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意见要求,建立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财力保障机制,适当增加经济发达镇税收分享、分成比例。市、区(市)县两级要加大对发达镇的财力支持。
成都频道讯:成都媒体昨日从市委编办获悉,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以中央编办等6部委在新津县花源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将部分县级管理权限下放到14个经济发达镇。据悉,改革试点将在2013年5月底前结束。
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理顺区(市)县和镇政府间的责权关系,将部分区(市)县级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下放给经济发达镇,进一步激发其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点将涉及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司法、综治等领域的事项下放给经济发达镇承担,强化经济发达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建立新型城镇化管理体制的要求,加快推动经济发达镇政府职能实现以农村为主向城乡并重转变,以抓经济为主向经济建设与公共服务转变,从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切实增强经济发达镇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能力、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管理综合整治的能力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此外,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意见要求,采取委托、设立派驻机构等方式,赋予经济发达镇在产业发展、项目投资、规划建设、市政交通、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民生事业等方面的区(市)县级行政管理权限。
经济发达镇要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或探索建立“项目参与式”的社会工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志愿者服务、委托代理等社会化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
此外,意见要求,凡区(市)县职能下放、委托给经济发达镇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一律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整合基层信息网络资源,建立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城乡社区信息服务网络。(责编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