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8273阅读
  • 30回复

[黑龙江]建议:宝泉岭、建三江、红兴隆、九三等四个农垦分局驻地设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2-09

  经过垦区几代人的努力,特别是近年来,实施小城镇带动战略,建立多元投资机制,加强小城镇的水电、道路、通信、住宅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小城镇的载体功能,在昔日广袤的北大荒,逐步建立起140个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生活环境优良、建筑风格独特的农垦小城镇,成为垦区区域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矗立起建三江、宝泉岭、九三、红兴隆分局等中心区域辐射型城镇;洪河、二道河、普阳农场等现代化农垦城镇;铁力、新华农场等依托于城市的服务型城镇;八五一○农场等靠近对俄贸易口岸的旅游型城镇;查哈阳、八五一一、七星泡农场等资源开发型城镇。近年来,垦区有8个城镇成为全省小城镇建设的先进镇,有42个小城镇达到富强镇标准。建三江农垦城镇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宝泉岭农垦城镇被列为国家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普阳农场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点,成为垦区小城镇建设的典范。

  目前,垦区城镇人口达到82.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2.2%。小城镇住宅面积达到1443万平方米,人均住宅18.2平方米,住宅砖瓦化率达98%。集中供热面积达到741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36%。高等级混凝土道路达到286公里,城区给排水管网达到3406公里,自来水入户率达98%。小城镇绿地面积1070万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13平方米。建设公园36个,文化活动广场82处,其中万米以上广场9处。垦区小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以及固体废物处理、污水处理、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二类地区标准。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2-10
整张图来,你说的很好,但我们不知道这些地方的位置。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2-10
这些地方在那里?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2-10
宝泉岭于黑龙江省鹤岗市箩北县宝泉岭镇、
建三江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镇、
红兴隆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县兴隆镇、
九三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双山镇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2-10
黑龙江农垦总局网站,有关情况可以自己去看。
http://www.chinabdh.com/

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宝、红、建三个设市都勉强,九就更没有指望了。因为黑龙江与新疆不能比,新疆地广人稀,设市的标准降低一点可以理解。宝、红、建、九的城镇建设还都说的过去,但人口少,也就是一般县城的水平,特别是九三,即便加上嫩江县辖的双山镇,也不过4-5万人,其它的宝、建含一体化的宝泉岭、七星农场场部在内也不会超过10万,红兴隆的局直与友谊农场场部不在一处,人口也不会多。而黑龙江县城人口在10万而没有设市的大有人在,东宁、嫩江、林口、克山、龙江、依兰青冈、望奎、桦南、勃利、依安、巴彦、拜泉、富裕县城等都差不多有10万人了,甚至超过10万了。宝、红、建、九设市只怕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这是2000年“五普”时的数字,虽然老点,但还是可以作为参考。
建三江管理局虚拟镇           15535
七星农场虚拟乡               39377

红兴隆农垦分局虚拟镇         17804

宝泉岭农管分局局直虚拟镇     15469
宝泉岭农场虚拟镇             26095

双山镇                       37337

宝泉岭、七星农场的人口是总体的,还要考虑下面分场和队的人口,这样场部的人口没有这么多。
农垦是按照城市标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些年人口外流也比较严重,因此,人口增长十分缓慢,甚至不少农场已经是负增长了。
不过这些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提高和集中办学的影响,农垦连队撤点,向局直和场部集中的趋势还是明显的。
[ 此贴被duguyichen在2008-12-10 13:5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2-10
统一设一个北大荒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2-10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2-10
引用第4楼duguyichen于2008-12-10 13:11发表的  :
黑龙江农垦总局网站,有关情况可以自己去看。
http://www.chinabdh.com/
就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宝、红、建三个设市都勉强,九就更没有指望了。因为黑龙江与新疆不能比,新疆地广人稀,设市的标准降低一点可以理解。宝、红、建、九的城镇建设还都说的过去,但人口少,也就是一般县城的水平,特别是九三,即便加上嫩江县辖的双山镇,也不过4-5万人,其它的宝、建含一体化的宝泉岭、七星农场场部在内也不会超过10万,红兴隆的局直与友谊农场场部不在一处,人口也不会多。而黑龙江县城人口在10万而没有设市的大有人在,东宁、嫩江、林口、克山、龙江、依兰青冈、望奎、桦南、勃利、依安、巴彦、拜泉、富裕县城等都差不多有10万人了,甚至超过10万了。宝、红、建、九设市只怕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

这些人口不就是一个镇的标准么?黑龙江怎么可能和新疆类比。。。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2-10
什么啊,图纸那么不清楚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2-22
充其量就是个镇子,设县都勉强,设市的话,市的门槛也太低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2-22
按伊春市的标准,它们可以建很多县区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2-22
请问,分局驻地设市之后,各个农场归谁管?如果也一起划归那个“分局市”管,岂不是会出现犬牙交错的行政界限?如果仍然归属于总局,那么分局驻地设市的意义何在?

