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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中国的现实,还必须保留地级市(设区、不管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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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5-07


中国目前行政区划改革最受关注的,除了省级行政区划改革,另外就是“地级市”的未来走向问题。

解决地级市的区划不合理问题,现在的共识,就是市县脱钩,实行省县直辖,彻底解决“市管市”、“市管县”的问题。

实行省县直辖后,有网友说原来的地级市要改为县级市,我认为不能一味地这么要求,要具体分析。原来的地级市,就是不管县了,还有市辖区一级。地级市和县级市(包括县),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职能上应该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地级市(也可以说是设区的市)的格局没必要轻易打破。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角度,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市辖区一级保留为好。当然,对于市辖区的职能,是可以界定为小于县和县级市的。未来的发展,市辖区可以不设立,或者虚化。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5-07
那不就是废除地级市嘛?
精卫衔微木
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
猛志固常在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5-07
以下是引用千里眼在2004-5-7 22:10:42的发言:
那不就是废除地级市嘛?

我说的保留地级市,是相对于县级市来说的。真正标准说法,应该是“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5-08
设一个区的市还不如不设区!
历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冕恩仇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5-08
就是我方案中的“府”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5-08
为什么不管县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5-08
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5-08
提起“市”就乱乱乱头绪~~~~~````
共和国由1个首都和若干联邦主体组成;
联邦主体划分为都市、独立市和郡。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5-08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8 8:42:21的发言:
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同意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5-08
以下是引用快刀浪子在2004-5-8 1:03:14的发言:
设一个区的市还不如不设区!


这样的区估计有不少,完全可以改回市,县级市(不设区的市)。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5-08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8 8:42:21的发言:
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既然是城市,原则上都应该这样。北京、上海的县不是绝大多数改成区了吗?但是,在法定的范围内,直辖市和较大的市还是可以辖少量的县的。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5-08
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0:48:5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8 8:42:21的发言:
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既然是城市,原则上都应该这样。北京、上海的县不是绝大多数改成区了吗?但是,在法定的范围内,直辖市和较大的市还是可以辖少量的县的。
[/quote]
较大的市?
在不同人的定义中,有完全不同的含义.

有的说全国有十几个.
还有的说全国有几百个.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5-08
实行省县直辖,必须保留一部分省辖“较大的市”。比如说市区规模较大的一些省会城市,比如说没有直辖的大连、青岛、深圳等城市。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5-08
法律规定的“较大的市”是有明确定义的,不存在其他含义。
只有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设区,依然是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其他非“较大的市”的地级市设区则目前尚属违宪。

以下是引用实在在2004-5-8 11:06:48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0:48:5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5-8 8:42:21的发言:
不管什么级别,叫什么名称,只要是城市性质的政区,都不应该辖县。

既然是城市,原则上都应该这样。北京、上海的县不是绝大多数改成区了吗?但是,在法定的范围内,直辖市和较大的市还是可以辖少量的县的。
[/quote]
较大的市?
在不同人的定义中,有完全不同的含义.

有的说全国有十几个.
还有的说全国有几百个.
[/quote]
还没入管理群的,赶紧扫码入微信管理群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5-08
现实讲确实应该这样
一刀切有隐患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5-08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象有些省具备省县直辖的条件就没必要强求地级市,但就大多数来说,还是要保留地级市. 关于我的观点,可参见我发的"我国行政体系改革方案"
我是行政区划的保守派,但是是有革新精神的保守派!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5-08
保留地级市(设区、不管县)可以理解为省县直辖。只保留地级市市辖区,地级市不管县(县级市)。不过原先整县改区的远郊区最好能恢复县。让地级市成为纯城市性质的市。
撤销地级市—合并小县—省县直辖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5-08
以下是引用枭雄一世在2004-5-8 12:56:42的发言:
保留地级市(设区、不管县)可以理解为省县直辖。只保留地级市市辖区,地级市不管县(县级市)。不过原先整县改区的远郊区最好能恢复县。让地级市成为纯城市性质的市。

对。地级市(设区的市)、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互不隶属,都在“省县直辖”的范畴。只不过是一个设区,一个不设区。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5-08
以下是引用快刀浪子在2004-5-8 1:03:14的发言:
设一个区的市还不如不设区!

哈哈~~~~~~
就是的!
跟没设一样!
例如:衡水市,桃城区。
一市一区~~~~~~[em11]
真想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有多勇敢……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5-08
“一市一区”、“一市两区”,这样的地级市确实没有必要保留,但是,“一市四区”、“一市多区”的地级市,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设区的市、市。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县级行政区域的基层区域为乡、民族乡、镇、街区。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7-23
不管县,这不是现金地级市的主流。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7-23
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3:40:36的发言:
“一市一区”、“一市两区”,这样的地级市确实没有必要保留,但是,“一市四区”、“一市多区”的地级市,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大家都来"县改区",如何?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7-23
以下是引用hand在2004-7-23 10:11:35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janp在2004-5-8 13:40:36的发言:
“一市一区”、“一市两区”,这样的地级市确实没有必要保留,但是,“一市四区”、“一市多区”的地级市,还是有必要保留的。
大家都来"县改区",如何?
[/quote]
区必须要连成一块。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7-23
恢复“市”的本来面貌,将行政区划的“市”改回真正意义的城市的‘市”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能够统一意见,我们的改革思路就会很明晰。
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的“市”,应该是不辖县的。城市的特点是非常明晰的,不同于广大农村的县。我认为,市应该是在城市管理上的基本行政单位,“区”不应该是一级政府,不应该有决策权,而只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理论上现在的区和街道办事处应该是同一的。象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性城市,在市区可以设立20-30个区级派出机构或者更多。小一点的城市,相对设立少一些的区。总之,在城市一级,市政府直接通过派出机构管理市政,减少政府层级,保障政令畅通。
原来所辖的县,可以由省一级政府直接管理;也可以设立“郡”一级政府(或其他称谓的建制),统一管理所辖的市和县。前一种方式需要撤销地区一级政府,形成省-县市2级政府;后一种方式只需要合并一些地区,省政府改组为中央的派出机构,也形成实质的郡-县市2级地方政府。县市以下的,无论城市还是乡村,均改为派出机构,减少管理层次。我个人认为,2种方式结果是一样的,看改革震动大小。
例如象北京,可以设立北京省(或首都省,合并廊坊市),同时设立北京市,管理城8区(可以将城8区拆散成多个区级派出机构),原来的顺义、昌平等县区直接隶属北京省(或首都省)。北京市和顺义、昌平等北京省(首都省)的属县,不具有从属关系,但从级别上高出一些。这样,北京市政府专注于市政建设和管理,北京省(或首都省)负责整个大首都地区的管理,职能可以清晰的分开。
如果套用第2套方案,设立郡级行政区划,基本原理是一样的。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7-23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旦這個政策一出台,馬上會有相當多的地級市利用政治權力把下轄的縣和縣級市變成區,這樣一來縣級單位更加慘了。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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