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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集权传统下的中国行政区划现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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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8-07

大致上美英德等国有分权的传统,体现为联邦制的现状。而中法俄有集权的传统。俄国虽然为联邦制,但州下的区划和联邦区的划分很明显体现了集权思想。俄国历史上并不存在分权的时期。日本是一个复杂的情况,很难说清。历史上同中国的联系,明确的表明有集权传统,天皇制和近代的军国道路也都说明了这点。但日本开埠前一直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并没有出现事实上的集权,而战后的体系明显又属于分权。台湾的情况应该说是从集权走向分权。
回头说大陆的。县制的创立,即县的原始概念,中国和英国是相近的。即一个中心到四周一定距离的范围为一县。应该说到现在为止,中国的县的中心的地位还是很特殊的。尽管县下面有镇的建制,城关镇和其它乡镇在表面上看都是镇,但城关镇有时候又等同于县。这只要看一下地图就明白了,很多外国人就不明白,说:明明是县嘛,为什么在地图上的标法同市镇这种狭域行政区划单位相同。即在城关镇的位置上标某某县,而不标某某镇。打个比方,你有见过在杭州的位置不标杭州市,而标浙江省的吗?
中国这种标法就是从古时候延续下来的。古时候的城关特别明显,其四周有城强包围,而其它地方则无此“待遇”。所以会有在城池的位置标县名的做法。
然而时过境迁,国外,也包括台湾的县已经从一个中心的情况发生变化了。城关以外的地区也在迅速发展。城关的中心地位已不如以前那么突出了。中国一定程度上也是如此。那么,在城关的位置标注县名已经显得不合适了。
省的情况也是如此,做中国的省会也许真的很幸福。在于其它地方相比较时,特权是不言而喻的。中央政府就更不用说了。我要着重说一下地区和地级市的差别。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地区仅仅是省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一级政府。那么地改市就说明了这一级由虚转实。然而这一级更重要的是集权的加强。即周围县市向地级市市区看齐,普通县市的权利反而减少了。这样以牺牲县(市)的办法来加速地级市的发展。这个同县的城关之于全县一样,不是进步,使大大的退步!从公平平等的角度来看,城关集全县的力量来壮大自己,地级市市区集全地级市的力量来发展自己。这样显失公平!特别是作为农民,纳税的钱不能用于乡村建设,而投入了自己很难进入或与自己利益不太相干的城市,你说,中国的农村怎么能够兴旺?省会作为全省的中心,地级市市区作为全地级市的中心,城关作为全县的中心,这样,构成了中国一层又一层的集权体系。
而比较国外,省会、县治虽然存在,但已不能集全省,全县的权了。美国的州府很多都在小城市,那不是后来搬过去为了开发落后地区,而是建州(东部更早)之始就已经确定了。它们大多位于州的中心。有些城市因为条件好,发展成为大城市,成为州内最大城市,如丹佛、印第安纳波利斯。而大部分情况下,这些城市并不能如愿成为大城市。这于所有市镇的平等分权是分不开的,州府并不拥有超过其它市镇权利。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下,资源合理的向更有条件的市镇转移。低一级的县也是如此。
中国当然不可能做到美国式的分权,但第一步,应该认真考虑我们能否更集权下去。建国后市制的演变其实就是一部集权演变史。取消市管县,不仅仅是减少一个层级,更是像过度的集权挑战!
正如所分析的,取消市管县,实现省县直辖是走向平等分权的第一步,而改革县(县级市)下体系同样是必不可少的。
有一种很难听的说法,中国在二战前吃了长期缺少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苦,而在二战后走向了高度集权。日本则在二战前吃了长期高度集权的苦,战后走向分权。这一来一回在短短50年间竟有如此大的差别!
分权当然也有弊端,然而现在不是强调这个的时候,因为中国太集权了。正如在现阶段,怎么强调权利都是不过份的,因为中国人太缺少权利意识了!要证据吗?20多年的改革开放其实就是一次一次的放权!
这2000多年来形成的同封建等级制度紧密相连的行政区划体系是否也应该在新世纪的曙光中透出些许改革的亮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 0:47:09编辑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2-08-07
    好贴!相当好的帖子!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2-08-08
恩,希望县级单位都能标机关所在乡镇单位的名称
elector是本人用于测试系统功能的马甲。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2-08-08
这么说中国是在走下坡咯!
为什么你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你剥洋葱熏着了。。 为什么你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你剥洋葱熏着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2-08-08
地改市绝对是退步!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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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2-08-08
absolutely agree!!!!!!!!!!1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3-09-01
好贴!相当好的帖子!
现有政区以地区、地级市、自治州为单位,要相对稳定,不易常改。请大家务必注意,几千年来,全郡、全州、全府、全地区、全市人民经过共同努力取得的成果,不应由于政区的改变而变更。需要更改时,应考虑历史习惯和地域范围,较小的合并,不应由于人员增多就拆分,属于同一地区,已经拆分的应合并,人口太多的可以升为直辖市或省。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3-09-01
首都带头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3-09-02
集权和分权本身作为客观表述并无褒贬含义,各国的所谓分权传统更主要是缺乏集权的条件,分权是各方得以联合的必要妥协条件。事实上,同开国时相比,美国已经从极度分权走向集权方向。至于行政中心的突出地位,在美国也就不超过15个州的州府不在主要城市里。作为行政中心,由于客观上需要便利的交通,这本身就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的重要有力条件。美国特大城市通常不作为行政中心,因为美国有发达的高速公路网和普及了家用车,使得中小城市的交通比特大城市的内部交通方便得多。
另一方面,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大城市比遍地分散的小城镇更为经济和有效,中国也修正了早期的“积极发展小城镇”这一战略。中美虽然面积相当,但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差悬殊,相比之下日本是更适合的参照系。市场对资源配置作用当然不可否认,但是同样不可否认选择前期的巨大浪费。而中心的汇集作用有助于城市的发展,所需的配套措施则是人员的自由流动。因此市县之争出路不在区划本身,而在于户口的松绑和自由迁徙权的恢复。人员的自由流动一方面可加强原有中心的地位(多数地级市相对于辖县更发达),另一方面也可使得新中心的崛起不可阻挡(金华/义乌)。至此是否省县直辖都无所谓了。(即便省县直辖,同样会有县驻地镇与非驻地镇的矛盾,是否需要进一步“省镇直辖”或直接“镇直辖”)