还有,设市之后的“分局市”们,应该归总局还是黑龙江省直管?归省的话,你觉得总局能同意吗?依旧归总局的话,有必要设市吗?——农垦分局的级别本来就是地级

PS:如果以楼主提供的所谓建设成就作为设市的充要理由的话,我省的很多镇都可以设县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2-22
黑龙江农垦建议取消总局和分局,总局由农业厅接受,分局撤销与各地级市合并,将各农场划归各县市,工商企业由各地级市接受,反正都是国有资产,划归各县市也无所谓。在与当地地方完全融合后重新规划小城镇体系。
多虚心学习,不要乱灌水。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2-22
农垦总局所属各机关及所办事业单位由黑龙江省对口部门接受。或结合分省迁到齐齐哈尔,改为兴安省政府。
多虚心学习,不要乱灌水。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2-22
整个富锦、萝北、友谊等县都是小县,人口稀少,在分出这些垦区,估计人口更少了,完全不可能的事!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2-23
引用第12楼茅山道士于2008-12-22 21:44发表的  :
黑龙江农垦建议取消总局和分局,总局由农业厅接受,分局撤销与各地级市合并,将各农场划归各县市,工商企业由各地级市接受,反正都是国有资产,划归各县市也无所谓。在与当地地方完全融合后重新规划小城镇体系。


这样就不止是涉及行政区划的问题了,还包括政府内部的系统性变革,短期内恐怕不可行

况且农垦总局比省农业厅还高半级,岂能甘心被接收

各分局也不是都能和地级市合并的,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等几个分局位于地级市中心,但是宝泉岭、九三、北安等分局都在下属县境内,合起来又会出现飞地。

而且就算可以合并,那合并之后怎么设治呢?分局的级别都和地级市一样,行政区域可以合并,行政机构如何合并?

总之,农垦系统在黑省经过多年沿革,基本已经成为类似新疆兵团的半独立王国(前身其实就是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其生产范畴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合并之后可能极大影响农场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多数农场的待遇与所在县份相比往往不可同日而语),个人认为短期内还是不动为好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12-23
[quote]引用第11楼qinling825于2008-12-22 17:04发表的  :
请问,分局驻地设市之后,各个农场归谁管?如果也一起划归那个“分局市”管,岂不是会出现犬牙交错的行政界限?如果仍然归属于总局,那么分局驻地设市的意义何在?

还有,设市之后的“分局市”们,应该归总局还是黑龙江省直管?归省的话,你觉得总局能同意吗?依旧归总局的话,有必要设市吗?——农垦分局的级别本来就是地级


设市的最大意义在于财权,现在农垦唯一缺的就是税收权,没有税收,就没有可以自己支配的财政。
一边是农垦大量的向地方县市交纳税金和各种行政收费,另一方面是农垦需要负担公检法司、学校、医院等等大量的行政开支,还要负担自养公路、码头(原来还有铁路)、河道、水库、渠道的维护支持,还要负担各种市政城镇建设支出。这就是农垦需要建政的根本理由。
其实不在乎叫什么市不市的、级不级的,只要把税收、财政权还给农垦就可以了,这样农垦才能得到公平发展的前提。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8-12-23
设市的最大意义在于财权,现在农垦唯一缺的就是税收权,没有税收,就没有可以自己支配的财政。
一边是农垦大量的向地方县市交纳税金和各种行政收费,另一方面是农垦需要负担公检法司、学校、医院等等大量的行政开支,还要负担自养公路、码头(原来还有铁路)、河道、水库、渠道的维护支持,还要负担各种市政城镇建设支出。这就是农垦需要建政的根本理由。
其实不在乎叫什么市不市的、级不级的,只要把税收、财政权还给农垦就可以了,这样农垦才能得到公平发展的前提。


