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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对各级市镇的范围进行脱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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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3-02-09
本帖的主要目的,
在于追求制定一种 行政区划与自然城镇之间的对应关系的标准,来指导人们在生活中形成一种对城镇范围的理解;
并非进行政区调整的建议。

比如把县、县级市从地级政区中剥离出来;把乡镇从县级政区中剥离出来;当然农村区域也整体排除在各级“城镇”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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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发现有部分回帖对本帖产生了误解,在此先说明一下
本帖是基于一种概念的探讨,是在今天的建制市事实上已作为广域政区的情况下,
规定一个标准,用来区分建制市的完整范围与狭义的城区范围
并不涉及对区划进行调整的设想,也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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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广域市镇政区而言,其下辖的区域,可以大致分为三类:
1。城区自身(直辖市、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的街道,镇的社区居委)
2。辖区内的农村区域(直辖市、地级市的县,县级市的乡,镇的村)
3。低一级的其它市镇(地级市的县级市,县级市的镇)
另外,区也辖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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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市制是弄清当今中国行政区划的核心问题,
同一层级的不同区划类型,也都是围绕着与“市”的关系而区分的,

因此我把区划类型分为3种,它们是:
面状区划(可以理解为宏观物体)、点状区划(可以理解为微观粒子)、点内区划(可以理解为粒子内结构)

面状区划可以继续划分为下一级的面和点。
但点不可以继续分割为面或点,而只能在自身内部进行特殊性质的分割。
因此这里的点并非真正的数学意义上的没有大小的点,而是作为一个实体聚落不宜再进行一般分割的范围。
但也不是绝对不可分割,而是只能进行特殊分割,即上述点内区划。

面状区划,指省、地区、县、乡;
点状区划,各级的市、建制镇,统称为城镇;
点内区划,指区、街道、社区居委。
对于村,可以有两种看法,一是视为面状区划,一是视为点状区划(如此,点状区划与城镇就不再画等号。)

这里的市都应该是狭域市,才符合理论,但在现实实践中,这个限制早已被打破。
具体体现在:
1.点状区划甚至点内区划也具有了面状区划的性质。
2.面状区划直接隶属点内区划。
因此可以认为现在基本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点状区划,而大部分都是 点——面 二象性,
而直接隶属点内区划的面状区划,则相当于又无形中具有了点状区划的特性。

上述内容为必要的背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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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广域市和狭域市之分,又有建制市和自然城市之分,
自然城市虽然是非区划概念,但建制市与自然城市,应有一个一一对应的关系
如果说对于狭域市,尚可以认为两者大体对应,而对广域市来说,情况就复杂了。

鉴于现在的城镇型区划,已经不具有狭域特征,但可以依照上面的三种区划类型的划分,来“还原”出一个市在理论上的狭域范围。
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脱水”,规则如下:
首先排除掉所有的行政村,村级层面上仅考虑社区居委。
对于各级城镇型区划(点型区划),与其上级脱钩。

具体做法:
1. 点内区划:
街道:仅保留社区居委(即 街道——社区居委)
区:仅保留脱水后的街道(即 区——街道——社区居委)

2. 点状区划:
镇:仅保留社区居委(即 镇——社区居委)
县级市、直筒子地级市:仅保留脱水后的街道(即 市——街道——社区居委)
地级市、直辖市:仅保留脱水后的区(即 市——区——街道——社区居委)

3. 有的面状区划具有点状特征,均视同同级的点状区划。

当然有的区划,很多的镇没有居委、当然有很多的县级市没有街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就说明这个镇、县级市本质上是一个空壳。(对于县级市来说,它的城镇性质由其城关镇来体现。)

结论:
1. 一个城镇型区划(点状区划)对应的狭域城区范围,就是按照上述规则脱水后的范围。
2. 不同层级的城镇型区划(点状区划)不应该互相包含,
镇、县级市都是一个单独的城镇建制,与上级市只是隶属关系。

以最复杂的情况,地级市为例,一个地级市的范围脱水之后,剩余的应该是
地级市——市辖区——街道——社区 这样一个范围形成的集合,才是其狭域范围
事实上,副省级市下属的各级的级别也是按照这个规则来高半级的,这也是一个佐证。
[ 此帖被华彩在2023-02-13 19:41重新编辑 ]
禁止【【【【【轨道部】】】】】回复我的帖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3-02-09
文章写得比较急,所以还待日后优化。

这里先补充一点,上述规则的前提是对全国进行城、乡二元化划分,
但这种二分法显然比较简单粗暴,
最明显的就是,其实在城、乡之间,存在着一种集镇的形态,
对于它的具体在政区上的体现,难以用现有区划的规则来套
只能进行逐个甄别。

