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模式中:全国35省,
每省管30县=35*30=1050县,
每县管30乡镇=35*30*30=31500乡镇,
每乡管25村委会=35*30*30*25=787500村委会
每个村委会12平方公里,不到2000人的规模
每个乡镇300平方公里,不到5万人的规模
每个县9000平方公里,不到150万人的规模
目前省级行政区: 34个, 再增加一个就够35个
地级行政区划: 333个, 除了主城区非农人口超过50万的留作地级市,汉族人口不足50%的自治州继续留着,其他的一并撤销
县级行政区划: 2859个, 目前县级规模偏小,人口线以东100万人口以下县一律撤并;人口线以西,面积6000平方公里以下的县一律撤并(人口超过150万除外)。需要撤销1809个县级。2859-1809=1050个县
乡镇级行政区划: 40828个, 需要撤销9328个乡镇。40808-9328=31500个乡镇
村级行政区划-行政村: 680000个,视情况还可以增加10万个达到78.75万个
在我的方案中,只有地级需要大量撤销,县级撤并63.3%,乡镇撤并四分之一不到。撤并县不难,难在各省大小不一,需要调整!
[ 此帖被donghai990在2010-08-01 23:0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