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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聚落型和广域型结合的符合客观现实的行政区划系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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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1-06
基本理论依据:
      1.从离散的散户到自然村落再到集镇和大规模的城市,人类的居住形式形成了大小不同的聚落,这些聚落内部具有非常强的联系,除了特殊小并且居住不是太远的散户以外都应该按照其自然形态建立相应的区划。
      2.较大的一个或多个城镇型聚落往往和周围其它相对较小的聚落构成较强的联系,使其成为一个综合体,这些综合体应该尽可能的在一个区划内,那些联系特别强的综合体甚至应该看成是聚落的高级形态,采用类似聚落的区划和管理形式。
      3.因为地域、民族、地理、物产等等特殊原因在一个较大的区划内往往会形成一些需要特殊管理的区域,为了更好的管理这些特殊的区域,也应该建立相应特殊的区划(但是这些特殊的区划应该严格审批,防止因为滥用导致行政人员不合理的增加)。
      4.为了社会统筹的需要,应该在各种区划之中形成一个规模相当的可以横向比较的标准层级。

基于以上依据,我觉得应该建立一个以省-县-乡-村-组为标准层级的聚落型和广域型区划相接合的符合客观现实的区划体系,具体为:
     1.省级以及省下特殊层级:
           省                     标准一级行政区划。
            自治区            民族省的通名,暂时沿用目前“自治区”的称呼。
            直辖综合市    综合市又称都市区是大城市聚落和周围聚落之间特别强的一种联系方式在区划上的体现。由国家直辖的综合市相当于省级,它也是对现在直辖市的进一步区分,北京、上海、天津都是直辖综合市的例子。
            直辖广域市    广域市又可称为县市区是以城市聚落为主并和周围聚落之间形成的松散的联合体,是现在广域的地级市演变的产物。由国家直辖的广域市相当于省级,它也是对现在直辖市的进一步区分,重庆是直辖广域市的例子。
           特别行政区     就是现在的特别行政区,相当于省级,目前有香港和澳门两个。

           自治州             省以下县以上的民族地方,因为民族事务管理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特别区划,行政级别高于县,名称暂时沿用‘自治州’,四川的阿坝、新疆的伊犁等是这种自治州的例子。
           行政区              省以下县以上的地方,因为经济管理或其它特殊事务而设立的一种特别区划,行政级别高于县,他的作用主要是分担大省在特殊地区的管理,比如江西南部的赣州、内蒙古东部行署等有可能建立行政区。
          较大的综合市    由省管辖的比县大的综合市,行政级别高于县,比如西安、沈阳等城市。
          较大的广域市     由省管辖的比县大的广域市,行政级别高于县,比如苏州如果不拆分的话就应该建立一个较大的广域市。

       2.县级以及县下特殊层级:
           县               标准二级行政区划,目前可以采用联县制度逐渐将现在的小县过渡到未来的规模
           自治县        民族县的通名,暂时沿用目前“自治县”的称呼
           综合市        和县相当的综合市(直辖广域市,偶尔可以管辖综合市,比如重庆的万州)
           广域市        和县相当的广域市,广域市的目标是要发展成综合市
           支厅(县)      直辖综合市、直辖广域市、较大的综合市、较大的广域市下的分区单位

           支厅               县以下乡以上的地方,因为经济管理或其它特殊事务而设立的一种特别区划,行政级别高于乡
           民族支厅       因为民族事务管理需要而设立的支厅
           市(分区)    比乡大的城市型聚落,其行政级别比县小但高于乡

    3.乡级以及乡下特殊层级:
          乡                  标准三级行政区划,目前可以采用合并的方法将现在较小的乡镇合并成较大的乡级区划,乡级采用直选制度实现自治
           民族乡          少数民族较多的乡
           市(不分区)    城市聚落规模比较大,可以比照综合市或广域市的乡级行政区划;或者城市规模适中并且是县以上行政中心的乡级区划。
           区                   分区的市、综合市下面相当于乡级的城市分区单位

          镇(分社区)  比村大的城市型聚落,其行政级别比村高。镇分社区管理

     4.村以及村下特殊层级
         村                 标准四级区划,村级采用直选制度实现自治,村下的居委会采用全民自治制度
         民族村        少数民族较多的村
         社区             基本城市分区单位

         居委会        比组大,比村小的聚落称为居委会,城市社区也按照地缘关系组织成居委会,比如某社区下辖一小区,这个小区就可以组织一个居委会
      5.组
         组            组为经济核算单位,基本的自治组织为居委会

幅度:
     组在中国年代非常久远,除了西部荒凉地区以小聚落为组外,东部农村地区一般30户100人为一组。
      村,在东部地区一般以60组为村,也就是每村6000人,社区的规模则更大,最大可达到20000人以上。
      乡,一般乡级辖20-30左右村级
      县,一般县级辖20-30左右乡级
     省级,一般省级辖20-30左右县级

