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行署模式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
行署时代各级都相安无事,一到地级市时代,这问题那问题全来了。
已有网友“建议地级市改回行署”
http://www.xzqh.org/bbs/read.php?tid=36773&page=e&#a,但如果今后真的回到行署时代,个人认为不是简单地把现在的地级市改叫行署就完了,要从根本上确立行署的地位和职责,今后的行署要比历史上的行署更精简、更虚化,行署没有实际权力,无权干涉辖区内县市的具体事物,行署只是起协调辖区县市间矛盾的作用,然后就是调查、统计、汇总,并且这些工作都是替省里在做,仅此而已。
首先,行署没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其运行费用由省里直接拨给。这样,行署就名副其实地成为省里的一个部门,真正的派出机构。只不过,行署的办公地点不在省政府内部,而在行署驻地而已。但是,这也只是权宜之计,再往后,行署甚至可以在省城办公,而负责辖区县市的事,就象明朝的户部各省主事一样,在京里办公,但干的是省里的活。这在交通通讯发达的今天,根本不是问题。有人也许会说,既然这样,何不直接实行省县直辖。个人认为,这已经是省县直辖了,这个行署并不是凭空多出的一级政权,并不妨碍县里有事向省里申诉或汇报。但是,省县直辖归省县直辖,有些具体事省政府不可能事事操办,由几个行署分摊一下,完全有利于上下更好地衔接。这是在省县直辖条件下,设行署的一个理由。
其次,今后的行署,其管辖范围应该比过去的行署要大。比如邯郸和邢台可只设一个行署,德州和滨州也只设一个行署,延安和榆林只设一个行署,临汾和运城也只设一个行署等等。这样,一个省只设三五个行署,全国也只百把个行署,这样就减少浪费。
第三,行署只能在省授权范围内具体管理县市事物。中级法院等机构不一定对应行署设置。
如果再大胆点,行署连党委也不要设,在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下,行署可只设党组,而且这个党组对辖内县市党委是没有上下级关系的,纯粹是个机构内部党组织,只听命于省党委。
为建设新时代适应新形势需求的新行署模式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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