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达尔富尔和平协议规定,应该在达尔富尔参与全国大选后的十二个月内举行公民投票,时间不迟于2010年7月。公民投票到期时没有举行。2010年12月,达尔富尔地区过渡权力机构秘书长Khalid Billal Ahmad指出,达尔富尔人民将在2011年“做出最后决定”,暗示全民公决将在这一年举行。他还表示希望公投在2011年2月举行。2011年3月3日,据传公民投票将在3个月内举行。
后公投状况
达尔富尔和平协议概述了两种可能因公投导致的情况。
若大多数选民选择形成一个统一的达尔富尔地区,那么现有的达尔富尔地区过渡权力机构将成立一个宪法委员会来决定达尔富尔地区的政府结构和职权。新地区宪法将要由三个达尔富尔州的州议会在全民投票后三个月内批准。整个过程将由苏丹总统监督。
如果大多数选民选择维持现状,达尔富尔地区过渡权力机构将被解散,其职权移交给达尔富尔的三个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