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專題:新北市「區」的行政區劃調整設計方案
文 / 陳朝建教授
本篇有關"地方制度法專題:新北市「區」的行政區劃調整設計方案"之課題與內容,係研究團隊如紀俊臣老師、席代麟老師、方凱弘老師與陳朝建老師等人共同研議的初稿,具體內容還在彙整撰寫之中……
緣因臺北縣單獨改制為新北市之際,當時行政院核定之版本,即要求日後新北市各區的人口規模應以20至30萬人一區為原則;加諸,地方制度法也明定,待行政區劃法完成立法之後,各區的行政區域重劃勢在必行。
因此,有關新北市各「區」的行政區域之整併,也需要提出相關原則加以因應;同時,有關未來新北市內之各區的整併與建制,無論係考量立委選區、議員選區或警察分局轄區等等既有的區域概念予以配置,仍應考慮新北市內之都會型的區,與鄉村型的區亦須有別的設計,建議合理規模與建制原則是:
(一)都會型之區,即原縣轄市改制的區:
1.每一區聚居人口以不少於20萬人,最多40萬人為原則。人口規模超過40萬的區,得與鄰近各區進行整併或調整行政區域之範圍。
2.每一區之土地面積以不低於20平方公里為原則。
(二)鄉村型之區,即原鄉鎮改制的區:
1..每一區聚居人口以10萬人以上,最多20萬人為原則。
2.每一區管轄之土地面積的上限,則以100平方公里為原則。
(三)直轄市內如有原來之原住民聚居之山地鄉者,如改制為區,仍得予以單獨保留,不受上開人口規模、土地面積之限制。
如依上述各項原則規劃的話,原則上,原十大縣轄市改制的區,以不變或變化最小為原則;又為符合上開都會型的區之建制原則,另建議原板橋區得進行分區,中和與永和之區界得進行調整,蘆洲與三重甚或五股之區界得進行調整,新莊與泰山或樹林之區界得進行調整。此外,除烏來區因屬原住民行政區單獨成區外,其餘原鄉鎮改制之區,可以適度整併之。
新北市「區」的行政區劃調整方案(草案)
一、委託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
二、規劃單位:中國地方自治學會
三、計畫主持人:銘傳大學 紀俊臣教授
四、調整方案:
甲案
1.總數:20區
2.規劃內容
(1)原台北縣的10個縣轄市改制的區,維持原轄區,計有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樹林、汐止等10區
(2)烏來區為原住民自治區
(3)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四區合併為1區
(4)深坑、石碇、坪林三區合併為1區
(5)金山、萬里兩區合併為1區
(6)八里、淡水、三芝、石門四區合併為1區
(7)其他現有的區,保持原轄區,計有鶯歌、三峽、五股、泰山、林口等5區
乙案
1.總數22區
2.規劃內容
(1)原台北縣的10個縣轄市改制的區,維持原轄區,計有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樹林、汐止等10區
(2)板橋區劃分為兩區
(3)新莊區劃分為兩區
(4)中和、永和兩區調整區界
(5)三重、蘆洲兩區調整區界
(6)烏來區為原住民自治區
(7)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四區合併為1區
(8)深坑、石碇、坪林三區合併為1區
(9)金山、萬里兩區合併為1區
(10)八里、淡水、三芝、石門四區合併為1區
(11)其他現有的區,保持原轄區,計有鶯歌、三峽、五股、泰山、林口等5區
丙案
1.總數:17區
2.規劃內容
(1)原台北縣的10個縣轄市改制的區,維持原轄區,計有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樹林、汐止等10區
(2)烏來區為原住民自治區
(3)瑞芳、平溪、雙溪、貢寮四區合併為1區
(4)深坑、石碇、坪林三區合併為1區
(5)金山、萬里兩區合併為1區
(6)八里、淡水、三芝、石門四區合併為1區
(7)鶯歌、三峽兩區合併為1區
(8)五股、泰山、林口三區合併為1區
丁案
1.總數:24區
2.規劃內容:
(1)原台北縣的10個縣轄市改制的區,維持原轄區,計有板橋、三重、中和、永和、新莊、新店、土城、蘆洲、樹林、汐止等10區
(2)板橋區劃分為兩區
(3)新莊區劃分為兩區
(4)中和、永和兩區調整區界
(5)三重、蘆洲兩區調整區界
(6)烏來區為原住民自治區
(7)瑞芳、平溪兩區合併為1區
(8)雙溪、貢寮兩區合併為1區
(8)深坑、石碇兩區合併為1區
(9)金山、萬里兩區合併為1區
(10)三芝、石門兩區合併為1區
(11)泰山、五股兩區合併為1區
(12)三峽、鶯歌兩區合併為1區
(13)其他現有的區,保持原轄區,計有淡水、林口、八里、坪林等4區
戊案
1.總數:13區
2.規劃內容
根據目前區域立法委員的選區來做區劃,內容如下
(1)石門、三芝、八里、林口、泰山、淡水等六區合併為1區
(2)五股、蘆洲及三重區小部分(16里)合併為1區
(3)三重區大部分(103里)為1區
(4)新莊區大部分(75里)為1區
(5)樹林、鶯歌及新莊區小部分(9里)合併為1區
(6)板橋區一半(縣民大道,湳仔溝以西65里)為1區
(7)板橋區一半(縣民大道,湳仔溝以東61里)為1區
(8)中和區大部分(76里)為1區
(9)永和區及中和區小部分(17里)合併為1區
(10)土城、三峽兩區合併為1區
(11)新店、深坑、石碇、坪林等四區合併為1區
(12)汐止、瑞芳、金山、萬里、平溪、雙溪、貢寮等七區合併為1區
(13)烏來區單獨為原住民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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