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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县直辖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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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5-03
湖南省县直辖方案:
1、县级行政区:规模为150-200万人左右,下辖市、镇、乡。较大城市设为省辖市。行政同原厅或副厅级。
2、乡镇市级行政区:
(1)人口规模不低于5万设乡建制;
(2)人口规模不低于5万,其中城镇人口达0.5万人,设镇建制;
(3)人口规模不低于6万,其中城区人口达3万人,设县辖市建制;行政同副处级;
(4)人口规模不低于15万,其中城区人口达10万人,设县辖市建制;行政同处级;
3、乡镇以下设置管理区(原行政村级)、自然村。
4、湖南省根据历史、地理、经济等因素,可设置省辖33县6市。县下设置103辖市。
5、作用:
(1)减少了一个行政层级;
(2)县级规模、特别是财力规模显著增加,有利于推动县域范围的城市化发展,对改变劳务人口大规模、大范围的流动状态也十分有利。
(3)设定县级区域目标城市化率为50%,每县城市人口约70-80万人左右,分布在3-6个县辖市,小城市规模适度,对辐射周边地区,推动各地均衡发展有积极意义。


具体方案:
1、长沙市(原五市区、长沙县大部),300万,
2、宁乡县(原宁乡、望城地),200万,下辖玉潭市、高岭塘市及其他;
3、株洲市(原株洲市区、湘潭市岳塘区、长沙县小部),130万人,
4、醴浏县(原醴陵市、浏阳市),240万人,下辖醴陵市、浏阳市及其他;
5、湘潭县(原湘潭县、株洲县、韶山市、湘潭市雨湖区),210万,下辖雨湖市、易俗河市、渌口市、韶山市及其他;
6、攸州县(原攸县、茶陵县、安仁县),180万,下辖洣水市、茶陵市、安仁市及其他;
7、湘乡县(原湘乡市、双峰县),180万,下辖东山市、永丰市及其他;
8、岳阳市(原岳阳市三区),90万;
9、巴陵县(原临湘市、岳阳县),130万,下辖临湘市、荣家湾市及其他;
10、湘阴县(原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240万,下辖汨罗市、文星市、汉昌市及其他;
11、衡山县(原衡山县、衡东县、南岳区、衡南县东),170万,下辖开云市、衡东市、南岳市及其他;
12、衡阳市(原衡阳4区),80万;
13、衡州县(原衡阳县、衡南县西),170万,下辖西渡市、云集市及其他;
14、祁阳县(原祁阳县、祁东县),200万,下辖洪桥市、浯溪市及其他;
15、耒阳县(原耒阳市、常宁市),210万,下辖宜阳市、耒水市、水口山市及其他;
16、华容县(原华容县、南县、安乡县),210万,下辖容城市、南洲市、安乡市及其他;
17、益阳县(原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200万,下辖资阳市、赫山市、沅江市及其他;
18、安化县(原桃江县、安化县),180万,下辖桃花江市、东坪市、梅城市及其他;
19、永兴县(原永兴县、资兴市、桂东县、汝城县、炎陵县),180万,下辖高亭、汝城、桂东、资兴、东江、霞阳等市及其他;
20、郴州县(原苏仙区、北湖区、桂阳县、宜章县),200万,下辖苏仙岭市、桂阳市、宜章等市及其他;
21、宁远县(原嘉禾县、临武县、新田县、宁远县),180万,下辖嘉禾、临武、龙泉、舜陵等市及其他;
22、道州县(原道县、江华县、蓝山县、江永县),160万,下辖道江、塔峰、潇浦、沱江等市及其他;
23、零陵县(原东安县、双牌县、芝山区、冷水滩区),180万,下辖永州、冷水滩、白牙、泷泊等市及其他;
24、澧州县(原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津市市),230万,下辖津市、楚江、临澧、澧阳等市及其他;
25、汉寿县(原汉寿县、鼎城区大部),150万,
26、桃源县(原桃源县、沅陵县),160万,下辖漳江、沅陵等市及其他;
27、常德市(原武陵区、鼎城区一部),70万;
28、武冈县(原武冈市、绥宁县、城步县、新宁县),200万,下辖金石、长铺、儒林、武攸等市及其他;
29、隆回县(原隆回县、洞口县),190万,下辖桃洪、洞口等市及其他;
30、宝庆县(原邵阳县、邵东县),220万,下辖塘渡口、两市等市及其他;
31、邵阳市(原邵阳市3区),70万;
32、涟源县(原涟源市、娄星区、新邵一部),180万,下辖娄底市、涟源、酿溪等市及其他;
33、新化县(原新化县、冷水江市、新邵一部),190万,下辖上梅市、冷水江市及其他;
34、张家界县(原张家界市),160万,下辖大庸市、武陵源市、零阳市、澧源市及其他;
35、永顺县(原龙山县、永顺县、古丈县、保靖县),140万,下辖民安市、迁陵市、古阳市、灵溪市及其他;
36、乾州县(原凤凰县、花垣县、吉首市),100万,下辖凤凰市、吉首市、花垣市及其他;
37、怀化县(原芷江县、新晃县、鹤城区、中方县、麻阳县),160万,下辖芷江市、新晃市、高村市、榆树湾市及其他;
38、辰州县(原辰溪县、泸溪县、溆浦县),160万,下辖辰阳市、白沙市、卢峰市、大江口市、低庄市及其他;
39、靖州县(原靖州县、通道县、会同县、洪江市),120万,下辖洪江、黔城、安江、双江、渠阳、林城等市及其他;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5-03
连湘潭市都没有了,怎么可能,再说有些县的面积太大了吧,还有要尊重历史的.
建议重分,可以设置60个左右的县市.每县市80-200万人口.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5-03
引用第1楼兰色火焰于2007-05-03 19:10发表的  :
连湘潭市都没有了,怎么可能,再说有些县的面积太大了吧,还有要尊重历史的.
建议重分,可以设置60个左右的县市.每县市80-200万人口.


