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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县的街道办和县级市、区街道办的区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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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2-07-26

刚刚搜到河南高院2019年的判例,很有意思

根据《组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有权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而西华县政府不符合上述条件,其设立的街道办事处从法律上只能认定为西华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该街道办事处所做出的行为后果则应由西华县政府承担。本案中,虽然河南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有关文件同意西华县政府设立街道办事处,但由于上述文件与《组织法》的规定相冲突,故即使县政府设立了街道办事处,也不能产生《组织法》上的法律后果,仍应作为事实上的派出机构对待。一审将皮营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视为西华县政府委托实施的行为,并由西华县政府承担违法拆除的责任,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河南省高院认为,市、区政府设置街道办为派出机关,县设置街道办为派出机构。

百度搜了一下区别,派出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而派出机构则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除非它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2-07-26
神奇的新话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2-07-26
区别不是县(县级市)设立的街道跟市辖区设立的街道的区别吗?
县级市跟县本质上是一样的。

或者说乡镇改设街道、街道析出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开发区(功能区)合署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同时又合署办公的街道、乡镇政府增挂街道办事处。以上这些街道有何区别。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2-07-26
回 之江路大先生 的帖子
之江路大先生:区别不是县(县级市)设立的街道跟市辖区设立的街道的区别吗?
县级市跟县本质上是一样的。
或者说乡镇改设街道、街道析出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开发区(功能区)合署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同时又合署办公的街道、乡镇政府增挂街道办事处。以上这些街道有何区别。
....... (2022-07-26 15:59) 

市辖区和县级市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县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没有法律依据。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2-07-26
我觉得高院这个判决有点死抠条文了。
不知道19年的法律什么规定,但是22年的条文如下: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我觉得将县的街道扩大解释为这里的区公所应该没任何问题。
旗、盟有法律依据吗?也没见法院判决这个是非法组织,事实上应该是把他们看成县、地区的。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2-07-26
回 zhanghen 的帖子
zhanghen:我觉得高院这个判决有点死抠条文了。
不知道19年的法律什么规定,但是22年的条文如下: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 .. (2022-07-26 17:02) 

法律上死抠反倒不是问题,灵活才是
369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2-07-26
县级市的街道是按照相关法规设立的一级区划政权,而县的街道只是县的一个工作机构。
369 【UID: 973 】
渤海国-率宾府-建州
中欧合璧  江南风情
一河居中  两岸繁荣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2-07-27
回 zhanghen 的帖子
zhanghen:我觉得高院这个判决有点死抠条文了。
不知道19年的法律什么规定,但是22年的条文如下: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 .. (2022-07-26 17:02) 

区公所跟街道有区别的吧,区公所下面还有乡镇呢。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2-07-27
回 zhanghen 的帖子
zhanghen:我觉得高院这个判决有点死抠条文了。
不知道19年的法律什么规定,但是22年的条文如下: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 .. (2022-07-26 17:02) 

旗、盟的法律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当年的单行条例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2-07-27
回 之江路大先生 的帖子
之江路大先生:区别不是县(县级市)设立的街道跟市辖区设立的街道的区别吗?
县级市跟县本质上是一样的。
或者说乡镇改设街道、街道析出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开发区(功能区)合署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同时又合署办公的街道、乡镇政府增挂街道办事处。以上这些街道有何区别。
....... (2022-07-26 15:59) 

地方政府乱搞,法院不能承认,必须严格遵照组织法。
行政法上的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是有严格区别的
组织法规定县级市、市辖区可以设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没有规定县可以设。
那么省政府批的县的街道办就是像开发区管委会一样的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2-07-28
回 东海风 的帖子
东海风:区公所跟街道有区别的吧,区公所下面还有乡镇呢。 (2022-07-27 07:11) 

没规定区公所下面必须有乡镇。很多区公所后来也就转成一个乡镇或街道。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2-07-28
《地方政府组织法》已经改了,县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了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2-07-28
回 qlm223 的帖子
qlm223:
《地方政府组织法》已经改了,县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了

