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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街道办事处已经严重名不副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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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7-03
所谓“某某街道办事处”原来指的是上级政府为了分片管理而在城区内设的机构,一般以机构所在街或路命名,即“街道办事处”只是一个机构,管理一定的城区。如宁波的百丈街道办事处,虽然不是直接面临百丈路,但已没差几十米路;原来的沧水街道办事处临沧水街等等,这都是很合适的。但现在已经把”街道办事处“的概念理解成一片区域了,于是,很多”××街道办事处“内根本就不存在××街、路——现在新设的街道办事处多是如此,就以原来的乡镇名或者其他名称命名。如宁波鄞州的钟公庙街道(无钟公庙街、路,系由原钟公庙镇改设。此处一块公交车站广告居然写着”钟公庙街道办事处欢迎您“)、宁波海曙的西门街道(无西门街、路,因位于宁波城区西侧命名)。
综上所述,“街道办事处”的含义已经完全转变了——就如地区行政公署改地级市一样。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7-03
街道办事处是县级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我个人觉得他的管辖范围是某个骗取,命名为街道,并不一定是某条街,比如很多城市有南城、北城街道,但不一定有南城路、北城路,它的办事机构是办事处。至于什么地区改市,就更不懂你的意思了,地区、街道都只是一种区划的名称,并不一定是指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地区(一个范围内,比如华北地区),街道(例如某某路),就像市现在并不指一个集市一样。

个人意见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7-04
不过现在的街道办事处是已经变味了,有很多是乡镇改建。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7-04
还是撤了吧!
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有多勇敢……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7-04
以下是引用jinyi12在2004-7-3 20:51:00的发言:
街道办事处是县级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我个人觉得他的管辖范围是某个骗取,命名为街道,并不一定是某条街,比如很多城市有南城、北城街道,但不一定有南城路、北城路,它的办事机构是办事处。至于什么地区改市,就更不懂你的意思了,地区、街道都只是一种区划的名称,并不一定是指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地区(一个范围内,比如华北地区),街道(例如某某路),就像市现在并不指一个集市一样。
个人意见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将村、屯、庄、乡等区划名称拿出来广泛使用,比如上海市改成上海行政村,天津市改成天津庄,哈尔滨市改成哈尔滨屯,广州市改成广州乡?————哦,陈水扁也许更喜欢这样的逻辑,台湾省就顺利的改成台湾国——并且可以特别声明,改称台湾国并不不代表台湾独立,只是一个行政区划的名称而已。

本来街道办事处是城市或城镇的街区建制,可以用该街区中的某个街路的名称命名,也可以不是,但是使用在某个街区的,一般是在市辖区、市、镇之下的建制,已派出机构的形式存在。而中国行政区划上的混乱,难道不是有指鹿为马的味道么?——几乎所有的市建制,新设立的很多市辖区建制,镇建制,行政村等等。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7-05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4-7-4 22:38:08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jinyi12在2004-7-3 20:51:00的发言:
街道办事处是县级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我个人觉得他的管辖范围是某个骗取,命名为街道,并不一定是某条街,比如很多城市有南城、北城街道,但不一定有南城路、北城路,它的办事机构是办事处。至于什么地区改市,就更不懂你的意思了,地区、街道都只是一种区划的名称,并不一定是指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地区(一个范围内,比如华北地区),街道(例如某某路),就像市现在并不指一个集市一样。
个人意见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将村、屯、庄、乡等区划名称拿出来广泛使用,比如上海市改成上海行政村,天津市改成天津庄,哈尔滨市改成哈尔滨屯,广州市改成广州乡?————哦,陈水扁也许更喜欢这样的逻辑,台湾省就顺利的改成台湾国——并且可以特别声明,改称台湾国并不不代表台湾独立,只是一个行政区划的名称而已。

本来街道办事处是城市或城镇的街区建制,可以用该街区中的某个街路的名称命名,也可以不是,但是使用在某个街区的,一般是在市辖区、市、镇之下的建制,已派出机构的形式存在。而中国行政区划上的混乱,难道不是有指鹿为马的味道么?——几乎所有的市建制,新设立的很多市辖区建制,镇建制,行政村等等。
[/quote]看来广州级别最高!
团结全国各族、各地人民,爱我大中华,中国一定要复兴!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7-12
那又有甚么关系?只要不影响管理就行了
改名又是一笔费用!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7-14
市都变味了, 何况街道乎?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7-16
现在中国区划的潮流

