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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重庆模式不能提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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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4-15

重庆与其说是直辖市,实际上就是一个省,它的面积比宁夏、海南、台湾都大,人口则比很多省要多。它升格为直辖市,多了一套省级机构,11多个的地级机构(原1 个副省级、3 个地级,现15个市辖区据说除双桥外都是地级),县级多了多少则不计其数(市辖区的乡镇、街道都是县处级),除了对官员有好处,老百姓有多少好处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4-15

我也不同意重庆模式,但绝对不是你的理由。

你这个理由很荒唐,如果真要砍级别,就意味着下面的级别全面升级。不然按照你的意思,砍级别难道只能从最底层砍起?显然,最底层是属于做得多拿得少还背黑锅的,真把他们砍了,谁来做事?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4-15
以下是引用图迷在2006-4-15 14:38:27的发言:

重庆与其说是直辖市,实际上就是一个省,它的面积比宁夏、海南、台湾都大,人口则比很多省要多。它升格为直辖市,多了一套省级机构,11多个的地级机构(原1 个副省级、3 个地级,现15个市辖区据说除双桥外都是地级),县级多了多少则不计其数(市辖区的乡镇、街道都是县处级),除了对官员有好处,老百姓有多少好处呢??



你首先是把行政级别和官员级别搞混了,乡镇曾经是有股级/科级/处级三个级别(地区辖镇为处级,县辖镇为科级,县辖区以下的镇为股级),但是现在基本上统一为了科级,街道办事处比照办理,即使是上海的街道办事处不能例外,


要知道官员的级别是另议的,就像封建时代,京县知县可能是五品以上的官员出任,可是谁也不能说京县等同于府州


因此重庆直辖市与过去相比,明面上少了4套地级市班子,少了两三个市辖区班子,少了1个自治县班子,新的只是多了一个直辖市班子


这道理就像中山等市,我们都会说它少了个层次(区),而不会说它下面有无数个县级班子,即使它下面的乡镇官员都是处级,但是其行政单位本体还是科级单位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4-16
目前的官员级别名称的确让人费解,跟机构类似,还不如按品级计算!~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4-17
中山的乡镇真是科级单位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4-17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6-4-17 11:19:33的发言:
中山的乡镇真是科级单位吗

东莞的乡镇不是处级吗?这样中山的不眼红?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4-17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6-4-17 11:19:33的发言:
中山的乡镇真是科级单位吗

乡镇是科级单位,乡镇领导按照处级配置。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4-18

中山市“乡镇是科级单位,乡镇领导按照处级配置”

实际只有就高不就低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4-18
以下是引用拖拉居士在2006-4-16 19:34:00的发言:
目前的官员级别名称的确让人费解,跟机构类似,还不如按品级计算!~

对,我也极力推崇这种“官员品级制”

[em01]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04-18
以下是引用之江云梦在2006-4-15 17:05:20的发言:
>


你首先是把行政级别和官员级别搞混了,乡镇曾经是有股级/科级/处级三个级别(地区辖镇为处级,县辖镇为科级,县辖区以下的镇为股级),但是现在基本上统一为了科级,街道办事处比照办理,即使是上海的街道办事处不能例外,



不是吧?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04-19
编制没有增加,只是级别高而已。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04-19
环球好久没来了吧!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6-04-22
以下是引用拖拉居士在2006-4-19 20:57:16的发言:
环球好久没来了吧!


环球旅客要毕业了,自然忙了,呵呵。
地名浩瀚如洋海,图籍丛立似森林。乾堪广阔随君去,坤舆辽远任我行。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kyrwx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kyrwx(@坤舆任我行_阿森)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微信号:kyrwx23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QQ号:332171949、499348541
“阿森”(UID=171323)是“坤舆任我行”(UID=7138)的马甲。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04-24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重庆直辖后,经济确实大发展了。这就是理由。

五十省有必要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4-25
以下是引用图迷在2006-4-15 14:38:27的发言:

重庆与其说是直辖市,实际上就是一个省,它的面积比宁夏、海南、台湾都大,人口则比很多省要多。它升格为直辖市,多了一套省级机构,11多个的地级机构(原1 个副省级、3 个地级,现15个市辖区据说除双桥外都是地级),县级多了多少则不计其数(市辖区的乡镇、街道都是县处级),除了对官员有好处,老百姓有多少好处呢??



对重庆下辖的升半格就强烈反对,对中山的处级镇就无人反对,简直莫名其妙。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04-25

“县辖区以下的镇为股级”,我老家江都市从未有股级镇。

“现在基本上统一为了科级,街道办事处比照办理,即使是上海的街道办事处不能例外”

上海的街道是科级,简直是胡说八道。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04-25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6-4-25 13:24:27的发言:

“县辖区以下的镇为股级”,我老家江都市从未有股级镇。


“现在基本上统一为了科级,街道办事处比照办理,即使是上海的街道办事处不能例外”


上海的街道是科级,简直是胡说八道。


人家说的是行政单位,区划层级,有没有说官员级别,不知道眼睛在看什么。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04-25
以下是引用高参之人在2006-4-24 23:30:43的发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重庆直辖后,经济确实大发展了。这就是理由。



重庆全市的增长率似乎比四川还低,库区空心化很严重。。。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6-04-25

"人家说的是行政单位,区划层级,有没有说官员级别,不知道眼睛在看什么。"

也没有说上海的街道是科级的道理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6-04-25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6-4-25 17:12:27的发言:

"人家说的是行政单位,区划层级,有没有说官员级别,不知道眼睛在看什么。"


也没有说上海的街道是科级的道理



上海街道确实是科级单位,只是官员高配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6-04-26
全国所有街道乡镇都是科级,但直辖市街道乡镇首长配备处级官员。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6-05-04

“即使是上海的街道办事处不能例外”

上海的镇和街道都是处级,浦东还有街道首长享受副局待遇呢(只是待遇)。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6-05-05

我记得几年前,民政部区划司庞森权同志(现在是处长吧)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在《中国方域》,提到,全国各直辖市的区,为正厅级,除重庆市双桥区;街道我有点记不清了,可能是为正处级,不知道哪些是例外。

至于公务员,我国有专门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经实施13年。其中对职务和职级的职位分类有明确规定。职务12级,其中领导职务10等次,非领导职务8等次;级别(职等)15级。

根据《条例》,“办事员”的级别与县长平等,是完全可以的。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6-05-05
公务员法出来了[em07]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6-05-05

谢谢提醒,看的了这部上周通过的《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原来国务院规定的“级别”就是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该法一实行就宣布取消该《暂行条例》,不知道“级别”在哪里?该《暂行条例》中,其他什么内容都被《公务员法》给包括了,偏偏不写职等。

还有这部法律,措辞还是那样的没有法律专业水准。还在法律里根本不该出现的“应当”这个词,他竟然还在用。全部要改为“必须”,拿法律严肃性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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