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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触目惊心的人口抽样调查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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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5-06
— 本帖被 keating 从 方舆文化 移动到本区(2022-07-13) —
之前有个帖子引用了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统计公报,误以为是普查公报,实则是1%抽样调查公报。现更正。

观察公报中的民族构成一栏,让人吃惊:2000年至2005年全国新增人口之中少数民族占有42%,按此推算,20年后全国25岁以下的年轻人中汉人将只占58%甚至更少

另外,前段时间引起重视的“性别危机”议题亦是出自此次调查,请见性别构成,男性比女性多出四千万。

面对这两项不合理的人口结构和发展趋势,觉得是要反思民族歧视下的计划生育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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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tjgb/rkpcgb/qgrkpcgb/t20060316_402310923.htm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170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1%。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调查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快速汇总的全国总人口及其结构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6583万人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根据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


  二、流动人口

  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三、城乡构成

  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157万人,占总人口的42.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7.0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7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0,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44。


  五、年龄构成

  全国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7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国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8295万人,占总人口的90.5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333万人,占总人口的9.4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七、受教育程度

  全国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为6764万人,高中程度(含中专)的人口为15083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6735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40706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2193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974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746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448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八、家庭户人口

  全国共有家庭户3951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369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3人;集体户人口为6934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1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农村为3.27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5-06
2000年至2005年全国新增人口之中少数民族占有42%,按此推算,20年后全国25岁以下的年轻人中汉人将只占58%甚至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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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这段话来源有问题,没见到确切的官方数据。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5-06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355万人,增长了2.0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万人,增长了15.88%。

2355/(2355+1690)=2355/4045=58.22%
1690/4045=41.78%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5-06
照此速度,下次人口普查,汉族增加的人口将大大低于各少数民族增加的人口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5-06

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汉族人口为109932万人,占总人口的91.02%;各少数民族人口为 10846万人,占总人口的8.98%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为115940万人,占总人口的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万人,占总人口的8.41%。


分析以上两组数据,我们就会发现,1995年-2000年,汉族人口增加了600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下降了203万.每年减少40万以上令人触目惊心!!!!
[ 此贴被大家好在2008-05-06 14:4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5-06
引用第3楼sunearth于2008-05-06 13:47发表的  :
照此速度,下次人口普查,汉族增加的人口将大大低于各少数民族增加的人口了

放心,普查的时候又会出现少数民族人口减少的情况.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5-06
2000-2005年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建立在其1995-2000年人口急剧下降的基础之上.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5-06
想不到人口差不多和股票一样波动。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5-06
户口上写什么民族并不重要,只要对中国的统一认同就好,台湾倒是汉族多,支持td的大多数都是汉族人。
生活在内地大中城市的大多数“少数民族”,除了户口簿和身份证上那一栏以外,在其他方面与汉族都没有什么差别(回教民族有些例外)。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5-06
引用第1楼QQme于2008-05-06 10:41发表的  :
2000年至2005年全国新增人口之中少数民族占有42%,按此推算,20年后全国25岁以下的年轻人中汉人将只占58%甚至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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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这段话来源有问题,没见到确切的官方数据。

还是等2010年六普数据来和2000的五普数据比较最准确。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5-10
国家统计数据可以做参考,但是不能作为依据
一阴一阳 无终无始
终者日终 始者自始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5-11
太令人震惊了
傻逼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05-11
这有什么!?不过是些贪图照顾政策的"假少数民族".
国家遗产学院  Institut National du Patrimoine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05-11
无所谓,反正大部分“少数民族”都基本被汉化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05-22
但那些少数民族可不是这么想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05-22
还是需要警惕!!!
解决的根本办法是,实行真正的民族平等,社会公民不因民族属性而拥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政策要体现在穷人、弱势群体的tk 各种帮扶,以及加大对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义务教育投入、环境治理投入等方面,所有这一切,均不应以民族来划分,否则只会人为造成民族的割裂,不利于民族融合。因为民族融合是历史趋势,世界各国但凡处于繁荣时期,均是民族大融合时期。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05-23
只要跟党走,什么问题都能够解决。
federico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06-02
“假少数民族”:  第一代人还记得是汉族改的, 第二代、第三代呢?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06-03
引用第17楼xiaowm于2008-06-02 18:24发表的  :
“假少数民族”:  第一代人还记得是汉族改的, 第二代、第三代呢?


他们最后会认同“中华民族”,而“中华民族”说汉语,信奉孔子,有五千年文明史……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06-04
生育政策应该改革了!应该是全国一样,提倡只生育一胎,可以允许生育二胎,禁止超二胎生育。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06-08
能不能生孩子,我看应该和自己的财产挂钩,太穷就不要生了,免得让孩子受苦。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12-09
人为降低主体民族的比重,后患无穷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12-10
引用第21楼尧舜天下于2008-06-08 18:04发表的  :
能不能生孩子,我看应该和自己的财产挂钩,太穷就不要生了,免得让孩子受苦。

可现实是越穷的人生得越多.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12-10
引用第23楼tayaka于2008-12-10 00:04发表的  :
可现实是越穷的人生得越多.[表情]

所以讲,计划生育还是很有必要的。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12-10
引用第20楼仙峰俊俏于2008-06-04 06:29发表的  :
生育政策应该改革了!应该是全国一样,提倡只生育一胎,可以允许生育二胎,禁止超二胎生育。


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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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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