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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简单的谈一谈我的区划理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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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4-02-29
嘉義如加上水上 朴子 人口超過50萬人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4-03-01
以下是引用chwang在2004-2-29 23:41:07的发言:
嘉義如加上水上 朴子 人口超過50萬人

嘉义算是省辖市吧,它下辖几个乡镇级区划?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4-03-01
台灣的市如省轄市 縣轄市 和大陸不同
不是下轄幾個鄉鎮區 中山 東莞本身是縣改制所以轄區大 當然人亦多
而台灣的市 面積較小 可能只有一個鄉或鎮大 但人口可能比一個縣多
you know?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4-03-01
台灣的市如省轄市 縣轄市 和大陸不同
不是下轄幾個鄉鎮區 中山 東莞本身是縣改制所以轄區大 當然人亦多
而台灣的市 面積較小 可能只有一個鄉或鎮大 但人口可能比一個縣多
you know?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4-04-02
除了25反对,5、9、10、14、19、20、23保留之外,其余一概支持。
稳省、撤地、扩县、并乡镇、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4-04-05
补充:

乡镇可以改制为“城市政府服务中心”“农村政府服务中心”

“里”可以改制为“政府服务站”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4-04-05
嘉义算是省辖市吧,它下辖几个乡镇级区划?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4-04-07
中国区划应该是高效的管理体制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4-04-08
我支持分省。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4-04-08
对,县下面就是应该叫镇!不要叫什么市.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4-04-08
http://xzqh.info/bbs/dispbbs.asp?boardID=3&ID=14582
大多类似!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4-04-09
请说明理由!

以下是引用mcwc在2004-4-8 15:31:02的发言:
我支持分省。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4-04-09
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县下辖的“市”,一概称为“镇”好一点,不要每一级都有“市”

以下是引用wuqingjun在2004-4-8 17:14:17的发言:
对,县下面就是应该叫镇!不要叫什么市.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4-04-09
liujy:

镇:总人口1万人以上,建成区人口0.3万人以上;
乡:总人口0.5万人以上;
————————————
那一个“州”要管几个乡镇????????????
另外我反对你的区再下辖街道办,在我的方案中除了直辖市没定之外,所有的街道办全撤了!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4-04-14
市的经济实力再强也不能和省平级,市内各工职人员工资由人大决定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4-05-06
我的区划改革理念:
我的区划改革理念:
以前曾写过一篇很长的。经过一段时间考虑,还没有修改好。现在先发个简短的:
1、本人反对分省,我国目前有34个省级区划,数目已经不少了,没必要大规模的分省。
2、本人反对设立“大区“,目前论坛上除了大量分省的贴子,还有设立“大区”的主张。这等于又加上一级,区划改革本来是要减一级的,反而加了一级。
3、分省和设大区实质上是出自同一个流派:分省之后,全国成了百八十个省,数目太多,只好设大区了。
4、分省和设大区实质上是出自同一个错误:只考虑省级,不考虑省级之下!所以本人认为区划改革要自下而上的考虑,先考虑乡镇,再考虑市县,最后考虑省。
5、本人支持市县直辖,但要加上一条:合并县治!现在县的规模普遍太小了(建国之后分县太多、合县太少),一般县治的规模只有40多万人口,许多县人口都在30万以下,少的竟不足十万!只有一个大镇的人口规模。
6、本人放弃原先主张的“州“”郡”称谓,二级区划主张称“市”“县”。
7、本人认为一个县市的人口规模原则上要在百万以上,请注意这里的“原则上”三字,特例可以少于百万。西藏、新疆、内蒙等人口密度低的地区也可以少于百万。
8、本人认为一个县市人口的中等规模应是100-200万,假设为150万。这样一个5000万人口的省份差不多可下辖30-40个县市,这个数目与省级的数目差不多。
9、本人认为二级区划的市(也就是省辖市)的建成区人口规模原则上应在50万以上(或者30万以上,具体商讨),附带近郊设省辖市,总人口正好达到100万。
10、本人认办不应该广设直辖市,全国最多只设3-5个直辖市就可以了,建成区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大城市没有必要都直辖,也没有必要为了平均强硬的拆分成几个市,规模大点的省辖市可以存在。
11、本人认为一个中等乡镇的人口规模应在7-8万左右(以前曾主张10万)。这样一个中等县份(人口150口万),乡镇数目在20个左右,另外可以下辖一些如开发区、厂区、林区、农场、渔场之类的乡镇级区划(以前这些一般都是县级)。
12、本人前面提到“县可下辖一些乡镇级的开发区、厂区、林区、农场、渔场”并不是说本人支持大量搞这些设置,本人认为这种设置应尽量少搞。
13、对11、12举些例子:比如鞍山钢铁厂的厂区,新疆建设兵团的一些农场。神农架、大兴安岭、黑龙江的林场,酒泉基地的基地区等等。
14、本人认为省在必要时可直辖极个别的直辖镇,请注意是极个别。
15、现在一个乡镇的一般规模只有3万左右,要大量合并,许多乡镇有上百号工作人员,要撤到30个以下,7-8万人口的乡镇30个工作人员正好。
16、县辖市问题,本人支持建成区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原则上为县辖市(或者30万以下,具体商讨),虽然大了一点,但没有关乡,个别少于50万但极为重要的城市可以省辖。
17、本人认为县辖市的称谓不应称为“市”,而应称为镇,不要搞得从省级到乡镇级每一级都有“市”,在城市的称谓上,直辖市可以改称为“都”,省辖市仍称为“市”,县辖市称为“镇”。
18、“乡”和“镇”是有区别的,乡是划块的区划,镇则是一个小城市附带近郊。因此本人认为镇的非农业人口原则上应在五万以上,非农人口少于五万的原则上称乡。
19、在西藏等人口密度极密的地区可到设一个村级的区划,称“里”,为什么呢,举个例子,西藏人口密度小,我主张一个乡镇要7-8万的人口,西藏可以低点,可以是3万,但是这个3万朋多大呢?如果每平方公里假设10人的话,这个3万人口就是3000平方公里!如果每平方公里只有1人的话,那就是3万平方公里的大地方,也就是说公民跑回最基层的政府也要走上几十上百公里的路!所以这种乡还要划区。
20、接19,但这种划区不是正式的区划,只是上级区划的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一般只有3-5名,辖区人口一般在2000人左右,工作人员除了是公务员之外,还要兼任医生、科技服务员、教师等职务。
21、一个乡镇下辖若干个公民自治组织,这种自治组织就是我们现在的村居委,但我们的村居委要合并成社区,现在许多居委会的人口只有500多人,实在太少了!要合并成3000-5000的社区,村委会的设置则要尊重自然状况,原则上一个自然村设一个村委会,大的自然村也不要拆分成几个行政村,万人村就万人村,没什么关系。两三个村如果发展之后抱成一个团,可以搞“联村社区”。
22、本人反对分省,但不反对“调省”在省级数目不增加的前提下,不反对调整省界。
以下5条仅只提出,可能会有许多人反对,留待以后讨论,看能不能与网友们先就前面22条达成基本共识?
23、本人反对拆分新疆、内蒙古,地方大不是理由,那是省级不是乡县市级,一般人很省跑省政府,所以省府远一点没有大关系,拆分了要设两个省,反而成本更高。
24、本人支持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级区划,可并入甘肃。
25、本人支持撤销青海省,河湟地区和海北海西并入甘肃,海南部份并入西藏。
26、乡镇可以分别改制为:“农村政府服务中心”和“城市政府服务中心”。
27、“里”可以改制为“政府服务站”。