PS.以集权/分权来对比说明50年中日经济发展本身并不适合作为论据,反而使得结论易受置疑。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3-09-02
中共实行地、市分设的时期恰恰是区划最乱的时期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sz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3-09-02
还是现在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3-09-02
支持顶帖。给“在现阶段,怎么强调权利都是不过份的”以掌声!!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3-09-02
取消市管县,不仅仅是减少一个层级,更是像过度的集权挑战!


错了一个字?
像-------向


支持主贴的观点!!!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3-09-02
支持9楼观点。顶楼也不要把行政区划的作用看的太大了。行政体制的作用是要超过行政区划的作用的,单单区划变而体制不改革,那是作用不大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3-09-02
楼主的贴子非常好!
以下是引用Caprylicacid在2003-9-2 7:49:04的发言:
集权和分权本身作为客观表述并无褒贬含义,各国的所谓分权传统更主要是缺乏集权的条件,分权是各方得以联合的必要妥协条件。事实上,同开国时相比,美国已经从极度分权走向集权方向。至于行政中心的突出地位,在美国也就不超过15个州的州府不在主要城市里。作为行政中心,由于客观上需要便利的交通,这本身就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的重要有力条件。美国特大城市通常不作为行政中心,因为美国有发达的高速公路网和普及了家用车,使得中小城市的交通比特大城市的内部交通方便得多。
另一方面,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大城市比遍地分散的小城镇更为经济和有效,中国也修正了早期的“积极发展小城镇”这一战略。中美虽然面积相当,但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差悬殊,相比之下日本是更适合的参照系。市场对资源配置作用当然不可否认,但是同样不可否认选择前期的巨大浪费。而中心的汇集作用有助于城市的发展,所需的配套措施则是人员的自由流动。因此市县之争出路不在区划本身,而在于户口的松绑和自由迁徙权的恢复。人员的自由流动一方面可加强原有中心的地位(多数地级市相对于辖县更发达),另一方面也可使得新中心的崛起不可阻挡(金华/义乌)。至此是否省县直辖都无所谓了。(即便省县直辖,同样会有县驻地镇与非驻地镇的矛盾,是否需要进一步“省镇直辖”或直接“镇直辖”)
PS.以集权/分权来对比说明50年中日经济发展本身并不适合作为论据,反而使得结论易受置疑。