具体的上下级关系为:
         国家                    省、自治区、直辖综合市、直辖广域市、特别行政区

         省(自治区)    自治州、行政区、较大的综合市、较大的广域市、县、自治县、综合市、广域市
         直辖综合市        支厅(县)
         直辖广域市        支厅(县)、综合市

         行政区(自治州)  县、自治县、综合市、广域市
         较大的综合市    支厅(县)
         较大的广域市    支厅(县)

        (自治)县 支厅、民族支厅、乡、市
         综合市  区
         广域市  区、市、乡、支厅
        支厅(县)      区、市、乡(综合市下的支厅不管市)

       (民族)支厅 区、市、乡(综合市下的支厅不管市)
        市(分区)      区

        (民族)乡      镇、村
         市 (不分区)       (直辖)社区、镇、村
          区                       (直辖)社区、镇、村

          镇(分社区)    社区

          村、社区             居委会
          居委会                  组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1-06
思路不错,但县、乡、村规模过大,将来势必大规模并县、并乡、并村。而我认为目前除四川省各地的乡镇规模是比较合适的(人口1--数万),将来只须将小县并入周围大县,地级市周围县改区就行了,动作不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1-06
搞得过于复杂!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1-06
这么复杂…………不过确实是强帖!!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1-06
太复杂了,头都看晕了,能把各种层级关系搞清楚就可以当教授了,一般老百姓可能没法说清自己是哪里人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1-07
烂贴,就是烂贴!
只能是目前混乱的区划状况更加混乱,几乎无可取之处。对于所谓的“综合市”更是鄙视,几乎就是就是给重庆市、通辽市涂脂抹粉。如果按此方案实施,改名风,升级风,兼并风,就会横行起来,那就是中国行政区划的灾难。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1-07
全部兼并不可取,在改良的基础上对现有的行政结构、通名进行滤清简化,这点可取,但反对乡级市,个人认为有直辖市、县级市就足够乱了,还要再加上乡级市添乱,不过还好没有提出村级市(街道?)。
但是既然是聚落型,又什么会是广域型?相信这点有很多人搞不懂,请楼主重点阐述一下理由。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1-07
偶感觉只能说有想法,不能说有实际意义
论坛三宝
=======
是我是我还是我
************
区划三宝
=======
基层、层级、省划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1-07
引用第5楼余澜涛于2009-11-07 01:27发表的  :
烂贴,就是烂贴!
只能是目前混乱的区划状况更加混乱,几乎无可取之处。对于所谓的“综合市”更是鄙视,几乎就是就是给重庆市、通辽市涂脂抹粉。如果按此方案实施,改名风,升级风,兼并风,就会横行起来,那就是中国行政区划的灾难。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1-07
引用第5楼余澜涛于2009-11-07 01:27发表的  :
烂贴,就是烂贴!
只能是目前混乱的区划状况更加混乱,几乎无可取之处。对于所谓的“综合市”更是鄙视,几乎就是就是给重庆市、通辽市涂脂抹粉。如果按此方案实施,改名风,升级风,兼并风,就会横行起来,那就是中国行政区划的灾难。
精辟啊精辟!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1-07
该区划系统的设计及理论依据,确是比较符合客观现实。
是对混乱复杂现状的归纳总结,以及结合市、地的改良。

但地市州大多未变,层级仍旧复杂,改革目的何以实现?
且从下到上大规模合村并县,费时耗力可行性究竟多少?

作为温和的过渡方案或可实行,但应化繁趋简弱枝强干。
标本兼治,需找准切入点起撬点,外求均衡、内求高效。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1-07
将来只须将小县并入周围大县,地级市周围县改区就行了,动作不大。
这样的改革比不改还要复杂~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1-07
      统一政区名,不要再同名不同级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11-07
引用第9楼北极星于2009-11-07 11:00发表的  :
精辟啊精辟!

看在LZ码子辛苦的份上,QQ可谓用心良苦。那象你!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11-07
引用第13楼我等天子于2009-11-07 14:06发表的  :
看在LZ码子辛苦的份上,QQ可谓用心良苦。那象你!

