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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3:40:36的发言:“一市一区”、“一市两区”,这样的地级市确实没有必要保留,但是,“一市四区”、“一市多区”的地级市,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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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长矛在2004-7-23 13:28:32的发言:恢复“市”的本来面貌,将行政区划的“市”改回真正意义的城市的‘市”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能够统一意见,我们的改革思路就会很明晰。 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的“市”,应该是不辖县的。城市的特点是非常明晰的,不同于广大农村的县。我认为,市应该是在城市管理上的基本行政单位,“区”不应该是一级政府,不应该有决策权,而只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理论上现在的区和街道办事处应该是同一的。象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性城市,在市区可以设立20-30个区级派出机构或者更多。小一点的城市,相对设立少一些的区。总之,在城市一级,市政府直接通过派出机构管理市政,减少政府层级,保障政令畅通。 原来所辖的县,可以由省一级政府直接管理;也可以设立“郡”一级政府(或其他称谓的建制),统一管理所辖的市和县。前一种方式需要撤销地区一级政府,形成省-县市2级政府;后一种方式只需要合并一些地区,省政府改组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也形成实质的郡-县市2级地方政府。县市以下的,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均改为派出机构,减少管理层次。我个人认为,2种方式结果是一样的,看改革震动大小。 例如象北京,可以设立北京省(或首都省,合并廊坊市),同时设立北京市,管理城8区(可以将城8区拆散成多个区级派出机构),原来的顺义、昌平等县区直接隶属北京省(或首都省)。北京市和顺义、昌平等北京省(首都省)的属县,不具有从属关系,但从级别上高出一些。这样,北京市政府专注于市政建设和管理,北京省(或首都省)负责整个大首都地区的管理,职能可以清晰的分开。 如果套用第2套方案,设立郡级行政区划,基本原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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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4-5-8 8:37:28的发言:为什么不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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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hand在2004-7-23 10:11:35的发言:[quote]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3:40:36的发言: “一市一区”、“一市两区”,这样的地级市确实没有必要保留,但是,“一市四区”、“一市多区”的地级市,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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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快刀浪子在2004-5-8 1:03:14的发言:设一个区的市还不如不设区!
以下是引用枭雄一世在2004-5-8 12:56:42的发言:保留地级市(设区、不管县)可以理解为省县直辖。只保留地级市市辖区,地级市不管县(县级市)。不过原先整县改区的远郊区最好能恢复县。让地级市成为纯城市性质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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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实在在2004-5-8 11:06:48的发言:[quote]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0:48:5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8 8:42:21的发言: 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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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0:48:52的发言:[quote]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8 8:42:21的发言: 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8 8:42:21的发言: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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