有许多的建制镇,其实际的镇区范围并没有完全社区居委化,还是以行政村的形态存在着,
如果按照主贴的规则,那么这个镇可能就被视为了“空壳镇”,
但实际上它们又具有了一定的城镇的特征,完全忽视是不合理的。
禁止【【【【【轨道部】】】】】回复我的帖子。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3-02-09
挖心区划是最垃圾的区划,不要再提,日本台湾都比韩国区划好。武汉、成都、西安成为直辖市的话那几个省里还剩啥?最精华的部分一波带走,让剩下的怎么活?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3-02-09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挖心区划是最垃圾的区划,不要再提,日本台湾都比韩国区划好。武汉、成都、西安成为直辖市的话那几个省里还剩啥?最精华的部分一波带走,让剩下的怎么活? (2023-02-09 09:07) 

韩国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之后不再新增挖心区划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3-02-09
镇:仅保留社区居委(即 镇——社区居委)
县级市、直筒子地级市:仅保留脱水后的街道(即 市——街道——社区居委)

这个有点不切实际了。大部分镇,难道能跟周围的村脱离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3-02-09
把蛋黄蛋白区分开来的区划,这个时代不应该再新增

从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过渡时期,由于工商业城镇非常重要,城乡生产生活方式差异巨大,实践中很多国家和地区将这些城镇挖心单独管理,在那个时代有其合理性

我国现阶段是全面工业化时期,一大堆偏乡同样能接触到现代化、工业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乡村比城镇差的是人口集中带来的经济效率,同时大量人口集中也提高了公共服务的密度

中心城镇得到了周边人口交流、商品服务集中的好处,就该同时承担为周边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义务

应该反对的是对城市概念的注水,很多地方在吹牛逼的时候,县的多个乡镇街,市里的多个区都是“市区”,说明城市规模“很大”

然而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这些个伪城区就原形毕露了,空有个城区的名头,实际公共服务密度与乡村无差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3-02-09
除非全国城镇化率超过80%,大部分城市几乎不再扩张
那就可以蛋黄蛋清完全分开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3-02-09
回 murano 的帖子
murano:除非全国城镇化率超过80%,大部分城市几乎不再扩张
那就可以蛋黄蛋清完全分开 (2023-02-09 15:20) 

把县城挖走?乡镇范围重设新县城?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3-02-09
城乡二元的区划早就不适合了,郊区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是未来的大势所趋。
但是合理区分城市与行政区划上的市镇在统计上很要必要,
应当这样定义:
城市,范围限于市辖区的城市建成区(重庆的万州、黔江等区作为特例单独计算)。
都市圈内连成一片的建成区,算一个城市,如“广州-佛山”。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3-02-09
无论是市还是县,都只能有一个城,城市可以有郊区(乡镇),但不能有郊县。两个城要想合为一市,除非它们能融城,否则只能分属两个不同的县(市)。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3-02-10
不支持挖心,不要人为割裂城乡一体化。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3-02-10
回 jshliu 的帖子
jshliu:不支持挖心,不要人为割裂城乡一体化。 (2023-02-10 13:04) 

你是明白人。县城扩展本就是县民聚集形成,岂能挖出。如果是龙港那样的非县城,可以挖。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3-02-10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无论是市还是县,都只能有一个城,城市可以有郊区(乡镇),但不能有郊县。两个城要想合为一市,除非它们能融城,否则只能分属两个不同的县(市)。 (2023-02-09 22:16) 

把地级市理解为府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3-02-10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把地级市理解为府 (2023-02-10 13:29) 

自欺欺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3-02-13
管理多个自然村的行政村可以视为基层面状区划,只含一个自然村的为点状。其实可以这么规定,紧凑的单一建成区无论面积多大人口多少,都是点状,包含多个单一聚落的区划,哪怕再小也是面状。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3-02-13
回 上下求索 的帖子
上下求索:管理多个自然村的行政村可以视为基层面状区划,只含一个自然村的为点状。其实可以这么规定,紧凑的单一建成区无论面积多大人口多少,都是点状,包含多个单一聚落的区划,哪怕再小也是面状。 (2023-02-13 17:04) 

是这样,不过由于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但又不想“逐个甄别”,否则也就没有分类的意义了,
因而还是认为追求的是一种“理论上”。

现打算对该理论做一个小的补丁,
即不再强求“点状区划”与“城镇型区划”等价,
而是把点状区划分为三类:
城镇类:各级市、大镇(一般含有多个社区居委,比如中心镇、县城、未设街道的县级市)
集镇类:具有一定商业的乡镇驻地、传统上有固定集市的区域内中心村。
村庄类:一般的村庄聚落。(只是自然村与行政村的对应关系仍然需要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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