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贴子中所列出的任何一个城市的人,我拿出苏州与深圳只是作个例子,以此说明我们进行城市比较直至城市各方面研究中(包括官方的正式场合),往往因现行市制的状况而带来混乱和不平等,带来比较及研究结果的失真,最终的意思其实是要说明我国“市辖市”这一独特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区划体制不合理、不合法,它使“市”失去了本来意义。既然都是“市”,它们就都应该是独立的。然而这样说起来,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改革我国现代的行政区划,现在,人们经常提及的省(自治区)直接管辖市县应当是改革方向。当然,这一改革有很大难度,因为它涉及行政管辖幅度和行政管辖层级的合理设定问题,即需要进行省级区划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