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岛(竹岛)归属的更替 日本政府自1905年入侵朝鲜半岛以后,即宣告对 独岛(竹岛)拥有自主权。1905年1月28日,日本内阁会议正式决定将过去的“松岛”改称为“竹岛”,在行 政上隶属于岛根县管辖。同年2月22日,岛根县知事发布第40号告示宣布“隐歧岛西北85海里处的岛屿称为 竹岛,并属于本县”,并于1906年4月通报当时的朝鲜政府,以此对外确定了竹岛是日本的领土。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1946年1月29日, 联合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发表了有关从政治和行政上分离日本若干周遍区域的决定书(通称SCAPIN第677 号),并将此指令给了日本政府。该决定书的第3条明确规定把独岛(Liancourt Rocks)移送给了驻韩美军政府管辖。1946年6月22日,在SCAPIN第1033号 第3项中又作了进一步规定:“今后日本的船舶及乘务员不得接近处 于北纬37度15分、东经131度53分的Liancourt Rocks(独岛,竹岛)12海里以内区域,并且对于同岛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接 近。”1948年8月15日随着大韩民国政府的建立,独岛与其他领 土一同自动地归于大韩民国政府,并由大韩民国政府行使主权。 1952年1月18日,韩国总统李承晚发表“关于毗连海域主权的总统声明”,宣布对邻接其领土半岛和岛屿沿岸的大 陆架及所属范围的全部海域行使国家主权,并明确有关经纬度坐标,确定上述毗连海域范围,独岛被韩国划归 为领海管辖。日本政府遂向韩国单方面宣布的“李承晚 领海线”提出抗议,拒不承认韩国的领海线划分法。1953年5月,日本趁朝鲜战争仍在酣战之际,曾派兵一 度占领了该岛,并在岛上建立了领土标志碑。 当韩国方面得此消息后,居住在郁陵岛上的韩国居 民立即组成“独岛义勇守备队”。1953年7月12日,在23岁的洪淳七的领导下,韩国义勇守备队开赴独岛,将 日本军人赶走。至此,独岛完全在韩国的实际控制之下。在现今行政区划中,韩国将其归为庆尚北道郁陵郡 郁陵邑独岛里1-37番地管辖。1956年李承晚政府派出海上警察守备队,洪淳七结束了神圣的“守土护国大 业”。为此,韩国政府向洪淳七颁发了勋章,以表彰他独自守卫独岛长达3年8个月之久的爱国行为。自1957 年开始韩国在独岛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据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侦察得知,独岛东岛上韩方设有1无人灯塔、2个瞭望哨所、3间房子以及各种天线和石碑等设施。 1981年底,韩国海军人员还在岛上修建了守岛工事。 鉴此情况日本不能置若罔闻,自1954年以来,每 年都向韩国政府递交外交抗议文件,共计50多次,指出竹岛是日本固有领土,韩国必须立即撤出该岛。而韩国 政府则一再声明,独岛是韩国领土。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谁也不想在领土问题上让步。日本方面多次建 议将该岛争议提交海牙国际法庭裁决,但韩国外交通商部认为“独岛问题已不是外交纠纷问题,而是主权问 题”,以主权问题不容谈判为理由予以断然拒绝。 1965年6月,日韩邦交关系正常化,两国一致同意 “日韩两国的所有纷争,首先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途径不能解决的,通过两国政府认可的手段进行 调解解决”。因此,日本政府提出与韩国就该岛纷争进行对话。但韩国官方则不 容置疑地认为,“独岛自古以来是韩国领土,这个问题不能作为两国纷争进行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