引用美国状况来说明问题很好。当初美国是分权过度的国家,所以出现了逐步有所集权的趋势。中国的状况恰好相反,是过度集权了。至于“美国也就不超过15个州的州府不在主要城市里”,注意“主要城市”与“最主要城市”并不等价,结果也大不相同。还有美国的高速公路网与州的行政中心位置,不是因果关系,而且是现有州行政中心位置(大多数是百年以上),后有高速公路网(一般不超过60年)。另外行政区划论坛不探讨行政区划问题,而探讨户籍制度、人的迁徙权,并不能说明楼主的中国长期过度集权观念对行政区划负面影响的分析是错误的。因此不能赞同先生的观点,抱歉!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3-09-02
引用美国状况来说明问题就一定很好吗?是不是有太多的人唯美首是瞻了,美国放个屁也是香的。为什么不看看德国呢?用一个没有历史的国家来和历史悠久的国家比,可参考性就很值得怀疑。毕竟很多东西都是有历史传统的问题的,有一些可以抛掉,有一些则是不可能抛掉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3-09-02
《战略与管理》杂志有文章详细分析了中国与美、日之异同,一时找不到连接。文章很好,心有77,有空不妨看看。所谓区划论坛只探讨区划问题未免失之狭隘。某些区划“问题”并非就是区划的问题。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3-9-2 12:51:02的发言:
楼主的贴子非常好!
引用美国状况来说明问题很好。当初美国是分权过度的国家,所以出现了逐步有所集权的趋势。中国的状况恰好相反,是过度集权了。至于“美国也就不超过15个州的州府不在主要城市里”,注意“主要城市”与“最主要城市”并不等价,结果也大不相同。还有美国的高速公路网与州的行政中心位置,不是因果关系,而且是现有州行政中心位置(大多数是百年以上),后有高速公路网(一般不超过60年)。另外行政区划论坛不探讨行政区划问题,而探讨户籍制度、人的迁徙权,并不能说明楼主的中国长期过度集权观念对行政区划负面影响的分析是错误的。因此不能赞同先生的观点,抱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 13:50:07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3-09-02
有一说,中国根本没有地方政府,有的只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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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3-09-02
有一说,美国根本没有中央政府,有的只是地方政府的协调机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3-09-02
有点道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3-09-02
我比较支持Caprylicacid的看法。
感谢蛋炒饭.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3-09-03
以下是引用Caprylicacid在2003-9-2 13:36:09的发言:
《战略与管理》杂志有文章详细分析了中国与美、日之异同,一时找不到连接。文章很好,心有77,有空不妨看看。所谓区划论坛只探讨区划问题未免失之狭隘。某些区划“问题”并非就是区划的问题。

“所谓区划论坛只探讨区划问题未免失之狭隘”,本人赞成!行政区划肯定涉及到深层次的改革,有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行政的,等等。而且讨论行政区划问题应当思考这些深层次问题,但本人反对将行政区划问题作掩盖,谈论户籍制度,人的迁徙自由,那是离题太远了。楼主思考的角度本人认为比较适当,那是在探讨集权观念对行政区划的负面影响。而老兄的谈论方式给本人一个行政区划本身比较完美,主要是户籍制度、人的迁徙自由不完善影响了行政建制的正常运作。而在本人看来而这是半斤对八两,都是受深层次问题的影响所至。而且在本人看来,深层次的问题也需要通过逐步解决一个个的分类问题来最后求得解决。
至于引入美国的情况作说明,不是本人引起,而是老兄的参照物有些变形噢。
本人很想看到老兄推荐的文章,希望能尽快找到。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3-09-03
以集权还是分权来判断权利体制的好坏,本身就是一个完全错误的看法,极度的分权和极度的集权一样,都是对于一个国家权利体制的严重破坏,认为分权就一定比集权好,完全是一种偏激的片面看法。
从模糊数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把最极端的集权定义为0,把最极端的分权定义为1,两者都是对于权利体系具有严重的不利影响的状态。而有集权有分权的状态则根据集和分的程度,分布在0到1之间。对权利体系的运行最为有利的状态应当是零点几的状态,这种最佳的中间状态是多少,这才是我们要探讨,中央也要探讨的问题。一味的攻击集权并吹捧分权,和彻底的鼓吹集权一样,对于中国的良好发展都是有害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3-09-04
不觉得矛盾么?别的先不管,单就“探讨集权观念对行政区划的负面影响”而言,既然板子打在了“集权观念”上(集权好坏暂且不论),为何又要拿行政区划出气?难道区划调整足以改变“集权观念”?

