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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论]国民政府文官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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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6-20
人事制度之官等职等:
  区分为十四职等,分属于简任、荐任、委任三官等之内:
1.简任官等,分为第十职等至第十四职等,如各部常务次长为简任第十四职等,司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
2.荐任官等,分为第六职等至第九职等,如科长为荐任第九职等。
3.委任官等,分为第一职等至第五职等,如最基层之书记列为委任第一至第三职等。
[ 此帖被北极星在2008-12-29 13:47重新编辑 ]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6-20
这么简单?还有吗?
和区划怎么联系在一起呢?举几个例子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6-20
所有民选首长均为特任官,也就是法理上所称之政务官,不过县市以下有对应之文官职等。至于各部会或各地方政府之副首长及第一级主管, 虽然也是政治任命的政务官, 但有其对应之文官职等,如
目前台湾的地方政府首长职等:
省:省主席一人( 特任官)、比叙十四职等的副主席一至二人,省政委员九人、省谘议会议长一人
直辖市:市长一人( 特任官)、副市长二人,职务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秘书长一人(依公务人员任用法任免)、除人事一条鞭之职位外,其余一级主管均与市长同进退(职务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
省级的联合服务中心:主任由行政院副院长或政务委员兼任,执行长则为政务官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或相当层级具行政经历人选兼任之。
县市政府:县市长一人( 特任官),副县市长一人(人口在一百二十五万人以上之县市,得增置一人,职务比照简任第十二职等)、主任秘书一人 (依公务人员任用法任免)、除人事一条鞭之职位外,一级主管中三人以机要人员方式进用,人口在一百万人以上,未满一百二十五万人者,得增置一人;人口在一百二十五万人以上者,得增至二人(一级单位主管最高为比照简任第十一职等)。
乡镇市长:政务官, 比照十职等
直辖市辖区长:荐任第八至九职等, 事务官
省辖市辖区长:荐任第八至九职等, 事务官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6-21
我想问,事务官和政务官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6-21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6-21 11:09:09的发言:
我想问,事务官和政务官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國民政府北伐完畢後, 一開始建立文官制度時就有啦
人民政府的官制問題是, 由於要表現革命, 一律平等, 最初完全不弄任何等級, (某個角度來看, 民進黨基於民選授權原則, 大規模擴大政務官人數與範圍, 也有類似的問題) 等到後來發現這樣根本做不了事, 就直接拿職務當職等分類, 而這也導至職務成為編制標準.
就以解放軍來說, 1955 年以前與文革期間都沒有軍銜, 於是就有所謂正軍級副師級等, 而現今雖然已有軍銜, 但部隊編制標準還是以正團級副營級這些為主.
說句實在話, 革命後在官制上其實是倒退, 國民政府的文官制度沒有北洋政府嚴謹, 而人民政府有意義的文官制度近年來才開始建立起來.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6-25
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6-21 21:56:4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6-21 11:09:09的发言:
我想问,事务官和政务官是什么时候分开的?

國民政府北伐完畢後, 一開始建立文官制度時就有啦
人民政府的官制問題是, 由於要表現革命, 一律平等, 最初完全不弄任何等級, (某個角度來看, 民進黨基於民選授權原則, 大規模擴大政務官人數與範圍, 也有類似的問題) 等到後來發現這樣根本做不了事, 就直接拿職務當職等分類, 而這也導至職務成為編制標準.
就以解放軍來說, 1955 年以前與文革期間都沒有軍銜, 於是就有所謂正軍級副師級等, 而現今雖然已有軍銜, 但部隊編制標準還是以正團級副營級這些為主.
說句實在話, 革命後在官制上其實是倒退, 國民政府的文官制度沒有北洋政府嚴謹, 而人民政府有意義的文官制度近年來才開始建立起來.
[/quote]哦,果然有见识.不过有些纳闷,为什么官制是一路倒退呢?
就我所知道的,西方的官制改革(比较通俗的理解是常任文官制)也不过是19世纪末开始的,北洋政府也学了这些东西?
我是行政区划的保守派,但是是有革新精神的保守派!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6-26
以下是引用灰色的天空在2004-6-25 19:35:2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6-21 21:56:46的发言:
說句實在話, 革命後在官制上其實是倒退, 國民政府的文官制度沒有北洋政府嚴謹, 而人民政府有意義的文官制度近年來才開始建立起來.
哦,果然有见识.不过有些纳闷,为什么官制是一路倒退呢?
就我所知道的,西方的官制改革(比较通俗的理解是常任文官制)也不过是19世纪末开始的,北洋政府也学了这些东西?
[/quote]
革命革過頭, 把自己的優良傳統也當糟糠一起丟了
西方的文官制是參考中國而建立的. 當然不用說中國的文官制來說, 大清是最嚴謹也最繁複的, 嚴謹過頭的結果是把官員的積極性都壓制掉了, 因此民國的北洋做了一些省併, 北洋官制算是一個很平衡的制度, 對於官員的權限與監察的制衡算是取得恰到好處. 國民政府相形下制衡已經差了, 而人民政府的制衡幾可說是不存在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6-27
daotui,怎么代表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6-28
Vlad分析的甚为合理.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6-28
清朝就是古代官制的破坏的开始。
首推军机处,打破中国历朝官员制衡的第一个机构,也是推行奴化教育的总站。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6-28
以下是引用duhuanyu在2004-6-28 16:29:57的发言:
清朝就是古代官制的破坏的开始。
首推军机处,打破中国历朝官员制衡的第一个机构,也是推行奴化教育的总站。

