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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级市违宪,却成立地级三沙市,是否有不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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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6-22
虽然地级市在国内已经遍地开花了,但毕竟还“违宪”
成立地级三沙市没什么不妥吗?
[ 此帖被仙峰俊俏在2012-07-18 21:2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2-06-22
谁说地级市违宪的?不要人云亦云好吧!
精忠上仰将军岳,正学前瞻教授胡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2-06-22
不违宪法,说不定把县逐步设区了呢
我的区划理念:全国分31省、3自治区、6直辖市、2特别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2-06-22
本朝无“违宪”一说。。。。。。。。。。。。。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2-06-22
“地级市”一般是指宪法中的“设区的市”,作为一个事实上的行政区划并没有违宪。但“地级市”这个称呼没有法律依据,不应该出现在正式文件中。官方直呼某某地级市,这不仅仅是不严谨,也确实是不合法。
007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6-22
引用第5楼hnhb于2012-06-22 10:40发表的  :
“地级市”一般是指宪法中的“设区的市”,作为一个事实上的行政区划并没有违宪。但“地级市”这个称呼没有法律依据,不应该出现在正式文件中。官方直呼某某地级市,这不仅仅是不严谨,也确实是不合法。

地级市就是和地区行署平级的市,一点也不违宪。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2-06-22
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代表就是违宪。
小号:云中城堡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2-06-22
引用第7楼xt1214于2012-06-22 10:49发表的  :
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不代表就是违宪。

对,根本谈不上违宪
法无禁止即可为
一个人在多大年纪上成名,他的心理年龄就会停留在那个年纪
http://weibo.com/u/1345017411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2-06-22
引用第8楼亮晶晶于2012-06-22 11:02发表的  :
对,根本谈不上违宪
法无禁止即可为

那是民法。。。
政府行为本质都要有法律授权,也就是法律说可以做啥才可以做啥。但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规定得本来就比较原则,比较少。以宪法里有没有出现来谈这个问题,不妥当。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2-06-22
全国大部分的地级市都有市辖区,但是也有几个地级市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如广东省中山市、东莞市就是没有设立市辖区的地级市,地级市下辖行政建制为镇。

这样一来,“地级市”之所谓违法与否岂不是显得很吊诡?
THESAUR.AMER.SEPTENT.SIGIL.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2-06-22
楼主少见多怪了,以前国务院撤地设市的批复,用语都是“设立地级XX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2-06-22
关键是党比宪大,违宪又没罚则,所以违宪又不怎么样。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2-06-22
引用第8楼亮晶晶于2012-06-22 11:02发表的  :
对,根本谈不上违宪
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無禁止即為許可〞是民眾行為

政府行為是〝法無規定即為禁止〞

這是一種法律原則
[ 此帖被有的没的在2012-06-22 16:17重新编辑 ]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2-06-22
中国有宪法吗???
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2-06-22
引用第14楼PRCCCCP于2012-06-22 16:16发表的  :
中国有宪法吗???

有党章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2-06-22
引用第15楼兰色火焰于2012-06-22 16:20发表的  :
有党章

党章是个什么东西?搞资本主义那一套的人终究没有被共产主义党章干掉……
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2-06-22
引用第8楼亮晶晶于2012-06-22 11:02发表的  :
对,根本谈不上违宪
法无禁止即可为


对于公权力,法无允许即禁止!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2-06-22
学术上叫“自治州级市”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2-06-22
不但不违宪,反而越来越成为执行规则这一事实。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2-06-22
宪法中的地级市和市不一样?那直辖市和市是不是也不一样?

宪法中明明说省级的是“直辖市”,那为什么正义路上挂的牌子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不是“北京直辖市人民政府”?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2-06-22
矫情!中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又有什么区别吗?还有多少人认为是那个岛上的!
反对县辖市!反对省县直辖!支持省市县乡(镇)四级架构!凡事要符合中国国情,不可生搬硬套!形而上学!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2-06-22
《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三沙市违反哪一条宪法条文了?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2-06-22
“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加“直辖”二字都没有人说,这是赤果果的违宪。

地级市自己所使用的牌子上、公章上、公文上,都没有“地级”二字,违哪个宪吗?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2-06-23
违宪二字仅仅适用于屁民ok?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2-06-23
楼主自己违宪。
只有全国人大才能裁决是否违宪。
其他组织或个人,充其量只能“认为”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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