近城市的需求,也更有利于民主监督的有效实现。实现城市社区自治,并不会影响到中央管理的稳定性。我国的国家管理行政权可以通过对广域区的管理,落实中央政府的治理行为,而社区管理只限于小城市、城市社区自控事项的管理,两者实现有效的结合,可以弥补中央治理在末端可能的失控现象,更有利于国民经济宏观与微观的协调发展。

要控制广域区变成广域市泛滥的现象。我国真正具备市省合、甚至市县合一条件的城市并不多,因此增设立直辖市、甚至所谓的(广域)都的意见,既不合理,也十分可笑,是官员及个人对待行政区划管理的心理偏差。

缩省并县,形成的“省-县”两级国家行政权力的分解,谨慎采用市县合一体制。县管理市、镇、乡等若干自治社区,还行政区划之本来面目。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4-06-14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9 17:30:36的发言:
按照民政部正在讨论的方案,以后增设的直辖市都是副省级的,官员的级别不会提高,但少了一个省里的婆婆,直接归国务院管。


“副省级直辖市”,真是会动脑筋。中国又多一种市。以后中国只能评定十大城了,总之“市”就搞不明白了。
山南西,剑南东西川诸道都统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4-06-14
好,真是好!
撤销地级,乡级。实行:省(都市省,自治省)-  县(省辖市) -市,镇,村 三级
                   -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4-06-04
以下是引用lshsh在2004-6-3 17:35:44的发言:
市、县级别相同,但在官僚及公务人员设置应有明显区别。
市财政自理,公务人员设置应以财政收入为依据来设置 
县的公务人员设置以国家规定标准设置,财政可由国家适量补贴


这样那些无法养活自己的穷市就会主动要求恢复为县了。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4-06-03
市、县级别相同,但在官僚及公务人员设置应有明显区别。
市财政自理,公务人员设置应以财政收入为依据来设置 
县的公务人员设置以国家规定标准设置,财政可由国家适量补贴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4-06-01
可以说楼主跟我一样,也是稳省并县下设市镇乡派!
如果我是管理员,此帖早为精华矣。
抗议版主!也许就是在向周不通抗议!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4-05-27
以下是引用周不通在2004-5-9 11:25:45的发言:
因为主贴被删,就接贴在这里吧。
============================================
增设50个直辖市的建议
近来增设直辖市的消息,使得许多官员、区划爱好者热血沸腾,兴致很高,纷纷推荐备选城市,粗粗算来也有几十个了。根据大家争论理由与依据,我也提出一些设想,与大家诚意探讨:
1、增设50个直辖市,争取覆盖全国。如此操作,可以满足全国人民都生活在直辖市的范围内的愿望,都是大都市的市民,能增进全国人民的自豪感。谁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高,已经达到了100%。而且还有近亿人的城市,比如由河南改组的郑州市、四川改组的成都市等等,天啦,世界肯定为之一振,必会惊呼:一夕之间,一纸之令,在城市经济发展领域里,中国就取得他们几百年不曾敢想象的巨大进展。
对于政府官员而言,可以在自己官邸前面兴建直辖市级别的大型城市广场,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谁敢指责我们搞形象工程?作为一个几千万人的大都市,建10平方公里的广场、200米宽的大马路,不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2、原来的县、市都改为市辖区。一个直辖市可能会有上百个辖区但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在直辖市与区之间设置府、都等过度性层级。我们没有必要受行政区划基本定义的制约,只要能满足全国人民都是都市区市民的愿望,就应该不断创造中国特色。谁叫咱们的行政区划与官员的行政级别密切相关,与体制资源的配置密不可分呢?
这样改革我认为积极意义非常大,除了上面所体现的好处外,还有:
第一,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区划管理道路,将区划管理、吏制管理、计划管理等等许多复杂的体系合为一体,节省了管理成本;
第二,直辖市比设置省而言,可以减少管理层级,理所当然地节省成本,重庆模式不是大家所津津乐道的吗?虽然有些人会认为把寺庙改为分庙是不会减少和尚编制的,但减少寺庙的建制也是件好事呀。
第三,对GDP的拉动将产生巨大影响。众所周知,在中国,城市行政级别的提升,就意味着地价的上涨,不动产的增值,谁都知道这是一块多大的蛋糕呀。如果房价能增值到每平米100000万元,我们就可以正式宣布,50%以上的中国人是百万富翁了。
第四,第五,尚在总结之中。但我相信应该肯定还会有更多积极意义的。