你可以鄙视一下的
但要改变的话
那是整个体制的问题了
潜入水底,冷眼旁观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7-16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7-13 17:03:08的发言:
街道改成坊可能合楼主的意。


我倾向于“街区”,但是“坊”也不错。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7-16
不要再带"区"字了,现在省(自治区\特区)/地(地区)/县(区\特区\林区)/乡(地区办事处)/村(社区)各级都有带"区"字的.够乱的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7-16
只有村(委会)没有社区(居委会)的街道很多.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7-17
看到某市的话是这么说的“设立某某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化的重要标志”
言下之意即那里街道越多,那里城市化程度就越高!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5-06-02
我的区划理想:县村直辖,镇与村平级,均应自治,街道应改为坊,与镇村平级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5-06-03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4-7-4 22:38:08的发言: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将村、屯、庄、乡等区划名称拿出来广泛使用,比如上海市改成上海行政村,天津市改成天津庄,哈尔滨市改成哈尔滨屯,广州市改成广州乡?————哦,陈水扁也许更喜欢这样的逻辑,台湾省就顺利的改成台湾国——并且可以特别声明,改称台湾国并不不代表台湾独立,只是一个行政区划的名称而已。
本来街道办事处是城市或城镇的街区建制,可以用该街区中的某个街路的名称命名,也可以不是,但是使用在某个街区的,一般是在市辖区、市、镇之下的建制,已派出机构的形式存在。而中国行政区划上的混乱,难道不是有指鹿为马的味道么?——几乎所有的市建制,新设立的很多市辖区建制,镇建制,行政村等等。


这没有什么,很多字在历史上已经发生了字意的偏移.


如"国"的本意最初就是城市(带有城墙的),后来衍变为诸侯国/封国,再后来(近代)衍变为主权国家的意思.


再如"市"的本意就是交换商品,买卖东西的意思,是个动词,后来衍变为集市的意思(买卖东西的地方),再后来(近代)衍变为城市的意思(用来翻译CITY这个词).


如果近代中国设市之初,就用"镇"或者什么其他字来用,也无不可.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5-06-03
其实早就有改革的必要拉!现在北京好多地方改称'地区办事处'![em04]
繁华落近,
一声憔悴在风里,
回头是无情也无雨;
明月小楼,
孤独无人诉情真,
人间有我才梦未醒。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5-06-03

“国”作为政区在古今从没断过。

中国商周时期的诸侯国,汉晋时期的王国、公国、侯国。

苏联是加盟共和国,阿联酋的酋长国,日本中世纪分有六十六国(或写作州),而古希腊时期的译成城邦,美国则译成州(在使用联邦这个词时译成邦)

三代夏商周 春秋战国延
一统秦两汉 三国两晋传
南北朝分立 隋唐五代连
宋元明清后 古代至此完
民国乱纷纷 浊酒数从前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5-06-03
最怕连一条象样的街道都没有的办事处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5-06-03

乡镇该的街道就不好吗?以钟公庙为例,已经被宁波市建成区吞并当然可以改成区直辖的地区改立街道了啊.还有像奉化江口这样的和市区关系很密的卫星城当然也可以作为是政府的直辖地区设立办事处啦.

街道办事处在某些地区应该改成办事处,因为它们只是市(区)直辖某地的派出机构,那里没有"街道",只因为不好再发明一个新名词(防止混乱)所以拿"街道办事处"套用一下啦.

我说啊,干脆全改"办事处",镇的派出机构改称"片".(部分地区镇的派出机构为"办事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5-06-03
以下是引用东海风在2004-7-16 20:19:02的发言:
我倾向于“街区”,但是“坊”也不错。

那还不如用“洞”!!!

呵呵,玩笑哈。不过只要今后改革市县同级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5-06-06

深圳和珠三角许多“街道”的实际规模都十分庞大

决非一个派出性的机构可以管辖

如布吉镇,实际常住人口在百万左右。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5-06-06
我们为什么要改革,这是因为我们穷;我们为什么穷,这是因为我们经常改革。
很多年没有增加县级市,县级市、县改区,地改市、乡该镇,镇改街道,说明行政区划的改革方向已定,即: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市—区、镇制度,小部分地区实行省—市—区、镇、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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