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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论]开发区还有什么存在价值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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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1-04
— 本帖被 keating 从 区划改革 移动到本区(2015-10-21) —

这里说的开发区是普通的那种开发区,每个市县都可以设立的那种,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深圳特区之类的不在此类。


开发区说白了,似乎是工业集中地,本应该是市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仅管理开发的区域,大多是工业区,具有临时的性质。但开发区目前在部分区域代替了正式行政区,甚至还设立法院,大片管理居民区,代管村,甚至代管乡镇街道,这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使当居民缺少本应该具有的人大等基本地方组织,是违宪行为。


目前的趋势,很多开发区都和正是行政区合一了,比如广州开发区和萝岗区,北仑开发区和北仑区,余姚工业区和朗霞街道。。。这种趋势,开发区政区化的趋势,使得人们不禁要问,开发区还有没有必要存在。地市级完全可以组织一个市辖区为开发区,县市完全可以组织一个街道为开发区,何必要另设一个开发区呢?除了增设机构外,没有看到任何必要性。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1-04
开发区就是市县等的特区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1-09
那地方本来就要开发,非要设上一个班子,养一批人。除了远离建成区的开发区,其他开发区原则上不再设立管理机构,只划定地域,出台政策便可。
jim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1-09
开发区机构一应具全,虽然上面不认可,在底下是当作县级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1-09
把開發區當成是臺灣的管理局吧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2-12
开发区的级别一般比县级区的级别要高,如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副市级,江汉区经济发展区管委会为副局级(江汉区为正局级),东西湖区径河街办金河工业园管委会为副处级(径河街办为正处级).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2-13
四有新区

有准备转为行政区域的价值
有解决就业压力的价值
有财源滚滚的价值
有政绩显著的价值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2-13
一个重要作用是导致了区划的混乱。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2-15
开发区不是行政机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2-15
开发区最后正式建立“区”,说明这个开发区,已经“开发”的较成熟了。

我记得韩国京畿道城南市的盆唐区,以前也是“盆唐开发区”(类似的名字),开发的比较成熟以后,则正式建立“盆唐区”。

一个地方要开发,既然是作为政府导向的,那么必然应该设立相应的政府机构来进行这个导向。就好象中央提“中部崛起”,那必然要设立一个“办公室”来做这个工作,否则“开发”就只是口号而已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开发区”怎么会没有价值。

套用企业管理的名词来说,政府设立开发区,就好比企业内的“项目部”。当项目完成后,这个项目部可能撤消,可能改个名字变成普通部,也可以所有人马并入某个部,也可能各人各归原来部门。无论哪种结果,最后这个“项目部”可能会没有了,那能说“项目部”是没有价值的吗?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2-15
一县一市,若无一处地方可以建立“开发区”(无论是何种特点,旅游、经济、工业、农业、高新……),那这个县可能真的是没有什么价值了。就好象某大型企业几百年无“项目部”,除非是这个企业生产的东西太有秘方了,老本太强,无须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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