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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余澜涛的带有都府制的行政区划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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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5-03
有些网友主张在中国搞类似于日本的都制和府制,今天我也凑个热闹,来个带有都府制的方案。
日本的都和府,都相当于日本的县,当然本人的都府制与日本的并不完全相同,主要表现在:
都是与省并行行政建制,府是与县并行的行政建制,即全国分为若干省和都,省分为若干县和府。当然实行这个方案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实行省县直辖,取消地级建制,取消市管县体制,也要取消直辖市体制。否则就会乱上添乱了。
我感觉非常有必要解释一下的就是:这里所说的都,是指首都特区,是与省同级的地域型(区域型)行政建制;这里所说的府,是指省府特区,是与县同级的地域型行政建制。在都和府的辖区内,都可以按聚落的规模和特性的标准,设立市、镇、村等聚落型建制。

————————————————————————————

主张全国分为若干省,省分为若干县,按聚落特性设立市、镇、村;省和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聚落区可跨越县域、省域;以不搞直辖市体制为宜;城市建成区基本覆盖了整个县域则实行市县合一制;都市区是建成区连成一体之多个城市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建制,乡是村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建制;各建制可实行民族自治,但自治州为自治县的联合体而不是一级建制;层级化与行业化、聚落化的综合运用、有机结合,是缩减区划层级、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



目标理顺并精简层级,建立区域型建制和聚落型建制互补的行政区划体系



力荐 两级区域(省和县)、三类聚落(市、镇、村)制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5-03

余兄,好久不见。

在省会城市及周边地区设府,规范区划名称,我赞成。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5-03

现在有个事在苦脑我,那就是:

乡村政治真他妈黑!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5-03
很多人都会持反对的态度,因为现在的规范老百姓已经习惯!一下子改变很难接受!!![em01][em01][em01][em08][em05]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5-03

反對使用都府制的行政区划方案!!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5-07

你就直接说,只有首都是都,省会是府,撤销直辖市,撤销地级市,不就明白了,说了这么一大堆。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5-08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5-5-7 10:49:35的发言:

你就直接说,只有首都是都,省会是府,撤销直辖市,撤销地级市,不就明白了,说了这么一大堆。



好象少了那个潜台词——烦不烦呢。真抱歉,这个帖子不是给老兄等大老级看的,我不时地发了些不够正规的帖子,有些就是晕贴。
既然老兄也来参与讨论了,不妨稍微改变一下这个主题,探讨如何来区分行政区划建制层级之外的档次问题,也就是用称谓来区分同一区划层级上建制的档次问题。我觉得以不用目前的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这些与城市建制有关的称谓为好,当然城市建制本身的档次也可以用称谓来区分。日本在县建制的基础上,搞了府建制,似乎比中国搞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建制好些,县制没有那么大的危机,市制也不象中国这么乱。比如,香港、澳门回归后成为了省级行政特区,已经是省、直辖市、自治区之外的另一种建制了。将来台湾统一了,称为台湾省,台湾特别行政区,台北直辖市,还是新的建制称谓?就是想要将台湾一视同仁成为省,恐怕也是很难的。省制之外会有特殊建制,县制之外也会有特殊建制,可以是自治区、特别行政区、首都特区、府、州、道,盟、旗,但是就是不应该是市,市应该是聚落建制么。我这个主题,在某种角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引玉的一块烂砖头。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5-14
市是一级建制(聚落型建制),县是一级建制(区域型建制)。点属于面,而点又可以跨面。那么请问在余兄的设想中市长和县长究竟孰大?
一级:州、都
二级:郡(虚级)
三级:县、市
四级:乡、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5-14
以下是引用zhoupc在2005-5-14 8:55:52的发言:
市是一级建制(聚落型建制),县是一级建制(区域型建制)。点属于面,而点又可以跨面。那么请问在余兄的设想中市长和县长究竟孰大?

县是一级建制(区域型建制)————认同。
市是一级建制(聚落型建制)————按中国标准,是省级——直辖市,地区级——地级市,还是县级——县级市,或是有些网友主张的县辖市?按美国,有纽约跨越4个完整县,700多万人口的纽约市,有旧金山市县合一,70多万人口的旧金山市,有只占洛杉矶县一小部分,300多万人口的洛杉矶市,还有众多万人规模的市。... ...老兄说的是哪一级?
一个大家族跨越了3个行政村,如果这个家族有个家族长,那么,按老兄的逻辑,应该是这3个行政村的村长也要与那个家族长分出个“究竟孰大”了。就说北京好了,一个是国家的**部长,一个是国家的法院院长,一个是市长,他们也要按级别和排序来行使权力,而不是按职责来行使权力了?如果老兄真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就请看看洛杉矶市长和县政委员选举的激烈程度,和哪个位置更灼手可热了。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5-15

那么,市长和县长的职责究竟是怎样分工的?有没有重叠?如果出现意见相左的情况,以谁为准?对于一个生活在中国行政区域制度中的人来说,这个问题是需要作一番解释的。因为这和中国的现行行政区划制度是有很大差别的。


我赞同余兄关于市是一种聚落型建制、县是一种区域型建制的主张,认为这样的市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一级:州、都
二级:郡(虚级)
三级:县、市
四级:乡、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5-16

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分工问题,是行政区划论坛应该探索的问题,建立中国特色的市制,也应该是怎样根据中国的特点,划分聚落建制政府和区域建制政府的问题。当然,这里的政府应该是广义的政府,包括行政和执行、立法和议事、司法和监察等机关,而不是狭义的行政机关。
个人认为主要是从设立角度来划分,属于国家职能的应该归区域建制的政府;属于具体社会职能的,或者是虽然属于国家职能,但是委托给聚落建制后不会损害国家利益的,由聚落建制政府来执行。对于处于不同的地区、不同规模的城市,市政府的职权不一定完全相同。具体地说,立法、司法和监察机关,不属于市政府的职能范围,而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监察属于市政府的职能,小的民事纠纷的审判属于市政府的职能。在美国,教育机构不属于市政府的职能范围,包括管理中小学的学区教育机构。
这个问题有点像国家的宪政与分权问题,一般认为国家有立法、执行和司法三大权力职能,但是到了具体的国度就会有所不同,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三权分立制等等形式,中国式、美国式、法国式、英国式,不胜枚举。各国市制的相同与不同,还真有点像国家体制的相同和不同呢。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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