好像没看到这条

第八十五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八十六条 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办理派出它的人民政府交办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和行政执法等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八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第八十八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居民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2-07-28
法院审查的是是否符合上位法《组织法》,省政府批设的在县的街道办事处如果有违上位法,当然不能予以支持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2-07-28
回 之江路大先生 的帖子
之江路大先生:区别不是县(县级市)设立的街道跟市辖区设立的街道的区别吗?
县级市跟县本质上是一样的。
或者说乡镇改设街道、街道析出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开发区(功能区)合署街道、乡镇析出街道同时又合署办公的街道、乡镇政府增挂街道办事处。以上这些街道有何区别。
....... (2022-07-26 15:59) 

错了!区别是市设立的街道跟县设立的街道的区别。无论是县级市还是地级市都是城市,都可设街道办作为派出机关,县则不能。因为县不是城市。这就是县与县级市的区别之一。
不要把县级市等同于县,两者的定位不同。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2-07-28
可以这样理解:就是说只有城市才能设街道办作为派出机关。无论是县级市、地级市、副省级市、直辖市都是城市。都可以设街道办作为派出机关。
县级市是级别最低的城市,直接领街道办,
地级市通过下辖的区领街道办(区是城市的一部分),所以区可以设街道办。
县不是城市。虽为地级市的一部分,但不是地级城市的一部分。
县级市也不是地级城市的一部分,但县级市本身就是一个城市,自己就可以设街道办。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22-07-29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好像没看到这条
第八十五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 (2022-07-28 15:21) 

第五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比照前款规定,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22-07-29
回 qlm223 的帖子
qlm223:第五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
....... (2022-07-29 10:51) 

这正好印证了顶楼的帖子

县级市、市辖区的街办是派出机关

县的街办是派出机构

机关和机构在法律上的位阶不同

“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这个话也留有模糊空间,这个工作机构不严格等同于街道办事处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22-07-29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这正好印证了顶楼的帖子
县级市、市辖区的街办是派出机关
....... (2022-07-29 14:29) 

如果没有街道,哪里需要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直接在乡镇设立工作机构即可。这是因果关系。也可以理解成中央层面虽然还没有完全同意县、自治县设立街道,但是已经默认之前设立街道的合法性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22-07-29
回 qlm223 的帖子
qlm223:如果没有街道,哪里需要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直接在乡镇设立工作机构即可。这是因果关系。也可以理解成中央层面虽然还没有完全同意县、自治县设立街道,但是已经默认之前设立街道的合法性 (2022-07-29 18:10)

没有人说县设街道违法,河南高院也没有

但县设置的街道工作机构(无论叫什么名字)和县级市、区设置的街道办事处在法律上不是一个东西


因为法律规定的街道办事处是县级市市辖区的派出机关

法律也没有明确县设机构叫街道办事处,各县为了方便萧规曹随而已

当然对老百姓生活基本没啥差别就是了

你对法条有你的观点,思考和理解,很正常,我也不多说什么了

既然讨论法律层面的不同,那我肯定看法条原文和判例

[ 此帖被leexiaoqi在2022-07-29 18:4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2-07-29
大家可以查一下民政部的区划代码和社区分类:
(1)县级市和地级市辖区下设的街道中的社区,位于城区核心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 “111(主城区)”。
(2)县下设的街道中的社区,位于县城核心区的,城乡分类代码为 “121(镇中心区)”。
可见,县级市和地级市的城区是作为“城”来管理的,而县城是作为“镇”来管理的。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2-07-29
回 qlm223 的帖子
qlm223:如果没有街道,哪里需要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直接在乡镇设立工作机构即可。这是因果关系。也可以理解成中央层面虽然还没有完全同意县、自治县设立街道,但是已经默认之前设立街道的合法性 (2022-07-29 18:10) 

县设立的街道,最多可以作为镇对待,法律层面上不可能等同于市设的街道。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22-07-30
几乎一样。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22-07-30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没有人说县设街道违法,河南高院也没有
但县设置的街道工作机构(无论叫什么名字)和县级市、区设置的街道办事处在法律上不是一个东西
....... (2022-07-29 18:27) 

不好意思,没有仔细理解你的意思。草率了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22-08-03
现实中几乎没有差别,可以说是普遍性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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