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满足我下面的条件,我就支持。
首先,给乡镇扶正。乡镇真正成为独立的地方政府,可以有效实现他的职能,包括财政脱离各县市独立,乡镇设立税务机构,收税要和国家分成(而不是现在的什么返还)。人事权独立,乡镇可以自己聘用雇员,无须得到县组织部批准。
现属县的行政权统统下放到乡镇一级,把浙江省搞的什么强县扩权改为“强乡镇扩权”,把省政府的有些经济权限原来下放到县全部放到乡镇。
继续推进乡镇首长直选。
乡镇只有拥有独立的财政和人事权,才可以有效进行行政和自治。否则,把现在的县政府取消后,行政资源更加掌握到少数人手中,而地方只有残废的乡镇机构,怎么办地方自治。
广东的乡镇如果可以强过县,我就支持省县直辖。否则,改革就是搔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