在不单独设治的前提下赋予农垦系统独立的税财权,恐怕不大可能实现。那样的话农垦就真成了一个隐形王国了。

而依农垦系统自身的特殊情况来看(尤其是行政级别的巨大差异),设治又实在没有可操作性。

两难的问题啊。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8-12-23
引用第12楼茅山道士于2008-12-22 21:44发表的  :
黑龙江农垦建议取消总局和分局,总局由农业厅接受,分局撤销与各地级市合并,将各农场划归各县市,工商企业由各地级市接受,反正都是国有资产,划归各县市也无所谓。在与当地地方完全融合后重新规划小城镇体系。


你的想法,是黑龙江省多少年的夙愿。
但中央绝对不可能答应,用前总理李鹏话来说,就是:到什么时候,中央手里不能没有一把米啊!
黑龙江农垦就是中央手里的米袋子,是平衡粮食市场的重要因素。看看下面的数字
2007年,全国粮食总产10030亿斤,黑龙江农垦284.1亿斤,占2.83%
2007年,全国耕地面积18.27亿亩,黑龙江农垦0.3亿亩。占1.64%
就是说黑龙江农垦用1.64%的耕地,生产了2.83%的粮食。
更为重要的是黑龙江农垦的粮食商品率高达95%以上,就是说有270亿斤可以在市场上流通。
按每人每天消耗1斤来算,可供全国人吃20天,可以供北京市1600万人,吃四年半。黑龙江农垦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其他省市的粮食产量虽然大,但都被本地的大量人口消耗了,能拿出来机动的粮食就很有限了。
“备战、备荒”可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总是存在的。因此作为中央的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农垦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8-12-23
引用第18楼duguyichen于2008-12-23 13:40发表的  :
用前总理李鹏话来说,就是:到什么时候,中央手里不能没有一把米啊!


十七大时胡总不是也说过“祖国大粮仓,拜托黑龙江”的话吗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8-12-23
引用第15楼qinling825于2008-12-23 12:30发表的  :
这样就不止是涉及行政区划的问题了,还包括政府内部的系统性变革,短期内恐怕不可行
况且农垦总局比省农业厅还高半级,岂能甘心被接收
.......


看来老兄也是黑龙江老乡了,您好。
其实看重行政级别的只是当官的,对于老百姓什么级别也只是饭后谈资中的一点点值得夸耀的话题罢了,没有一点点实质意义。
大家都明白,农垦的级别虽然高,但实权远没有地方大,农垦的干部调到地方(农垦干部也归黑龙江组织部管)都是降职使用的。
农垦的干部待遇也不见得比地方高,但出于心理因素,他们是最反对被地方吞并的。
至于老百姓,现在除了有退休之外,和地方农村比,反倒不如农村。因为农村的土地费用低,经营自由,销售自由。而农场的地租高的吓人(因为农垦上交国家的税费和各级管理层的费用,还有庞大的退休人员费用都得从耕地里出),经营、销售都要受到限制,实际生活水平还比不上同地区的农民哪。因此,除了心理障碍,老百姓到不在乎归谁管。早期农垦也有不少农场本来就是县属或地区和省属的。
当然农场的人均耕地多,如果能和农村一样负担,农场富裕起来还是容易的。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12-24
引用第15楼qinling825于2008-12-23 12:30发表的  :
这样就不止是涉及行政区划的问题了,还包括政府内部的系统性变革,短期内恐怕不可行
况且农垦总局比省农业厅还高半级,岂能甘心被接收
.......



垦牡丹江分局在密山市连珠山镇。

农垦、森工这些计划经济的产物,仿佛是插在各市县的独立王国,掣肘地方经济的发展
为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建议打破这些条条块块,还市县本来面目,恢复其完整的行政区划单元。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01-06
这些农场的贡献大啊
不要为了区划而贬低了他们的作为
希望客家首府长汀脱离龙岩管辖
希望厦门更美好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01-29
我觉得可以在四个分局驻地设立县级市。但市与局要分设。农垦管生产,市里管建设。同时撤消垦区的公检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01-29
引用第23楼peter于2009-01-29 13:40发表的  :
我觉得可以在四个分局驻地设立县级市。但市与局要分设。农垦管生产,市里管建设。同时撤消垦区的公检法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本来地方就不大,非要设“两座庙”有什么意义?怎么算计,最终的香火还不得转嫁到老百姓头上,还嫌农场职工的负担不够重吗?
在中国现在司法不够独立的情况下,撤消农垦的司法机构,就等于剥夺了农垦在争议中的胜诉权。这不是顺口开河,在五十年代,农垦没有司法机构的时候,与地方的争议中,就没听说过有胜诉的。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