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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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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11-07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7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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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方案》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  
     《方案》要求,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一领导。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试点地区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对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密切联系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试点地区纪委要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试点地区要加强调查研究,审慎稳妥推进改革,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实现内涵发展,使改革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http://www.ccdi.gov.cn/xwtt/201611/t20161107_89267.html
独立思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能力!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11-07
似乎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11-07
迈出0.01厘米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11-07
人大和党如何分工负责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11-07
国内版本的廉政公署或许就此谋划,不过谁来监督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部门是个问题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11-07
回 well123 的帖子
well123:国内版本的廉政公署或许就此谋划,不过谁来监督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部门是个问题 (2016-11-07 21:38) 

按制度设计应该是人大,类似一府两院,实际还是党委。未来可能演变成五大班子。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11-07
党有纪委会,政府有监察局,检察院有反贪局。人大的这个监察委员会和前面的区别和作用有什么不同?
unv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11-07
法检两院名义上是独立的,但受制于政府的预算权,这次把监察厅也独立出来,效果有待观察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11-08
坐等改革!!!
公务员(官员)配置:
乡科级(包括副职)每82平方公里一名,每5800人设一名;
县处级(常委、副职)每2788平方公里一名,每20万人一名;
省部级(常委、副职)每9.5万平方公里一名,每668万人一名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11-08
纪委漂白及扩权的关键一步!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6-11-08
回 zhuilang 的帖子
zhuilang:党有纪委会,政府有监察局,检察院有反贪局。人大的这个监察委员会和前面的区别和作用有什么不同? (2016-11-07 21:54) 

反贪局归并,监察局就没有了
欢迎扫描二维码头像关注行政区划代码的演变史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6-11-08
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必须先修改宪法,制定监察委员会组织法,否则违宪。
南州草民,人微言轻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6-11-08
回 zhuilang 的帖子
zhuilang:党有纪委会,政府有监察局,检察院有反贪局。人大的这个监察委员会和前面的区别和作用有什么不同? (2016-11-07 21:54) 

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可不是属于人大的。从国家序列就是有了一个和北京市政府并列的监察委员会,而不是像现在的监察局属于政府序列。说白了其实就是纪委在政府的另一块牌子。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6-11-08
喜闻乐见,最好审计机关跟着监察局一起并进去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6-11-08
监委还是与纪委合署,是党的,而不是人民的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6-11-08
焦点
  “人大产生”强化监察职能独立性

此番方案明确提出设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接受新京报采访表示,此举有利于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破解“一把手监督”以及“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难题。
前不久播出的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中石油原高管王道富“出境”时自述,“我之所以能够有今天,之所以能够到这个地方来,也就是既是作害者,也是受害者。所谓作害者,就是说我参与到这件事情当中了。所谓受害者,因为蒋洁敏总经理安排了这件事情,他的想法和要求当和制度发生矛盾的时候,怎么样去防止和监督领导,成为很重大的一个问题”。
李永忠表示,王道富的自述和十八大以来的反腐案例都呈现出,监督“关键少数”也就是监督“一把手”的难题,个别上下级之间形成了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如何破除难题?强化监察职能的独立性就是钥匙之一。
他认为,我国监察机关自成立以来一直在政府序列中,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按照现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而且,一些地区监察机关的人事、财物等都由地方政府控制。这一制度设计,导致监察机关缺乏独立性,容易陷入“同体监督”困境。
他强调,依据《方案》的规定,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就意味着监察委员会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汇报工作,破解了“同体监督”难题。
据其介绍,对于如何强化监察职能,业内此前有观点认为,是不是可以形成“一府两院一委”的模式,使监察机关与其他的国家机关平行,“我认为,之前对于监察体制的表述都是 行政监察 ,是不是可以改成 监察行政 ,也就是让 行政 与 监察 剥离,让监察权独立于行政权之外?”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6-11-08
解读
  1 监察“全覆盖”覆盖哪些人?

