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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当前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申报“较大的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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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4-07
     据悉(香港大公报),国务院决定在近期批复新一批较大的市。
     国务院批复的“较大的市”将拥有地方立法权,绝大部分的“较大的市”的市委书记担任所在省的省委常委。

     目前,已有广东省佛山市、东莞市,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宜昌市,河南省安阳市,江西省赣州市,甘肃省天水市,以及四川省绵阳市向国务院提交了新一轮的“较大的市”申请。
目前,好像只有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宜昌市这两个城市进行了实地评定,正在等待结果
     中国的“较大的市”虽然在《宪法》和多部法律中没有统一的定义,但其中的18个经国务院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批准的“较大的市”较无异议。
  “较大的市”有以下几类:
  1)18个共四批公布的城市:
  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阳(1984年10月批准,重庆市是在这一批公布的,已经升格为直辖市)
  宁波(1988年3月批准)
  淄博、邯郸、本溪(1992年7月批准)
  徐州、苏州(1993年4月批准)
  2)4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这里谈论的是经济特区中属于较大的市的那些经济特区。海南是省,不是城市。)
  3)27个省级政府所在地=22个省会(大陆上的省份)+5个自治区首府
  目前共有49个“较大的市”=18+4+27。
  在中国283个地级市中,仅仅这49个“较大的市”具有地方立法权。

        那么,请教:当前,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申报“较大的市”?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4-07
貌似没有评定标准出台
100万城市人口、100平方公里建成区,应该成为硬性指标。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4-07
现在要是在评的话 就得看谁上面有人 看谁吹得厉害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4-07
都应该拥有地方立法权。
同是天涯沦落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4-07
即便拥有地方立法权又怎样?
这个权对城市来说作用几何?
法院会援引这些地方法律判案吗?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4-19
现在情况基本上是每年开一次会,FB一次,回去一个不批。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4-20
有立法需要的就应该批,没有必要的批了浪费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4-24
引用第1楼蓝色象鼻虎于2010-04-07 13:57发表的  :
貌似没有评定标准出台
100万城市人口、100平方公里建成区,应该成为硬性指标。

       按照你给出的这个标准,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50亿元、市辖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都可以晋升副省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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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4-24
18个较大的市就没有多少共同点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5-01
我想问的是啥时候会批准,批准无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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