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所在镇未设市的
全国现存的非地级市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地区(盟、自治州)50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自治州30个。驻地未设市19个,其中地区行政公署驻地未设市7个,盟行政公署驻地未设市1个,自治州驻地未设市11个。绝大部分位于青藏高原的腹地或边缘,其中青海省6个,西藏自治区5个,云南省4个,四川省2个,内蒙古自治区1个,黑龙江省1个。
青海省辖1个地级市、1个地区、6个自治州,除省会西宁市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地德令哈市外,其余1个地区、5个自治州驻地所在镇未设市。
西藏自治区辖1个地级市、6个地区,除首府拉萨市及日喀则地区行政公署驻日喀则市外,其余5个地区行政公署驻地所在镇未设市。
现行设市标准: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所在镇,非农业人口虽然不足10万、年国民生产总值不足3亿元,如确有必要,也可以设市撤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