但清末改革時擬的那套倒還不錯, 北洋就是照那套再修的.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6-28
有人说清朝是中国近乎完美的一个王朝,可惜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完全打破她的基础上开始的,所以难免沦为“第三世界”
我是行政区划的保守派,但是是有革新精神的保守派!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6-28
以下是引用灰色的天空在2004-6-28 20:07:26的发言:
有人说清朝是中国近乎完美的一个王朝


如果有历史学者这么说的话,我怀疑他的学识。

如果有政客这么说的话,我怀疑他的良心。
理屈词穷无言对
删帖禁言真可笑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7-25
跟古代的品第制度,现今的职级制度是差不多的。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9-26
引用第11楼灰色的天空于2004-06-28 20:07发表的  :
有人说清朝是中国近乎完美的一个王朝,可惜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完全打破她的基础上开始的,所以难免沦为“第三世界”

满清就是个笑话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9-27
引用第11楼灰色的天空于2004-06-28 20:07发表的  :
有人说清朝是中国近乎完美的一个王朝

說這話的人估計看多了辮子戲
郡(虛級)—縣(廣域自治體)—市鎮村(基礎自治體)
華夏國廣西郡臨賀縣八步市城東里靈峰坊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9-27
引用第6楼vladimir于2004-06-26 12:33发表的  :
革命革過頭, 把自己的優良傳統也當糟糠一起丟了
西方的文官制是參考中國而建立的. 當然不用說中國的文官制來說, 大清是最嚴謹也最繁複的, 嚴謹過頭的結果是把官員的積極性都壓制掉了, 因此民國的北洋做了一些省併, 北洋官制算是一個很平衡的制度, 對於官員的權限與監察的制衡算是取得恰到好處. 國民政府相形下制衡已經差了, 而人民政府的制衡幾可說是不存在

人民政府的制衡幾可說是不存在,所以,贪官辈出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9-27
贪官不可怕,可怕是又贪又庸。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9-27
引用第17楼皖州于2009-09-27 08:42发表的  :
贪官不可怕,可怕是又贪又庸。

就像某位先人说过的那样:做一件坏事并不难,难得是只做坏事,不做好事
日联冬夏,雪梦罗浮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0-08-24
说满清好,只是因为梦想继续跪着做奴才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0-08-24
引用第9楼duhuanyu于2004-06-28 16:29发表的  :
清朝就是古代官制的破坏的开始。
首推军机处,打破中国历朝官员制衡的第一个机构,也是推行奴化教育的总站。


不知您對漢光武帝的尚書台即『中台』、魏晉之後的錄尚書事、領、護和明代的司禮監之類機構有何看法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0-09-16
文章的题目应该是国民政府文官的级别,而且是道听途说的哪一类,太简单了。
良心笔者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0-11-16
简任官等,分为第十职等至第十四职等,如各部常务次长为简任第十四职等,司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
2.荐任官等,分为第六职等至第九职等,如科长为荐任第九职等。
3.委任官等,分为第一职等至第五职等,如最基层之书记列为委任第一至第三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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