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谢宝富
“东方专制下的小农是口袋里的马铃薯,虽被装在一起,彼此却并无联系。”马克思的这番论述虽然深刻,但也忽视了传统中国农村小农之间一个重要的联系纽带——宗族。在毛泽东时代,宗族作为封建的东西被彻底砸烂,但毛泽东在剪断宗族这一纽带时,不仅没有让小农彻底走向分散,反而将其空前严密地组织起来,建立了政、经、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解体后,一段时间内农村底层出现了无公共组织的状态,此时的农民才真正成为“口袋里的马铃薯”。
可是,农村底层的公共事务并没有因为人民公社的解体而消失,所以在人民公社转型为乡镇政府的同时,还须重建公共组织来管理村级事务。那么中国为何选择的是自治组织而非政府组织呢?首先,十年文革使中国经济濒于崩溃,改革开放之初政府囊中羞涩,又需集中财力搞经济建设,若在村级建立一级政府机构,国家财政确有困难,实行自治,除了少量财政补助外,政府别无财政负担。其次,当时的中国刚从文革中走出,民主热情高涨,理论及实践界都弥漫着崇尚民主的新鲜空气,大家都乐于认为,村级民主可训练农民的民主素质,有利于中国未来的民主改革与政治发展,同时村级建立自治组织还有利于抗衡基层政府的强权,有利于农民权利保障。
在今天看来,财政包袱是被基本甩掉了,但民主训练与制衡强权的目标则远未实现。由于民主环境和制度设计上的诸多漏洞与不足,中国村民自治选举乱象丛生,村民选票的力量相当有限,在许多地方选票既不能用来选择好的候选人、好的政策方案,也不能用来教训当政者、迫使其兢兢业业为村民。不少村庄选来选去都是那几个“万年青”,即使偶换新人,村民对他好像也不抱什么希望,用村民的话来说,就是“条条蛇都咬人”,“谁当选不都是想捞一把么?”
由于选票价值失灵,所以村民对投票越来越不感兴趣,越来越随意投票,越来越不去投票;于是,流动票箱开始登场,做票变得简单易行。如此选举中训练出来的民主素质,自然可想而知。同时,村民自治有选举而无监督,所谓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大多流于形式,因此即使偶尔选举得人,在乡里“不送钱就无法办事”的恶劣风气的影响下,也很难不变坏。
冷静观之,被誉为中国民主“初啼”的村民自治实质上是一个人才队伍封闭、凝固的“死”系统。由于村级实行自治,所以村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优秀人才难下村级任职,是为“上面的下不来”;同时,“下面的也上不去”——在正常情况下,村官即使能力再强、政绩再佳、民望再高,其仕途也只能止于“村支书”。由于政治上别无仕途可期,加上欠发达地区村级资源极其有限、村官物质待遇很低、腐败机会有限,所以村庄真正的能人对村官难生兴趣,他们大多不愿“被”当选,不愿成为村庄的领头羊。
同时,村民自治还是一个资源封闭、效能低下的管理系统。由于村级实行自治,贫与富自然成了村集体自己的事。在中国尚未城市化或工业化的绝大多数村庄,包产到户后村集体几无资产,收入无多,能基本保证村干部的工资就很不错了,因而集体行动能力极其有限,难有人力、物力来维护村庄生产及生活设施,从事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村庄,天长日久,基础设施自会逐渐破败,村庄管理不免日渐失序。
又要马儿跑 又要马儿不吃草
但是,在少数业已开始城市化或工业化的村庄,由于土地征收、物业出租等原因,村集体常常富得流油,一个村官的薪水能是乡镇书记薪水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座驾也常是令乡长艳羡的丰田、奥迪之类,还有更令乡长们羡慕的巨大灰色收入。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村集体的富有主要还是少数几个村官的富有,相当程度上并不意味着村民的富有。同时,由于村集体既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又是集体经济组织,还代表政府从事村级管理,是一级准政府组织,属典型的“政企不分”、“政社部分”,效能难免低下。
从乡村关系的角度看,村民自治还是一种纵容腐败的体制。中国乡镇政府是一级十分古怪的政府。它虽是一级政府,能力却十分有限,不仅本级站、所中有执法权的多非其下属机构,而且辖下的村委会又是群众性自治机构,彼此是指导而非领导关系。就职权而言,乡镇可谓几无执法权又缺乏工作手臂的政府,属“没枪的战士”;就责任而言,“上面千条线,底下一根针”,乡镇政府必须完成逐级下达的各项高指标、高任务。只有及时完成高指标、高任务,才会官场得意,否则怕连现职也未必保得住。面对如此高压,乡镇政府不得不采用各种办法,努力将乡村间的指导关系变成事实上的领导关系,延长工作手臂;同时想方设法培植、“安排”强人甚至恶人“治村”,因为只有强人、恶人才有办法帮助其完成高指标、高任务,至于完成的过程中,这些人借机鱼肉百姓、公饱私囊、横行霸道等,乡镇也只好睁一眼闭一眼。于是,农村底层经常发生令人发指的“不平事”势必难免。例如,一些明明是村民集体所有的水塘,却被村里的强人霸占养鱼,久旱时节附近村民竟不敢从塘中抽取一滴水来抗旱,否则就得挨揍;一些计划经济时代生产队修建的好端端的抽水机座,硬是被村里的强人明里、暗里蓄意搞坏,迫使村民不得不用高价租用强人家的抽水机抗旱,而村民只能看在眼里、气在心上,却不敢提个“不”字。一些村官欺男霸女、罪证确凿,但是村民在县、乡告状就是告不赢,原因无外是县里、乡里都在“保”他。诸如此类的怪事在中国农村底层实际上早已见怪不怪了。
综上可见,尽管导致中国农村底层塌陷的原因甚多,诸如农村生产力要素的流出、教育等“抽水机”不断把农村资源抽到城市等,村民自治的诸多缺失,无疑是导致该局面出现的祸首之一。
如何矫正村民自治的弊端,笔者建议,彻底放开村民委员会选举,让村民委员会真正成为村民的自治组织,而非乡镇政府事实上的工作手臂与附庸,通过严密的民主制度设计,使村民珍重自己手中神圣的一票,用其选择自己满意的候选人、选择自己满意的政策方案,用其教训当政者,使其不能不兢兢业业为村民,让村民自治真正成为村庄治理、民主训练和村民制衡政府强权的坚实堡垒。
当然,如走这条路,则意味着政府对村级组织的彻底放开,这对视组织为政权稳定基石的中国政府而言,无疑是很大的挑战,需要极大的睿智、决心与魄力。如难采用该方案,建议重建乡村管理体制,将现行乡镇划小、做强,建立小乡镇、强乡镇,使乡镇责权统一、名副其实地挑起农村底层直接管理的重任,并且提高乡镇的政治级别以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治理的第一线。在此前提下,废除现行劣质的村民自治制度,代之以村民按照行业而组建起来的各种生产、贸易协会,以促进不同产业的发展,增进村民权益的保护。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