具体到区划问题,对“省县直辖”派旧问重提:表面上“省县直辖”可以一举畅快淋漓的解决市县矛盾,只是直辖后新出现的“省(省会)县矛盾”如何解决?是否进一步求助于“中央-县直辖”?即便全国都是“直辖县”,仍然还会有“首都-直辖县”的矛盾。另一方面,在县内部也会有县驻地镇与非驻地镇的矛盾(龙鳌),同样思路,是否还需“×镇直辖”?

行政区划本身需要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局部调整即可。“省县直辖”方案若不能很好解决上述问题,值可谓成事尚且不足;而大规模颠覆性的区划“改革”却败事已然有余。

还请“省县直辖”派高手不吝赐教。

ps. 已确证《战略与管理》近期已被勒令停刊,网上连接已失效。身在国外诸多不便。只记得大概在2000年左右某期上,最近不超过2001第3期。关键词大约是中国城市化、美国、日本、比较。内容大概就是具体分析了中美日三国国情,得出美国由于国土和平原辽阔,所以采取全国大分工式的区域布局模式,城市化道路以中小城市为主;日本国土狭窄,平原面积少,只能采取“都市圈”式的区域布局模式,城市化道路以大中城市为主;中国跟日本更像。国内随便哪个图书馆应该都有,全年也就6本,单看目录一刻钟就可从3年的期刊中找出来。手头有另一篇文章,凑合着看吧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3-9-3 13:59:30的发言:
“所谓区划论坛只探讨区划问题未免失之狭隘”,本人赞成!行政区划肯定涉及到深层次的改革,有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行政的,等等。而且讨论行政区划问题应当思考这些深层次问题,但本人反对将行政区划问题作掩盖,谈论户籍制度,人的迁徙自由,那是离题太远了。楼主思考的角度本人认为比较适当,那是在探讨集权观念对行政区划的负面影响。而老兄的谈论方式给本人一个行政区划本身比较完美,主要是户籍制度、人的迁徙自由不完善影响了行政建制的正常运作。而在本人看来而这是半斤对八两,都是受深层次问题的影响所至。而且在本人看来,深层次的问题也需要通过逐步解决一个个的分类问题来最后求得解决。
至于引入美国的情况作说明,不是本人引起,而是老兄的参照物有些变形噢。
本人很想看到老兄推荐的文章,希望能尽快找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4 9:36:33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3-09-04
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和障碍(原载《战略与管理》2001 年第1 期)

  王远征

  1950年以来,城市在中国政府的政策中的地位经历了不同阶段,城市化自90年代中后期逐渐成为理论界探讨的热点,也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个主要方向。但直至目前,中国的理论界在这一问题上仍没有取得起码的共识,而有关城市化方面的政策效果也是差强人意。许多现存的制度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从而使得这一问题实际上仍然只能停留在争论的阶段。

  一?改革以来推进城市化的阶段性特征

  改革前之所以在排斥市场机制的同时阻抑城市生长,有其理论支持。当时认为“非生产性劳动”是多余,“吃闲饭”的城市居民是社会负担,“追求物质享受”的都市生活是堕落。城市只被作为政治中心和工业基地来发展,优遇城市的观念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决策:先是为了缓解城市福利与政府财力的矛盾,用户籍管理手段将城乡差别制度化,后来又长期挖农业补工业,压消费保积累,最后造成系统性紊乱;经济陷入高成本、高速度、低效益、低活力的循环。农业劳力被困在有限的土地上,致使产业结构失衡不断加剧。我国人口增长速度与城乡分割也有直接关系,积淀在农村的人口基数形成越来越重的历史负荷,城乡间的生育剪刀差至今仍然在扩大。1958到1978年,虽然城镇人口比重从15.4%升到17.9%,但政策基调是阻止农民进城。背离客观规律的代价巨大,可惜深入反思仍付阙如。

