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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行政区划改革呼声再起 专家呼吁增设直辖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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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5-15
行政区划改革呼声再起 专家呼吁增设直辖市
document.title="行政区划改革呼声再起 专家呼吁增设直辖市";
document.url="/phoenixtv/72623842526232576/20050515/550139.shtml";
2005年05月15日 10:09【文章字体:大 中 小】

凤凰卫视5月15日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记者彭凯雷报道,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呼声近年不绝于耳,中央党校专家日前指出,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时机已基本成熟,改革方案应把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间层作为改革的重点。主要改革内容可考虑:适当增设中央直辖市;省直管县;以及缩小管理幅度。

专家指出,中间层领导能力比较强、经验比较丰富,并且有重庆增设直辖市直管县以及河南、湖北、浙江等省在财政上直管县的「强县扩权」改革实践经验,上下推动中间改革的社会基础已经形成,操作起来难度不会太大,不易出现大的震动和风险。即使出现一些局部问题,也比较容易控制和解决。


中间层为改革重点


知名学者张占斌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文指出,现行的行政区划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逐步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后仅有小规模小范围的调整。


现行区划不合时宜


现在来看,伴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合作和横向联合日益扩大,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导致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增多,也对调整改革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更迫切要求,而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的发展观也需要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有新的统筹安排。


张占斌指出,我国政府管理层次多,隶属关系复杂,管理半径过长,行政分割严重,行政成本过多,也主要出自中间层改革滞后,多年没有解决管理幅度和管理规模过大的问题。据悉,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三级行政体制,大体为中央、省、县市。而中国则分五个层级,即中央、省、市地州、县、乡镇,管理层次之多居全球之最。


管理层次多且复杂


对于适当增设中央直辖市;省直管县的方案,张占斌指出,这样做有助于打破行政分割,缩短管理半径,节省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城市支持农村,保证中央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县乡两级财政压力,加强城乡统筹,也有实际作用。

把武汉建成美丽富庶的为一般市民享用之开放创新之都!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5-07-20
大家能不能不以自己的家乡为出发点看待这件事?
地名浩瀚如洋海,图籍丛立似森林。乾堪广阔随君去,坤舆辽远任我行。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kyrwx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kyrwx(@坤舆任我行_阿森)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微信号:kyrwx23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QQ号:332171949、499348541
“阿森”(UID=171323)是“坤舆任我行”(UID=7138)的马甲。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5-07-17

全国┬州┬县┬乡
  │ │ └镇
  │ └市─区
  └─市──区
全国约100州,每州约20县市,另20余直辖市。(100*20+20=2200,和现在的县级数目差不多)
乡镇区不设立政权机构,只设立类似于香港乡议局、区议会的代议机构。县市各机构可按照乡镇区设立派出所、办事处等分支机构。直辖市的设立主要是面向像上海广州武汉西安等地少人多型及香港、澳门等因历史造成的特殊城市,级别应该在州县之间,基本目标市州人口在3000万以内,县市人口在300万以内。当然乡镇区以下还是可以依据规划需要划分为若干社区、街区、工业区、村。直辖市应该同时行使州县两级政府的职能。

中央政府资源充足适当可以控制较多的数目,而且也可以避免大地方小中央的局面。像现在的省自治区过大,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在很多方面足以和中央抗衡。论坛上比较多的是鼓吹向美国学习40-60个一级行政区,殊不知中国和美国的形势完全不一样。美国州平均人口约600万最多不足2000万,中国目前是5000万最多达1亿。省级机构管理难度太大了。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5-06-16

呼吁撤消所有的县,扩大乡镇规模。减少层级。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5-06-01

中国不需要直辖市,市场经济了,应该各市平等,不需要计划经济下的等级划分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5-06-01
强烈建议武汉恢复直辖,担负起中部崛起领头羊的历史重任!!!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5-05-23

要么少设,最好不要;要么多设,遍地开花!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5-05-21
因为有一国两制的香港特区基本法,深港合并在50年内不可能成为现实。而深圳设立直辖市则有利于与香港经济的融合,在行政级别双方对等的情况下,有助于推进建立深港经济共同体。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05-20
坚决反对再设直辖市现有的只保留北京上海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05-19
以下是引用曲径通幽在2005-5-15 23:10:20的发言:

1.支持重庆模式设立 武汉、南京、大连、沈阳、青岛、西安、广州、深圳直辖市(排名不分先后);


2.支持省区划小;


3.支持省县直辖;


4.支持规范行政区划通名体系。


我也支持你的方案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5-19

》〉本来深圳直辖是够条件的,

》〉但深圳是否直辖,首先需要考虑香港因素。个人认为港深最终应该融合,当然很可能是在“五十年”之后。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5-18
深圳很合适做广州直辖后的广东省会,不会因为影响华南出现直辖市后的粤港合作。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5-17

应该是深圳

各方面都比较适合

没有省会问题:便于与香港的对等合作;经济总量大;城市发展好

缺点:表面的户籍人口太少(事实长住人口已经超过500万)

========================================

同意!统计公报常住人口已经超过597万。如果设立深圳直辖市,至少应该包括东莞、惠州,户籍人口700万,实际人口2000万。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5-17
能同时解决河南、江苏问题的只有淮海省这个方案。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5-17
有计划单列市的辽宁、浙江、福建三省人口、经济规模都不太大,分省的迫切性不如河南、江苏。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5-17
以下是引用靖华在2005-5-17 15:10:16的发言:
目前,好像还只是理论界、学术界一些学者在发表看法,看不出中央有什么动作。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子系统,行政区划改革应当考虑一下了,如调整省级区划、增加直辖市、理顺市县关系等。


现在是黎明前安静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5-17
支持有计划单列市的广东、山东进行分省试点,按重庆模式设立深圳、青岛直辖市,其他稍后。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5-17
目前,好像还只是理论界、学术界一些学者在发表看法,看不出中央有什么动作。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子系统,行政区划改革应当考虑一下了,如调整省级区划、增加直辖市、理顺市县关系等。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5-16

强烈要求武汉人民拥有自己的司法,财税金融体系,建立中华武汉现代城邦!

把武汉建成美丽富庶的为一般市民享用之开放创新之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05-16

应该是深圳

各方面都比较适合

没有省会问题:便于与香港的对等合作;经济总量大;城市发展好

缺点:表面的户籍人口太少(事实长住人口已经超过500万)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05-16
强烈支持哈尔滨直辖!
成立兴安省,以齐齐哈尔为省会,包括齐齐哈尔、黑河、绥化、大庆、大兴安岭、呼伦贝尔和兴安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05-16
以下是引用张弧光在2005-5-16 0:34:49的发言:

强烈要求湖北人民选择新省会!


武汉没有义务永远当湖北人的省会!



武汉就算直辖了,也会带上半个湖北省,真可怜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05-16
完全支持省区划小,省县直辖。这是发展的必然。[em05][em05][em05]
五十省有必要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05-16

强烈要求湖北人民选择新省会!

武汉没有义务永远当湖北人的省会!

把武汉建成美丽富庶的为一般市民享用之开放创新之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05-15

1.支持重庆模式设立 武汉、南京、大连、沈阳、青岛、西安、广州、深圳直辖市(排名不分先后);

2.支持省区划小;

3.支持省县直辖;

4.支持规范行政区划通名体系。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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