割下自身肉,带泪和血咽。
坚决反对乱设市乱提级别


共和国----------省-----------自治区
|
厅----------自治州(自治厅)
|
( 虚一级 ) 市----县---旗---自治县
|
镇 -------乡----自治乡----城区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4-05-27

原因
第一,是行政级别的影响。
第二,市管县体制严重制约了我国行政区划体制的良性发展。
分析得好

建议对策
第一尊重行政区划的本来面目。
第二,行政区划应体现保障各地经济均衡发展的原则

对策也不错

于行政区划改革的思路:“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创新市制,乡镇自治”,

思路单纯

坚决反对乱设市乱提级别


共和国----------省-----------自治区
|
厅----------自治州(自治厅)
|
( 虚一级 ) 市----县---旗---自治县
|
镇 -------乡----自治乡----城区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4-05-20
提一下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4-05-10
直辖市直接归国务院管,这和市管县导致的市压县、市吃县有什么分别。
一个省辛辛苦苦把一个地方发展起来,结果一下就被国务院拿走了。
国务院才是最大的黑手。

干嘛老研究人家是不是马甲,有什么关系吗?无事生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18 16:16:35编辑过]
爱我党爱我军爱祖国爱人民反对美帝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变色!!!
讲民主讲自由讲人权讲法制抵制毛左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不动摇!!!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4-05-09
按照民政部正在讨论的方案,以后增设的直辖市都是副省级的,官员的级别不会提高,但少了一个省里的婆婆,直接归国务院管。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4-05-09
呵呵。弄得我否认也不是,承认也不符合实情。

我觉得区划管理是很值得探讨的,来这里还可以了解一些区划资料与知识。不过我的贴被删还是有点不爽。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4-05-09
这个被删的贴子语言犀利,字字见血,从板主的角度考虑应当删掉才是。但是此贴一出,就更使我坚信“周不通”是某个斑竹的马甲了,表达一些不好用原本注册名的发贴。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05-09
因为主贴被删,就接贴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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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50个直辖市的建议


近来增设直辖市的消息,使得许多官员、区划爱好者热血沸腾,兴致很高,纷纷推荐备选城市,粗粗算来也有几十个了。根据大家争论理由与依据,我也提出一些设想,与大家诚意探讨:

1、增设50个直辖市,争取覆盖全国。如此操作,可以满足全国人民都生活在直辖市的范围内的愿望,都是大都市的市民,能增进全国人民的自豪感。谁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高,已经达到了100%。而且还有近亿人的城市,比如由河南改组的郑州市、四川改组的成都市等等,天啦,世界肯定为之一振,必会惊呼:一夕之间,一纸之令,在城市经济发展领域里,中国就取得他们几百年不曾敢想象的巨大进展。

对于政府官员而言,可以在自己官邸前面兴建直辖市级别的大型城市广场,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谁敢指责我们搞形象工程?作为一个几千万人的大都市,建10平方公里的广场、200米宽的大马路,不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2、原来的县、市都改为市辖区。一个直辖市可能会有上百个辖区但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创造性地在直辖市与区之间设置府、都等过度性层级。我们没有必要受行政区划基本定义的制约,只要能满足全国人民都是都市区市民的愿望,就应该不断创造中国特色。谁叫咱们的行政区划与官员的行政级别密切相关,与体制资源的配置密不可分呢?

这样改革我认为积极意义非常大,除了上面所体现的好处外,还有:

第一,走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区划管理道路,将区划管理、吏制管理、计划管理等等许多复杂的体系合为一体,节省了管理成本;

第二,直辖市比设置省而言,可以减少管理层级,理所当然地节省成本,重庆模式不是大家所津津乐道的吗?虽然有些人会认为把寺庙改为分庙是不会减少和尚编制的,但减少寺庙的建制也是件好事呀。

第三,对GDP的拉动将产生巨大影响。众所周知,在中国,城市行政级别的提升,就意味着地价的上涨,不动产的增值,谁都知道这是一块多大的蛋糕呀。如果房价能增值到每平米100000万元,我们就可以正式宣布,50%以上的中国人是百万富翁了。