《方案》强调: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李永忠对新京报记者说,这一安排是三省市试点改革的亮点之一。他认为,由于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因此监察对象范围过窄,监察对象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这就导致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等,都被排除在外”。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也提出,虽然《宪法》中对国务院的监察工作表述为“监察”而非“行政监察”,但《行政监察法》将监察主体定位为行政监察机关,将监察对象确定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未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纳入,与《公务员法》的调整范围不衔接,存在监督盲区,未能形成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系,不利于全面、有效行使国家监察权。
李永忠强调,此番《方案》提出“全覆盖”,意味着所有“吃财政饭”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是监察对象,“不仅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一些行使公权力的群团机构,以及一些学校、公立医院等,都在监察范围之内。”
  2 整合哪些反腐败资源力量?
《方案》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
那么要整合哪些反腐败资源力量?此前,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监察权力分散于纪委、监察机关、检察院等机构中,监督合力不强。马怀德就提出“现行监督体系是由不同的监督主体组成的一个多元系统,由于整体设计协调性不够,监督主体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力量发散现象突出。专门性监督机关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因而监督系统难以对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制约和纠偏,监督权对决策权、执行权运行制约失衡”。
李永忠介绍说,近年来一些业内人士建议整合反腐力量,让监察职能与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预防犯罪职能,审计机关的审计职能相融合,组建监督监察职能集中的各层级反腐机构。这些建议是否可行,究竟如何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这有待于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实践。
  3 纪委、监察委员会如何“确权”?
《方案》强调: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
那么合署办公的纪委和监督委员会,如何界定彼此的权责呢?
习近平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之后,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撰文提出,反腐败要迈开“纪检”、“监察”两条腿。
“客观地说,十八大以来,纪检力量得到了充分保证和提升, 纪检 这条腿走得比较扎实,也走得比较远”,他写到,“但相比而言,在一定程度上,监察力量受到弱化,现在强调监察体系建设,将会使 纪检 、 监察 两条腿都迈开大步,克服一腿长一腿短的现象,形成双轮驱动效应。健全国家监察体系的提出,既说明反腐不是一个政党之事,而是一个国家之事,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也说明反腐将在党内纪律建设的基础上向党外和政府领域拓展,没有任何机构和人员可以成为反腐禁区”。
李永忠也表示,自1993年中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以来,中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是分别依据党纪、法律,进行不同层次的监督。纪委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一方面要强化党内监督,实现纪法分开,正风肃纪、执纪问责;另一方面要构建国家监察体系,突出监察职能特色,强化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试点地区将为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摸索经验。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6-11-08
背景
  年初明确监察体制改革方向

此番启动的三省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今年年初就已明确了改革方向。
1月12日,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发表讲话时强调,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此后,行政监察法修改提上日程。两日后公布的中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
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将修改行政监察法列为预备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称“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6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前不久举行的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其中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专家提出,上述规定首次将监察机关列在人大、政府之后,司法机关之前,“我认为这可能释放出一个信号,以后是不是可以考虑成立一个新的监察机构,有别于传统的行政监察部门。这样的监察体制如果运行得好就可以对权力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原标题:京晋浙将试点设监察委员会 破解"同体监督"难题)

本文来源:最高检网站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6-11-08
孙中山设计的五权宪法里就有监察院,然并卵!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6-11-08
只是迈出了非常小的一步,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6-11-08
监察直属?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6-11-08
回 00000 的帖子
00000: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必须先修改宪法,制定监察委员会组织法,否则违宪。 (2016-11-08 09:29) 

违哪一条宪?宪法根本没有关于监察机关的专章。
从报道来看,这个监察委员会就是人大下面直管的机关,类似于香港的廉政公署,只不过廉政公署归特首管,而监察委员会归人大管。非要说的话,就是关于各级政府的职权范围包含了监察权,所以有些法律条文必须要修改。然而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法律是他定的,宪法也是,所以即使要修宪,也根本不是问题。
另外,除了全国人大,任何机关都没有违宪审查权,宪法根本就不能用于司法实践,在中国的宪政体制里,全国人大跟过去的皇帝权力一般大,这符合英国传统上的“议会主权”原则,甚至可以说是深化版,而跟美、法、德、俄等国的宪政体制大相径庭。
或许说全国人大是橡皮图章,那是因为共产党人占全国人大多数。如果有一天中共像当年的苏共一样天真地放弃坚持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的话,你就会发现全国人大有不一样的面目。
省、自治省、特区、直辖区和首都区
县、市、州
……
市、区、乡、镇
街道、村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6-11-08
检察院与纪委合署办公,仅仅只是纪委漂白而已,现在纪委办案双规什么的怎么说也有很多名不正言不顺的。今后检察院办案代表的就是国家权力了。
类似于中央军委和国家军委,人大选举只是走过场的,基本上就是党的纪委原班人马。
今后人大选举一府两院一委,纪委书记必须当选为检察院委员长。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6-11-09
这个要点赞!玩真的效果才会好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6-11-10
回 yoyoky 的帖子
yoyoky:违哪一条宪?宪法根本没有关于监察机关的专章。
从报道来看,这个监察委员会就是人大下面直管的机关,类似于香港的廉政公署,只不过廉政公署归特首管,而监察委员会归人大管。非要说的话,就是关于各级政府的职权范围包含了监察权,所以有些法律条文必须要修改。然而全国人大是最 .. (2016-11-08 20:27) 

没有规定就是违法违宪,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得行使。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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