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7普数据,也翻了一下
地图,现在的
城市建设真的是乱死了。
现在的城市乱象主要有几个:
1.特大超大城市摊大饼现象比较严重,特大超大城市的城市
交通布局也不好。这块的解决
方案就是用组合城市来解决,加快其他组团的建设,疏解中心区
人口。
2.大城市大量的城中村问题
3.跳出城市随便建设的问题,这个也比较普遍,各级城市都有这个问题。
4.行政服务严重浪费的问题
个人觉得按照以下几点,可以从
行政区划上解决现在的城市乱象
1.严格以小学定社区,一所小学的学区就是一个社区,无小学的不得建立社区。
-----社区按照人口来决定根本不行,各地能找出无穷理由拒绝社区整合和街道整合。而小学却是一个刚需。
小学按照入学数,凡是入学人数低于30人的无特殊情况的不允许继续存在,凡是特批存在此类小学,小学的额外支出由批准单位支付。
城市在进行新的社区规划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六班制小学规划。不允许建设距离比较远的,居住人口数量比较少的居民点。 乡镇必须有一所小学,办不了小学的乡镇必须合并。
2.严格限制城市拓展区
城市规模低于150万人口的,除港口、机场、火车站等交通点以及大规模景区以外,不得跳出现有城市另外建设新城。
城市规模低于150万人,且有多个城区的,应该尽可能进行融合。不允许往背离方向发展。
以行政村为认定目标,严格划定城市拓展区的范围。剔除不适合开发的土地和公园用地以后,严格限制未开发土地的面积比例。不允许将大量未开发土地划入街道。
城中村等计入未开发土地。
各种开发区等,规划范围可以超过拓展区范围,但是不得一次性划入开发区,而应该根据开发区的开发进度逐渐划入。
3.严格设置街道的标准
成熟城市建成区的街道标准为15-20个社区(约30-50万人)
城市郊区的街道标准为不低于10个社区,并且连同规划建设范围不低于15个社区。城市郊区的街道不足10个社区的时候应该和临近的街道合并
管理,但是最大不得超过30个社区。
4.严格将社会事务和
经济建设分离,小型的经济区,不得管理民政范畴的事务。管民的经济区不得低于一个街道的规模。
所有的农场、林场、盐场等同样按照小学设置要求,能够设置小学的,可以设置为一个镇,不能设置小学的全部划入相邻的镇。
有条件可以实行一区一街模式,也就是一个功能区设置一个街道的模式。5.严控地级市辖区,和县辖街道,实行一市一区、一县一街制度。
城市规模低于150万的城市,只允许设置一个市辖区。
城市规模高于150万的城市,可以设置多个市辖区。设置多个市辖区的时候,应该以大约600平方公里的范围设置一个市辖区,并且一个市辖区只允许建设最多300平方公里,其余不建设的部分设置乡镇。
行政区域特殊的地方,可以实行城区郊区分离的体制,切块设区,郊区设县。
同样的县城低于50万的,只允许设置一个街道,不允许设置多个街道。
已经改区的可以不改回,但是面积低于600平方公里左右的市辖区必须撤并,面积高于600平方公里,并且有多个城区的应该予以拆分。
6.各个区划的设置应该纳入省政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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