  1980年,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制定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我国进入推进城市化的阶段。此后出现“建制城市化”或称“表面加速”的特征,即城市数量增长很快,但非农业人口比重仅有缓慢上升。1983年起,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和整县改市政策;城市数从1978年的193 个增至1991年的479 个;城市人口比重升至26.4%,但非农业人口比重仅为18.5%。城市对自发前来经商和务工的农民从禁阻到开放再到经济性接纳,用了约10年。这期间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条件,一是搞活流通等政策打开了城市农贸市场;二是企业改革的政策打开了国有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市场;三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政策同时扩展了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但是,农民迁居城市的闸门仍然紧闭,大中小城市都习惯于对农民“呼之使来,挥之使去”,直到 1988年底,还有过一次全国性的“清退城市农民工”措施。

  80年代,乡镇企业的崛起一方面吸纳了约1 亿农村劳力,一方面增强了政府选择小城镇道路的信心。1984-1988 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转移农村劳力高达1 084 万人。尽管91%的企业分布在自然村,但为乡镇建设提供了财源和理由。1984年,国家降低设镇标准并放宽户籍管理限制,乡改镇的步伐随之加快。建制镇1983年底为2 968 个,1991 年突破1 万个。乡改镇和县改市为推进城市化提供部分条件,但它们本身不是人口城市化的实质进程。

  90年代大体延续了上10年的城镇化政策。1990年4 月1 日开始实施的《城市规划法》中,提出“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根据《城市规划法》,我国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分别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上、不满20万人;建制镇也界定为城市(因而“城市化”和“城镇化” 可以视为同义词)。目前通用的概念是把建制镇称为小城镇。在统计中把城市行政辖区人口(不含市辖县)都计入城镇人口,这个口径显然与《城市规划法》的定义不同,有相当程度的放大。但是如果只统计非农业户籍人口,又压缩了城市实际人口数字,误差同样比较大。第五次人口普查后可能使用新的统计口径。户籍管理的改革也正在加快。

  90年代的城市化进程有几个交叠的阶段性特征。一个是县改市在1992-1994年形成高峰,至1997年停止,城市数量型增长完成了一个周期。建制镇的数量也在1999年越过峰值出现回调趋势。1990-1996年底,城市数由467 个增至666 个,城市人口比重升至29%。到1999年底城市数稳定在668 个,城市人口比重为30.9%。这里面包含了大规模县改市、县改区带入的农业人口。尽管如此,改革以来第二个10年比第一个10年的整体增速低了3 个百分点。如果比较非农业人口比重,城市化率1999年低于1990年。“我国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的判断似嫌轻率,极易误导决策。

  第二个特征是小城镇发展成效低于预期。1995年建设部负责人说,到2000年小城镇将发展到6 万多个。理论界还有种说法:“八十年代农民进企业,九十年代农民进城”。但是农民进镇进城的潮流没有出现。一是小城镇的成长性不强。到1996年末,全国农村建制镇平均人口仅4 520 人,平均非农业人口2 072 人。二是小城镇的经济动力不足,缺乏吸纳容量,即使放开户口管制看来也难以收到预期效果。三是小城镇的服务功能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滞后,第三产业比重普遍上不去。由于小城镇战略没有取得预期效果,90年代出现涌向城市的“民工潮”,高峰时进城谋生的农民达8 000 万人。这种暂居形式的迁移顺应了城市保护主义体制,也是改革开放后城乡间搏弈的一种相互妥协。

  第三个特征是农民工为城市经济增添了动力,但城市政府对进城农民的歧视性规制近几年在强化。90年代,城市经济的优势突显。1998年城市GDP 占全国的74.1%,城市人均GDP 是全国的2.4 倍。1996-1998年GDP 超过200 亿元的城市数分别是34个、40个、46个。盖洛普公司一项调查表明,1994-1997年,我国(城镇)家庭年收入的中位值从4 380 元增至8 000 元,大城市的中位值是全国平均值的2 -2.6 倍。广州、上海、北京城镇家庭年收入的中位值分别为21 600元、20 000元和16 000元。应该提及,农民工对城市经济贡献极大。以佛山陶瓷集团为例,1985 年以前每3 年产值增一亿元,到1990年每年增加一个亿,1991-1993每年增加3 个亿,产值翻番主要靠新上流水线,而上万名一线工人几乎全是农民工。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仅建筑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均在60万人以上。在北京,使用外来农民工的工资成本是国有企业职工的50%左右。

