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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省直管县后,地级市的情况怎么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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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12-12

由于地级市不光分为普通地级市,还有一级是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城市,特区城市和国务院所确定的较大的市。到目前,中国较大的市大约有50个。省直管县后,这类城市怎么办?让其不再辖县必然会引起反对,因为较大的市辖县是合法的,而这类城市又大多是经济发达城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12-12

不要考虑这些问题了,自然有办法解决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12-12
除直辖市外,不应再分大市小市,一律取消对县(县级市)的管辖权。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12-12

那会不会产生大量的县、县级市改区?虽然普通市不可以设区,但是较大的市却可以,你最终还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12-12

直辖市也没权力辖县,这样跟省有什么区别吗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12-12
不辖县有什么问题?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12-13

划个标准,市分级:较大的市保留一部分副省级市,其它降为正地级市

省辖市分级:正地级、副地级、县级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5-12-13

划个标准,市分级:较大的市保留一部分副省级市,其它降为正地级市

省辖市分级:正地级、副地级、县级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5-12-13
怎一个乱字了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5-12-14
很简单,省直接管市、县不得了吗?大家就不能跳出原来的省、地、县、乡四级的概念吗?改革后完全可以形成为:省(自治省或区、直辖市)、市(县)、乡三级。市县互不隶属,市只辖区就可以,不要辖什么县了。这样也就是完全依照了宪法。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5-12-14
不管多大的市,市下辖乡辖镇,都应该与县平行。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5-12-14

“不管多大的市,市下辖乡辖镇,都应该与县平行”

原来的府与县平级岂不太荒唐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5-12-14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5-12-14 16:41:15的发言:

“不管多大的市,市下辖乡辖镇,都应该与县平行”


原来的府与县平级岂不太荒唐


没什么荒唐的,原府指全境,平级后只是市区和县平级,很合理,有何不可?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12-14
以下是引用李清在2005-12-14 16:41:15的发言:

“不管多大的市,市下辖乡辖镇,都应该与县平行”


原来的府与县平级岂不太荒唐


原来的奴隶和资本家平等岂不是太荒唐?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12-14

较大的市可以设县、区,这在宪法第三十条上写的很清楚,即使将来省直管县,较大的市还可以通过撤县设区来达到吞县的目的,比如说苏州将周围的县市都改为区。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12-14
百多万人口的县和几万的县都能平级.为何市就不能?真不明白!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12-14
好象省县很难直辖。。。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的话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12-14
以下是引用dipowei在2005-12-14 17:47:20的发言:

较大的市可以设县、区,这在宪法第三十条上写的很清楚,即使将来省直管县,较大的市还可以通过撤县设区来达到吞县的目的,比如说苏州将周围的县市都改为区。


苏州就算了吧。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12-14
现有的地级市只作为省之下的司法区。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12-15

说到底还是行政管理形式的问题。美国州下就是市镇,为什么?因为州的统筹能力很强,市镇的存在多是服务性质和选举时人们才想起的——而中国呢?历史上最怕地方坐大——为什么怕?因为行政、军事、财政一手抓——所以真是要划而治之,增省撤地虚镇,还得在行政管理上找出路。军事、外交归中央这个没问题;财政国税上缴做中央转移支付,省里做下辖行政单位间的转移支付(这块应该适当留大些,以协调各地),县区市之类的够公共事业就可以了。县区市之间只要考虑各自方便管理就可以了,不用考虑平等,大家会去考虑平等是因为官本位思想,很封建,其实县区市的长官派头来自于其民意掌握的多寡。省上一级是否会重视大市大区,取决于这个省的领导层还想不想得到这个大市大区的民意支持——一切都顺理成章

看起来都可以解决,但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大家想,我不敢说。

我只支持在黄淮海和汉江流域上游设新省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12-17
以下是引用阿蚌在2005-12-12 16:12:03的发言:
除直辖市外,不应再分大市小市,一律取消对县(县级市)的管辖权。

完全赞同,市只辖区,区不作为一级政府,只作为市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12-17

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原来的省辖市,只管区;只有一两个区的地级市,区改为县级市。省会城市和省辖中心城市,可以适当增加“区”的设置,做大城市规模。至于“市辖区”的法律地位,可以讨论,到底是区级政府,还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另外,作为过渡措施,可以考虑设立“地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和“地区行政协调委员会”,省委、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临时管辖的范围可以大于原来的地区。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5-12-18
不是中心城市的地级市只管辖市政府驻在区,与中心城区不连通在一起的区应设立县级市或县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5-12-18
还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为什么要强调级别问题呢?举个例子说,在国际交往中,人口只有几万人的小国家领导人出访不也同样享受国家元首的待遇吗?难道你把他当成乡长?市县可以同级,但考虑具体差别可以划分为不同等次,在官员任用时可以按等次来区分平调或提拔。
减少行政区划层级,提高行政效率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5-12-22
只管自己的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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