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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旧闻:深圳将 逐步撤销区级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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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1-01
深圳是副省级,其下的区为副厅级,大部分区领导(书记、区长等)高配为正厅级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9353296.html

人民网:深圳将启动行政部门分权改革 逐步撤销区级政府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于5月初获国务院正式批复。其所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一个明确的信号是,深圳在2003年大张旗鼓开始却又悄无声息流产的“行政权三分”改革,即将重启。

  “行政权三分”,是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这是改革期望达到的目的。但实际操作上将会面临机构撤并、部门定级等阻力。

  作为继滨海新区、浦东新区之后的中国第三个全国性综合改革配套区,《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5月初获国务院正式批复。

  这一《方案》从年初深圳市正式递交至批复历时不到半年,与前两个综改区的漫长等待不可同日而语,堪称“深圳速度”。

  《方案》的操刀者,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蒙敬杭日前对本报记者确认,深圳已定于本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正式公布《方案》全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居首

  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本报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在《方案》涉及的数项改革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首位。

  本报记者获悉,在《方案》涉及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延续了之前《珠三角改革发展纲要》中的表述,即“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政府机构设置中率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对本报分析,这意味着深圳将在全国率先探索全新的政府架构,即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是深圳“行政权三分”改革最初的设计者之一。他回忆称,2003年深圳市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宣布,其即将成为中国惟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

  6年前改革无果而终

  由于规划中决策部门的级别较高,其数量也“越协商越多”。最终的方案已经不再是当初意义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马敬仁说,按照当时的思路,深圳将对政府部门进行撤并和调整,设置若干决策局、执行局和一个监察局,时任深圳市市长的于幼军曾解释三大板块的定位分别为“决策局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执行权;而执行局只有执行权没有决策权,监察局和审计局将作为监督部门直属市长管辖。”

  这一既符合如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经验、也符合十六大报告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原则的改革思路却在披露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而更大的阻力则在于,改革思路几乎是将现有的政府架构推倒重来,深圳市政府的协调工作复杂而难以推进。改革的另一设计者、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杜钢建回忆,如果按照最初的思路,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正局级部门将被撤销或合并,这无疑会带来人事安排的巨大障碍。

  马敬仁举例称,由于规划中决策部门的级别较高,其数量也“越协商越多”,“最开始我们的规划是3个,后来一下成为12个,最后变成了21个”。从这一点来说,最终的方案已经不再是当初意义上的“行政三分”,改革也就此沉寂。


    深圳将在5年内取消区级政府 实行一级政府三级管理

    深圳特区拟撤关扩大 面积将接近两个香港

    深圳探索行政改革:走向有限政府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允许改革失败不许不改革

    各地政府机构改革进展一览
[ 此帖被QQme在2011-11-01 19:06重新编辑 ]
江南望郡,庐陵新府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1-01
改变1 逐步取消区政府

  多位相关人士还对本报记者确认,在《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明确深圳将“探索城市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上改革”,即“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

  现有中国城市的行政层次均为“两级政府、四级管理”,即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社区,前两者为行政政府,后两级则为政府派出机构。根据规划,深圳将逐步取消区政府,将其也改为政府派出机构。

  对于撤销区级政府带来的人事变动,本报记者所接触的人士均未正面回应。如乐正就表示,“区长们依然会工作,级别不会发生改变,只是名号可能有所不同”。马敬仁则透露,按照现有部署,深圳将采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作为过渡模式,即将街道办和社区合并管理。

  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曾表示,深圳将通过为期5年的改革,到2013年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这一时间表比全国目标提前7年。

  改变2 特区覆盖“关内外”

  此外,《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中还提及将“深圳经济特区”覆盖整个深圳行政区划,这意味着在深圳持续20年的“一市两法”局面将会改变。

  深圳人习惯用“关内”“关外”区分是否为深圳经济特区。“关内”包括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关外”则包括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目前深圳市人大通过的所有涉及深圳经济特区的地方性立法均只适用于“关内”。乐正表示,这一现象虽然在现实中已经逐步被突破,但关内外的划分依然给深圳发展带来了制度性的障碍。

  乐正还透露,虽然将“关外”划为特区在方案中有所涉及,“但是这个不是短期的问题,不会很快实现。”
江南望郡,庐陵新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11-01

深圳目前已设立4个功能区,根据深圳书记王荣的设想,深圳要有设计15-20个左右的功能区,然后撤销目前的6个区政府

功能区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不是正式行政区划单位!
江南望郡,庐陵新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11-01
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表面看起来不错,运行起来阻力可能不是一般的大。不如在现行体制基础上,强化政府督导职能,将督导室设为督导局,与监察局配套,借此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11-01
这个不是旧闻了吗?怎么又提出来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11-01
因为最近又实践了呗。

当然在很多国家,因为区有民选的人大的形式,撤区可能会被认为是“民主大倒退”。不过在我国,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反正退无可退。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11-01
隋唐三省制的再现。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11-01
引用第6楼lockon于2011-11-01 16:27发表的  :
隋唐三省制的再现。

看看千多年前的政治理想,能否解决千多年后的现实问题

不过说句实在话,三省六部制确实是民主集中制的框架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11-01 18:35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11-01
筒子们啊。楼主的链接点进去,靠,本来就是09年的旧闻!我想呢,怎么和东莞的趋势完全相反!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11-01
引用第8楼QQme于2011-11-01 19:06发表的  :
筒子们啊。楼主的链接点进去,靠,本来就是09年的旧闻!我想呢,怎么和东莞的趋势完全相反!

殊途同归。
反正结果只有一个。
辖有很多很多区的市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11-01
引用第9楼東七區于2011-11-01 19:20发表的  :
殊途同归。
反正结果只有一个。
辖有很多很多区的市
.......


正是如此,街镇太多,区太少(或没有),最终走到一条道上。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1-11-01
引用第8楼QQme于2011-11-01 19:06发表的  :
筒子们啊。楼主的链接点进去,靠,本来就是09年的旧闻!我想呢,怎么和东莞的趋势完全相反!

因爲東莞遠不如深圳油水多,
市區遠不如深圳的強。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1-11-02
深圳功能区

  在设立的光明、坪山新区的实践中,功能区作为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虽然行使区级政府的职责,但管理架构明显不同于其他行政区,它没有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GDP仍然计入原来所在的大区。功能区不是一级政府,而相当于市政府的一个管理局。
江南望郡,庐陵新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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