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自治县历程的回顾
1952 年,湘西苗族自治区成立,桑植归其管辖, 1957 年,成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桑植仍然归其管辖。我县各族人民享受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长达 36 年。 1988 年 5 月 18 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大庸市( 1994 年 4 月 4 日更名为张家界市),将我县划入该市管辖,但对于我县的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未明确,从此,我县申报自治县的工作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1989 年初,我县组织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一批各民族的代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呈送专题报告,要求设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同年 3 月,我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议申报桑植县土家族白族自治县议案〉的决议》,县委、县政府以桑报〔 1989 〕 5 号文件向中共大庸市委、市筹备组、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要求依法成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报告》。 1991 年,县委、县政府向上级机关呈送了《再次要求依法成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请示》。
1992 年 3 月,我县的七届全国人大代表黎子泽在参加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和湘籍 32 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呈交了《恢复批准成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议案》。 5 月 7 日,全国人大民委副主任李学智一行 6 人带着桑植的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来大庸市视察民族工作。 5 月 18 日,县政府以桑政报字〔 1992 〕 52 号文件,县委以桑报字〔 1992 〕 9 号文件分别向中共大庸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申报,再次要求依法成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 5 月 22 日,大庸市人民政府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撤销桑植县设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请示》。 5 月 29 日,省民委向省人民政府呈送了《关于桑植县设立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意见》。 6 月 20 日,省民政厅代省人民政府拟写了向国务院呈送的《关于恢复桑植县民族区域自治建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报告》。但这些努力都没有得到结果。此后,我县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议案的焦点都集中到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之上。县委、县政府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同时,多次上报,并请求有关领导帮助呼吁解决民族区域自治问题。 1993 年 8 月,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原国家民委常务副主任赵延年同志来我县视察灾情, 1995 年 5 月,国家民委副主任文精来我县考察贫困状况, 1998 年 8 月,国家民委副主任图道多吉到张家界市进行民族政策调研,县委、县政府均向他们就我县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作了专题汇报。
我县民族区域自治问题虽然尚未得到最终解决,但受到有关志士仁人和领导的关注。 1995 年 3 月,国家民委《民族团结》杂志社社长、总编李金池来我县参加湖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县扶贫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县民委关于我县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汇报,返京后,写出《桑植县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应妥善解决》的意见,呈送给了国家领导人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二、近两年多的申报工作情况
恢复民族区域自治,设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是全县 43 万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2000 年 1 月 16 日,本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要求申报恢复成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议案〉的决议》,再一次为我县申报自治县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县人民政府对此决议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使申报自治县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 2000 年 4 月 28 日,在长沙召开的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期间,县长何其雄和县民委负责人就自治县问题向市委副书记张金华做了汇报,使市委领导对桑植申报自治县的认识有了改变和提高。
— 2000 年 5 月 12 日,县长何其雄、政府办主任石绍河及民委主任一行,到国家民委政法司就自治县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政法司领导表示,如果省里有上报文件,他们会做好有关工作。
— 2000 年 6 月 25 日,县民委向省民委分管领导及政法处就自治县问题做了专题书面汇报。
— 2001 年 1 月,在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期间,贺兴科、石绍河等代表就自治县问题提了议案。
— 2001 年 3 月 24 日,省民委主任石昌禄来桑植调研期间,县四大家领导及离休老同志周运民、黎子泽等就桑植民族区域自治问题进行了汇报,石昌禄表示,省民委积极支持桑植申报自治县的工作。
— 2001 年 7 月 3 日,县政府以桑政〔 2001 〕 43 号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写出了《关于要求依法恢复设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请示》,之后,县长何其雄向鲁平益市长作了专题汇报。
— 2001 年 7 月 30 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张春发同志带领督查组来我县检查民族政策落实情况,县政府就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向他们做了专题汇报。
— 2002 年 6 月 18 日至 21 日,常务副县长康德鑫同志带领民族、财政、发展计划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赴湘西自治州、麻阳苗族自治县等地考察民族政策落实情况,为申报自治县提供了佐证。
— 2002 年 7 月 3 日,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及康副县长在民族局听取申报自治县工作汇报后,认识高度统一,为加强对申报工作的领导和加大工作力度,决定成立申报自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由何其雄县长任组长,四大家各一名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两办及民族、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在民族局设立办公室。同时,就如何搞好下一步申报工作作了具体研究和安排。
由于长时间的努力,我县恢复民族区域自治,设立桑植土家族白族自治县的要求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