第四,第五,尚在总结之中。但我相信应该肯定还会有更多积极意义的。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5-06
好贴
这是好贴,简单明了,浅显易懂。
其实道理很简单的,但是实行很难。
取消行政级别,县管市、镇、乡,意味整个政治体制和行政文化都要根本改变。
现在的体制是以权力为本,以控制为目的,从这个角度,是十分合理和优美的。所以2000年来的王朝乐此不疲。
而要“恢复行政区划的本来面目”,就是要以人为本,以平等发展为目的,这需要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以及政治文化的改变,没有这个前提,削足适履,结果只会更坏。改革开放几十年来,这样的例子已经很多,在一块不适合的土壤上搞机械移植,只会结出苦果,股市是这样,医疗改革也是这样,国企改革也是这样,还有教育改革等等,最终结果还不如不改。

要按照搂主所言““恢复行政区划的本来面目”,应该以居民自治和中央地方合理分权为前提,因为只有居民自治,才能取消行政级别,取消等级制,取消权力干预发展;只有中央地方合理分权,才能避免跑部钱进,才能因地制宜。否则,官员上级任命,一个乡长和一个市长级别是不可能一样的,里面的权势和油水也是不一样的。
我的理想是搞联邦制,但是不能一蹴而就,还是赞同QQme和vladimir 两位的看法,应该先就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做适当规范,以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不能朝令夕改,逐步过渡,这才是稳妥理性的做法。

还有,为了强化控制,以前是改土归流,现在弊端极大,都是短期效应,政绩工程,一任官员一个想法。应该改流归土,发展要有稳定性和连贯性。




爱我党爱我军爱祖国爱人民反对美帝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变色!!!
讲民主讲自由讲人权讲法制抵制毛左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不动摇!!!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5-05
非常好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5-04
楼主有水平!!!好文章,希望官吏们多看几眼!!!!
保留县制: 中国应当立即停止设立县级市!!!
规范市级: 停止撤县设市,撤地设市,划地设省级市.不使市的概念和市的级别混乱( 现在的市有N个级别,极为混乱).
调整省域: 增省.直辖市方案慢点来!不要图多!大家不要乱分,要不然就变成"瓜分"了!!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5-04
矫枉必须过正,要遏制就要把市的级别定在县的下面。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5-04
县市平级,遏制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5-04
以下是引用汉州人在2004-4-30 22:22:27的发言:
楼主不错!!!!
但我请教各位一下:
按照楼主的意思想一下“省县直辖”后,那现在的市(比如成都,武汉等大城市)又叫什么呢?

省辖市就可以,或者说是县级市,就是县市合一的体制,而现在的县级市基本可以改为县瞎市。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5-02
支持楼主的基本观点。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5-02
以下是引用汉州人在2004-4-30 22:22:27的发言:
楼主不错!!!!
但我请教各位一下:
按照楼主的意思想一下“省县直辖”后,那现在的市(比如成都,武汉等大城市)又叫什么呢?



“省县直辖”是有前提的,是缩省并县。而缩省并县的前提,是我国行政模式的改革。中央政府从部分管理范围内退出,只负责必须由中央政府执行的职能,经济建设、地方发展的主要管理职能在省级行政。只有这样,经济政策才更符合各地的实际需要,增设省级行政框架才有可能。

“省县直辖”后,对于较大的市如何管理,我的看法可以借鉴两种模式:

第一,类似于美国、日本模式。不论城市规模多大,仍旧是县管市。不能因为城市发展了,城市的级别就提升,因为在我国实际操作中,一般都容易去追求形象工程。

第二,类似于中国台湾、韩国模式。对于比较大的城市,可以实现市县合一,成为县级市(在省县模式下算是很高的级别了)。该市在行政上同其他县,在体制资源配置上,不应该凌驾在其他县之上。直辖市也同样。

不过我的看法是,城市经济的发展从来是此兴彼衰,城市行政级别的起落是一种很昂贵的发展成本,应谨慎采用市县合一体制、尤其是市省合一(直辖市)模式。

QQme 的意见“反对直辖”很有道理。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4-30
楼主不错!!!!

但我请教各位一下:
按照楼主的意思想一下“省县直辖”后,那现在的市(比如成都,武汉等大城市)又叫什么呢?
坚决支持:
1).省直辖县、市、州
2).大省分小、小县并大”
3).县辖镇乡;市州辖虚级区或乡镇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4-30
好文章。长见识。搞区划的都应来看看。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4-27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
理顺市制,还城市本来面目;
乡、镇、市(县辖市)、社区(县级市下辖社区)实行社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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