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灵等5个乡将撤乡设镇
巫溪时报
http://www.wuxixcb.cn/wxxw/szxw/200903/t20090330_3133202.htm 峰灵等五个乡镇撤乡设镇的议案于(2009年)3月27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标志着我县城镇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会议同意撤销峰灵乡、朝阳洞乡、塘坊乡、田坝乡、通城乡,设立峰灵镇、朝阳镇、塘坊镇、田坝镇、通城镇。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学才及民政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了说明。
斑竹按: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峰灵等乡撤乡设镇的批复(2009年5月11日)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1032398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峰灵等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巫溪府文〔2009〕21号)收悉。为尊重当地群众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加快城镇化进程,市政府同意你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5个乡
峰灵乡、朝阳洞乡、塘坊乡、田坝乡、通城乡。
二、设立5个镇
(一)峰灵镇:辖原峰灵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谭家祠堂(原峰灵乡政府驻地)。
(二)朝阳镇:辖原朝阳洞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朝阳街(原朝阳洞乡政府驻地)。
(三)塘坊镇:辖原塘坊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叶家坪(原塘坊乡政府驻地)。
(四)田坝镇:辖原田坝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高炉(原田坝乡政府驻地)。
(五)通城镇:辖原通城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高坎子(原通城乡政府驻地)。
调整后,巫溪县共辖30个乡镇,其中乡15个,镇15个。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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