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4楼湖鹰于15/2,2009 00:32发表的 :
理想状态下应该只是首都地区建直辖市。考虑到现实情况,也应严格控制直辖市数量,尤其要限制直辖市特权。
要控制直辖市的特权,大量增加直辖市倒是一种好的手段。
若是两三个中的一个的时候,别人会把你当回事儿;因为你是鹤立鸡群。
若是二三十个中的一个地时候,就没人把你当回事儿了。
直辖市有一个优势在于,
省制之下,一般有省-市县-乡镇、省-市-区县-乡镇、省-市-区三级或四级的结构。
直辖市可以变成市-区县-乡镇、市-区两级或三级的结构。
大家伙儿可以讲省县直辖,将四级架构给抹去。
但是直辖市一样可以与时俱进,将三级的结构给抹去,划小市辖区/撤销县级,直接变成市-区镇乡二级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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