  整个1990年代,经济从过热到软着陆再到增速逐年下滑,虽然GDP 的波动相对平缓,但是宏观调整的代价和微观环境压力主要都由农民承受。城市政府部门加强就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市容环境整治时,都把进城农民作为主要对象。例如,河南省郑州市1999年规定40个职业禁止、26个职业限制使用外来工。北京市2000年宣布限制外地人谋职的行业从5 个增到8 个,职业(工种)从34个增至103 个。由于受到排斥,进城谋生的农民总数从 90年代中期的8000万人降到90年代末的5000万人左右。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发展受到市场、资源和环保的约束, 90年代吸纳的农业剩余劳力远远低于预期。原预计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数量在1993年1 ?12亿基础上到2000年前再增加转移5000万;实际上到1999年底全国乡镇企业职工12 70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27.1%,较上年仅提高0.1 个百分点。而农村富余劳力和新增劳力仍在上升中,严峻局面下亟需寻找新的出路。

  第四个特征是近年在地方政府层面兴起推进城市化的高潮,而且不局限在一种模式上。一是把城市化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制定近期和中期发展目标。例如湖南省1997年已提出“聚集式发展”,培育大型中心城市和壮大县城。山东省在2000年提出“合理发展大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思路。广西提出“十五”期间城市化要“采取超常规速度向前发展”,城市人口比重由20%增至28%。河北省拟将城镇人口比重从目前的29.5%提高到2005年的37%和2010年的43%,江苏省计划从1999年的34.3%提高到2005年的45%,湖北省2005年的指标是38 %,广东省计划2010年达到50%,等等。

  二是从本地条件出发采取多种推进方式。例如山西省提出“建好一个现代化大城市,搞好5 个城市群,发展100 个小城镇”的具体推进方式。广东省将广州市区范围由1443.9平方公里增加到3718.8平方公里,城区面积由50平方公里增加到300 平方公里。河北省邢台市已出台以“婴儿随父随母自愿,分居夫妇相聚不难,老人投靠子女可办,投资置业买房准迁,农民进城条件从简,引进人才政策从宽”为要点的户籍改革条例。山东、甘肃等省近期也制定出户籍改革细则。浙江省在公共建设和服务领域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机制和多元投资体制,“以土地为资本,用资本引资金”,等等。

  三是以县域为主的小城镇规划建设明显升温。特别是2000年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为了贯彻中央精神,有关部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政策指导,并对一些改革探索予以肯定。目前各地的主要举措包括撤并乡镇和村庄,提高集聚程度,以求获得精简机构,减少重复建设,节约非农用地的效果。还包括抓紧编制县域城镇体系和城镇建设规划,集中发展一个到几个中心镇,建立工业园区以提高集聚程度。也包括深化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和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政府的新措施能不能催化市场力量,全面加快小城镇发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综观近20年来的城市化进程,虽然有了推进城镇化的基本取向,但是政策观念没有脱出旧体制窠臼,仍然寄希望于“就地消化”农民,没有去争取实现以契约取代身份的转折,城乡两僵的局面仍在延续。从改革前的农村补城市,到今天的农民养市民,社会变迁的主流仍旧是农民顺应城市,而不是城市接纳农民。现在已能看清,城市化滞后不仅是我国近期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瓶颈制约,并且是在人口、资源、环境方面加重潜在危机的关键因素。当前经济运行中的市场需求不足难题,也是因城市化滞后所付出的代价之一。如何缓解全局压力,加快城市化真实进程,目前在理论和改革思路上分歧颇大。可寄予希望的是由市场内生的推动力量逐渐增强并影响政策面。

  2000年10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计划的《建议》中,把“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作为必须着重研究和解决的重大政策性问题之一。文件中提出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同时指出要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这一政策精神在进入21世纪时成为改革与发展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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