提上这27条供大家参考。

直辖市---|----区----|----坊----|

   |-- 省辖市-|----坊----|
|
省 —|           ----基层自治体:社区\村\场等等
(自治省) | |----镇----|
| |(县辖市)
|-- 县 —-|        ----里(乡派出机构)
(自治县) |      
   |----乡----|
     (自治乡)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4-08-13
这个集中了我的理念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5-01-18

我和你相反,我认为三级区划才应该是完全政府,二级区划应该是简易政府。

当然,如果三级城市区划本身的城市很大,那就升格为二级区划,那么这个区划是完全政府,而不是简易政府。

简单的说,只有市镇政府等城市型政府才是完整政府(一般为三级政府,少数为二级政府),县、自治州等广域区划当为简易政府(二级区划)。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5-01-18
QQme

那么你的三级区划一般规模是多大?

二级区划一般规模又是多大?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5-01-18

三级区划就是以市镇为单位,包含少量郊区。

市如果很大,可升格为二级区划。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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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5-01-18

但是一个市一旦升格会不会"吞噬"临近市镇呢?

会不会回复到目前的现状?

(前提是行政区划体制不变)

[em06]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05-01-18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5-1-18 14:57:26的发言:

三级区划就是以市镇为单位,包含少量郊区。


市如果很大,可升格为二级区划。


那如果是农村地区呢?或者是小城镇地区呢?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05-01-19

to yyyngngfe:我个人认为大多数市不会升格,我的升格标准是100万,100万的省辖市可以是县域市,或者是半县域市,体现市和县合并的特征,这样的市只有区,没有镇,周围的镇都改区。

to 范缜:农村和小城镇地区自然都是省-县-市镇体制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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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05-01-19

基本上都是局限在区域性建制(或者称为地域性建制)范围内,很难看到城市性建制、城镇性建制、村落性建制——也就是统称的聚落性建制的影子。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政府是政府,企业是企业,不能因为企业规模大了就认为企业可以变成政府了,也不能因为政府小就归大企业管理了。那是因为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

在中国历史上,实行了几千年的郡县制一直是与民间建制的村镇并存的状态。而在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日显重要的当代,中国却将市、镇纳入到了国家性建制体系,将村建制变成了单纯的区域建制的最底层——取缔了几乎所有的民间或者说是社会性的建制,社会性建制已经名存实亡了。

区域建制,比如省、地区、县、乡,属于国家性建制体系,行使的是不同级别的国家性职权;聚落建制,比如市、镇、村,属于民间或者说是社会性建制,行使的是民众或者说是社会性职权。一个聚落就是一个基本的社会单元,什么样的建制是政府机构,什么样的建制是社会组织,二者的关系如何确立,是行政区划必须优先思考的问题。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99 发表于: 2005-01-19

同意区域性建制三级区划为简易政府,从我所在的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来看,我觉得这样的设置是符合实际且易于操作的。对于聚落性建制的三级政府是否适宜设简易政府,我认识不清,不敢妄议。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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