如果县域规模不足够大,就没有足够的能力发展区域内的中心城市。
此外,省县直辖模式下,省辖市的腹地大大减小了,其相对于省辖县来说并没有多少优势。株洲保留市建制,但辖区范围大大减小了,而湘潭县历史悠久,保留县建制并恢复历史辖区范围,发展潜力反而更大些。
[ 此贴被周不通在2007-05-03 23:0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5-16
引用第5楼天下生民于2007-05-09 02:45发表的  :
醴浏县(原醴陵市、浏阳市),240万人,下辖醴陵市、浏阳市及其他;这不妥,不应合治,仍还原.你拟株洲市需并入湘潭称郡.


省县直辖,最大的发展核心就是有一定规模的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5-17
1. 醴浏没有理由合并
2.湘潭市应予保留
3.郴县,不是郴州县
教取一束藤条来,细细的打那厮。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5-17
分割湘潭市?没道理的。看清地图再说吧。湘潭市两岸现有4座桥连接(1座铁路桥),完全是一个整体。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5-17
基本支持“周不通”的建议,尤其是这几项,几乎与我的主张完全一致:

1、设立县辖市,比照现在的县级办理,即拥有现在县级人事、财政、行政权,并且其人口规模超过15万,工商业人口总数超过总人口的60%。序列上与乡镇平行。

2、扩县的规模足够大,缩并湖南的县市数量总数低于40个。

这样,地方政府序列为:省——县——市、镇、乡(大都市地区为省——市——区)

如果不把前面的1、2两条同时办理,那么现行体制不坏。
不将县辖市比照县,那么县辖市无实质意义。
不把县扩大到如“地级市”的规模,那么合并也无实质意义。
[ 此贴被keating在2007-05-19 23:29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5-17
为什么不把凤凰和麻阳合并?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5-18
1、仅凤凰与麻阳两县合并,根本没有意义。
2、麻阳虽然是苗族,但在历史上与怀化、芷江一带的关系也很密切,芷黔麻晃长期一体。
3、凤凰虽然历史上属于沅州,但苗族土司力量强大,芷黔麻晃则汉化较深。将凤凰归于吉首,我觉得文化上也还可以说的过去。而且交通上凤凰离吉首也挺方便。