清洁工辛勤的劳动应当尊敬,但是清洁工清扫出来的垃圾就是垃圾,不会因为清洁工应该受尊敬就变成金银珠宝。

对原创进行鼓励是本坛的传统之一,鼓励只是对“原创行为”的鼓励,而未必是对“远传作品”的鼓励,这正是本坛的传统之一。QQME的行为正是出于这一传统,所以就算顶楼的内容如5楼评价的那样是“烂贴”,QQME的行为也完全正确。
[ 此帖被北极星在2009-11-07 14:17重新编辑 ]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11-07
回 14楼(北极星) 的帖子


哈哈,就知道你在网上!不说不跳出来,一说就跳出来了。得了吧,你老数年寒窗无人问一辈子,一帖成名天下知数十年。
[ 此帖被我等天子在2009-11-07 14:45重新编辑 ]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11-07
引用第14楼北极星于2009-11-07 14:12发表的  :
清洁工辛勤的劳动应当尊敬,但是清洁工清扫出来的垃圾就是垃圾,不会因为清洁工应该受尊敬就变成金银珠宝。
对原创进行鼓励是本坛的传统之一,鼓励只是对“原创行为”的鼓励,而未必是对“远传作品”的鼓励,这正是本坛的传统之一。QQME的行为正是出于这一传统,所以就算顶楼的内容如5楼评价的那样是“烂贴”,QQME的行为也完全正确。

金银珠宝加工店的清洁工清扫出来的垃圾也是金银珠宝啊!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11-07
在目前的情况下我想将城市比较多的集中的地区设城市省,相当于省级,比将主城区直辖,形成挖空心状框要好。如:广州、武汉、沈阳等。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11-07
回 17楼(fanweng22) 的帖子
如果将城市比较多的集中的地区设城市省
我认为对广东省这样的省份而言,会失血过多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11-07
回 17楼(fanweng22) 的帖子
您觉得广州直辖应该带上哪些地区呢?

我希望是广州+清远直辖

粤东省会惠州
粤西省会江门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11-07
1、作者应该将结构图制成表格
2、重庆模式不可复制

重庆在周边极广范围内区域中心的地位不可动摇
这在中东部是不可想象的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11-07
县以上的建制(统县政区)没有必要多元化,尤其是直辖市不应该复杂化

县以下的建制的多元化是有必要的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11-09
引用第1楼小黑马于2009-11-06 18:51发表的 :
思路不错,但县、乡、村规模过大,将来势必大规模并县、并乡、并村。而我认为目前除四川省各地的乡镇规模是比较合适的(人口1--数万),将来只须将小县并入周围大县,地级市周围县改区就行了,动作不大。


并村是容易的,这个已经有上一次并村的事实说明,我这里说一下并村的原由和必要性
其一,组级日常事务已经减少到不足以在30户的小组上配置一个组长了。
大家知道现在的粮食棉花统购以及农业税等早以取消、计划生育政策也采用温和执法、农民工广泛进城务工、土地承包权也流转了,以前小组长很多要磨破嘴皮子的事情,现在都没有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配置拿补贴的小组长,只是在增加农民负担。现在我家乡的大多数村就是采用村委委员代管多个组的方法来管理的。那么我们何不将其制度化呢。而制度化最合适的是按照自然村进行组织,这个全国东西城乡都适用,我则统一的称之为居委会。在采用居委会制度以后,一个十五个组的村,也只有四五个居委会的样子,这样的管理幅度就太小了。

其二,村的形态在悄然改变,城市化已经进入了农村。我国正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聚居和农场化,其结果就是在农村形成聚居的小集镇,而小集镇中间则以农田间隔,可是现在大部分的行政村人口在2000以下,加上将来人口的减少,就是全部进入小集镇聚居,其规模依然小的可怜,正常的上规模的商业和服务活动是没法展开的。

其三,村的职能在改变,村的日常业务已经少的可怜了,他们的职能早已经从以前的协助乡镇政府管理村民,转变成了以招商引资为主的经济活动上了。而就凭现在村的规模,根本养不起专业人才,而农民子弟有几个能在经济活动上搞好的呢。

其四,2000人的村已经很难用村民大会的方式实现村民全体自治了,这个极大的挫伤了村名的政治热情,不如采用居委会制度,居委会规模小,内部大家都熟悉,可以产生自然的政治热情,这个就和过去的小村制是一样的。至于更高级的只能由居委会内部那些政治热情特别高的人才愿意去搞。

综上,我个人觉得大村制是非常好的,其规模应该在60个组6K人左右。制度方面采用村-居二级管理村-居-组三级统计核算的制度,所有原来的村名都可以由居委会继承,而且居委会基本上是聚落型的自然村,所有过渡都非常自然。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11-09
引用第2楼仙峰俊俏于2009-11-06 20:23发表的  :
搞得过于复杂!


不是太复杂的,其实说白了就是广域区划,有正有副,正级常设,副级按需。狭域区划,比照广域,内部分区,规模对号。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11-09
乡村治理,根本不宜采用一般的政府模式。合作社或是居民合股企业式管理也许是个好思路。村民居委会的模式,即便分为很多组,都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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