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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制][讨论]县级机构的分驻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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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0-11

按职能分类,把县级机构划分为 4大块:


1.民政中心:包括文教体卫、公安、民政、劳保等消费性的机构,领导者是副县长,驻在县域内的人口重心。


2.行政中心:指除开民政的那些建设性的机构,领导者是县长,驻在县域内的发展重心。如此,一个县只设一正一副,两个县长。


3.司法中心:包括检察院、法院。行政、司法工作人员,只要担任正式的管理职务,就不能在同级人大任职,普通人员不受限制。


4.监察中心:包括人大、政协和一些党务机构。县委书记一般兼任人大主任。


5.民政中心、行政中心必须分驻,哪怕是相邻的两个乡镇。司法中心、监察中心可以和其他中心合驻,也可以分开。以南汇县为例,行政中心迁到芦潮港,其他中心可以留在惠南镇。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0-11

"民政中心、行政中心必须分驻,哪怕是相邻的两个乡镇"

有意义吗?

中心下面再设各局?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10-11
在中国行政系统权力最大。民政中心、行政中心必须分驻,一是为了分权,二是为了限制领导职数,三是方便照顾县域内的各个山头。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10-11
小县前提下,即一县只辖三五乡镇,一二十万人,这样的形式是可以接受的.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10-12

"民政中心、行政中心必须分驻,一是为了分权,二是为了限制领导职数"

会否形成两个庞大政府?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10-12

以人为本,重要的机构都应该驻在人口重心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10-12

前两年深圳搞“行政三分”,在行政系统内部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开,后来不了了之。我把"民政中心、行政中心必须分驻”,不过是换一种思路。至于一半加一半是否大于一,我看不大可能。把那些建设性的机构迁往新址,只会精干。前两天,看到一条消息,济南市竟然有 12个副市长。如果消息属实,那就两个字 “荒唐”。

6楼的没理解我的意思,民政机构都是与人直接相关的,当然要放在人口重心。而那些建设性的机构就是迁到荒地上,又怎样呢?况且民政、行政划分只是大体思路。譬如,农业在人口重心发达,而行政中心主要发展工业,那么农业局就加入民政中心。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10-13
也想了解深圳的“行政三分”内幕[em02][em10]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10-13
行政和司法中心可以分开。其他又有什么必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10-13
这样的分设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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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10-14

再举一例,番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人口稍多,面积稍小;假如当初直接把行政中心搬到南沙,取代那个不伦不类的管委会,不象现在就二十万人却单独设区,又有何不可呢?当然,黄埔、萝岗简直是倒退,不如合并,同时把行政中心迁到萝岗镇不就完了。至于儋州,把行政中心迁到洋浦,就结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4 20:38:57编辑过]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10-14
意义不大,好象更乱哦.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10-14
南沙现在是区啊,有区政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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