总之,简单的凤凰、麻阳合并,毫无意义,如果强县级非要并县,那唯有把凤凰并入吉首,麻阳并入怀化。否则就不要并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5-19
引用第11楼keating于2007-05-18 00:07发表的  :
1、仅凤凰与麻阳两县合并,根本没有意义。
2、麻阳虽然是苗族,但在历史上与怀化、芷江一带的关系也很密切,芷黔麻晃长期一体。
3、凤凰虽然历史上属于沅州,但苗族土司力量强大,芷黔麻晃则汉化较深。将凤凰归于吉首,我觉得文化上也还可以说的过去。而且交通上凤凰离吉首也挺方便。
总之,简单的凤凰、麻阳合并,毫无意义,如果强县级非要并县,那唯有把凤凰并入吉首,麻阳并入怀化。否则就不要并


说得很对。

由于历史的原因,凤凰、吉首过去几十年里一直保持长期的联系,而麻阳更趋近于怀化。更重要的是两县都是经济薄弱的地区(尤其是麻阳),如果仅仅是两县合并,经济能量会很落后,因此也需要和吉首、怀化这样的地区合理配置。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5-19
引用第7楼小熊张于2007-05-17 12:00发表的  :
1. 醴浏没有理由合并
2.湘潭市应予保留
3.郴县,不是郴州县


醴陵、浏阳产业相近,是我省重要的陶瓷、烟花基地,地域相连,曾经的醴浏铁路也有着历史的辉煌。更重要的是,与其与其他城市(长沙、株洲)并县而处于从属地位的话,两个规模实力接近的县合并,更能体现平衡发展的意义,强强联合可以打造湘东第一大县、强县。

湘潭市、县两者选一的话,湘潭县历史悠久,更有意义。当然首先要转变县不如市的观念。株洲市保留市建制,但属县分离殆尽,只能靠自己的区位条件来发展。而湘潭县基本恢复原有的县域,幅员广大,并获得大片的京广、武广沿线地区,发展条件要远好于设置其为狭义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2-05
個人覺得,實行縣轄市還不如恢復地區,因為當年地區還存在時,地區一級是虛的.理論上各縣市都是由省轄的.不過有鑒於各有些省分所轄縣過多,所以省府很難一一進行有效的管理.所以恢地區是應該的,應該規定地區所轄縣的財政直接上繳到省一級.再由省下撥經費給各個地區.再由地區分給所轄各縣.也就是說,地區只管花錢,不管收錢.同時應該規定地區所在地不能和市在同一個地方,縣級市和地級市應該統一稱為市,不再區分.統一設市標準.達不到設市標準的不論是縣級還是地級統統改為縣.地區的駐地必須為縣,并且駐地縣和地區所在地的各縣是平級的.并不能因為是地區的行政中心,而行政級別比人家的高.同時應該規定地區所在地的縣城,如果發展到一定的規模,可以升格成市,由省直轄,不再受地區管理.地區必須重新再找一個縣作為行政中心.這樣,就可以有效的避免由於地區一級政府所在一地,而只重市這一地的建設,而忽略其他縣的建設的蔽端.並且不用對我國行政劃分進行太大的改變.同時不會觸及地級市的利益,有利於省轄縣的進行.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2-05
湖南省行政改革方案:

1、根据人文、认同感、交通、地理、经济联系、发展方向等综合因素可以将湖南分撤为三到四个一级行政区
2、条件成熟后可以实行地方自治,摆脱中央直接任命地方行政长官的陋习,由辖区直选行政长官
3、该一级行政区下,设二级行政区,二级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也由辖区直选,非由一级政区直接任命。
4、二级政区下分地理上的片区,实行居民自治,不再设立行政机构。

如:
一级政区:府(正部级)
二级政区:县(正厅级)
县下分区:片区--社区--居民组(非行政区,实行居民自治)


具体方案:

1、长沙府:由原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大部分辖区、娄底市、邵阳市部分辖区组成;府治:芙蓉县
   下属各县:芙蓉县(原长沙市湘江东岸,包括湘江东岸四个市区、长沙县、浏阳市)
             岳麓县(原长沙市湘江西岸,包括岳麓区、宁乡县、望城县)
             湘潭县(原湘潭市下辖各区县)
             株洲县(原株洲市区、醴陵市、株洲县)
             涟源县(娄底市下辖各区县)
             宝庆县(原邵阳市3区、邵阳县、邵东县、新邵县)

2、衡州府: 由原衡阳市、永州市、郴州市、株洲市部分辖区组成;府治:衡山县
   下属各县:衡山县(原衡阳市下辖各区县)
             炎陵县(原炎陵县、攸县、茶陵县、安仁县)
             郴县(原郴州市下辖各区县,除安仁县)
             道县(原道县、江华县、蓝山县、江永县、新田县、宁远县)      
             零陵县(原东安县、双牌县、零陵区、冷水滩区、祁阳县)

3、岳州府:由原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组成;府治:朗县
   下属各县:朗县(原常德市区、汉寿县、桃源县、)
             巴陵县(原岳阳市三区、临湘市、岳阳县、华容县、南县)
             澧县(原石门县、临澧县、澧县、津市市、安乡县)
             湘阴县(原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
             资县(原益阳市区、沅江市、桃江县、安化县)    

4、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与湖北的恩施自治州、重庆的原黔江地区、贵州的铜仁地区组成武陵府;府治待定
   下属各县:张家界县(原张家界市下辖各区县)
             凤凰县(原吉首市、凤凰县、麻阳县、泸溪县)
             东猛县(原龙山县、永顺县、古丈县)
             西猛县(原花垣县、保靖县、松桃县、秀山县)
             辰县  (原沅陵县、溆浦县)
             其他县待列

5、黔州府:由原怀化市、邵阳市部分辖区、贵州的黔东南州组成;府治:沅县
    下属各县:沅县(原怀化市区、芷江县、新晃县、中方县)
              靖县(原靖州县、通道县、会同县、洪江市)
              武冈县(原武冈市、绥宁县、城步县、新宁县)
              其他县待列        
我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2-05
新邵、邵东、邵阳应该合并成一个县--邵阳县,新邵北部的原来从新化划来的部分可以还给她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2-06
邵阳市的地域还可以大一点。把新邵拆开,重回到1952年前新邵建县时的样子,北边原来属新化的地区重新划归新化,南部重新划归邵阳,县城酿溪市可以并入邵阳市区,酿溪到邵阳市区只要十分钟的样子,况且未来几十年的远景规划就是把邵阳和酿溪连城。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2-15
合并县和县辖市一定要一起进行才有意义,否则一个小县下面再辖一个市(县城),那就是浪费行政资源,只有兵县后,县域内有多座城市,县辖市才有意义。并县后还能省县直辖。
另外,并县后的县和县辖市应该是分权关系。而市县合一的则有全权。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2-20
澧县津市合并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02-20
支持合并县市,撤销地级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02-22
道州(道县、江华、永明(江永)、宁远、蓝山、新田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03-21
除了县辖市外,别的基本同意。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03-21
纯粹瞎掰

并到80左右还差不多
论坛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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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是我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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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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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层级、省划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03-21
反对这种为并县而并县的“不通”方案!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4-14
怎么改革都好,新邵县要基本恢复到1952年的状态,有点不同的是南部的县城酿溪镇、新田铺镇、小塘镇划入邵阳市北塔区,其他划给新化和涟源。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4-18
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与湖北的恩施自治州、重庆的原黔江地区、贵州的铜仁地区组成武陵府;府治待定 下属各县:张家界县(原张家界市下辖各区县) 凤凰县(原吉首市、凤凰县、麻阳县、泸溪县) 东猛县(原龙山县、永顺县、古丈县) 西猛县(原花垣县、保靖县、松桃县、秀山县) 辰县 (原沅陵县、溆浦县) 其他县待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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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 首选龙山。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4-20
楼主县辖市的设立规则符合湖南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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