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区分行政区划的通名和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
对于县及以上的一般管理机构的名称都是“政府”,
但是县下的就不一定了,
乡、镇的行政管理机构仍然是政府,
街道的行政管理机构是办事处,所以叫“街道办事处”,
社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叫居委会,村的叫“村委会”
但是问题是,在社区化之前,村一级的居委会是没有通名的,
只不过人们仍然把它称为居委会而已。
所以不是 XX居委会 变成了 XX社区,而是 XX居委会 变成了 XX社区居委会。
与之类似的有以前的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是没有通名的,XX人民公社 指的是机构而不是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