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
三、关于缩省的理由分析和增省的方案设想
(一)缩省的理由分析
省级行政区作为我国的一级行政区(曾经在刚建国的初期,我国曾设立过大区,那个时候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就不是一级行政区,而是比大区低一级的第二级行政区),也是我国中央管辖的最高级别的行政区,现阶段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我国现有34个省级行政区。如果再包括我国特殊的省级行政区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那么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就是35个。
行省制度起源于元朝,此后的明朝、清朝、民国和新中国都延续了行省制度,所以行政制度在我国历史上已经存在了800多年的时间,对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现在有很多人口大省的人口都已经在亿人左右。比如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常住总人口超过1亿人的省份就有广东省和山东省两个省级行政区,而河南省的常住人口也迫近了1亿人口大关,江苏省和四川省也距离1亿人的距离并不远。而作为省级行政区,超过7000万数量的人口实在是有点太大了,已经超过了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数了。因此,从我国省级行政区的人口数量来看,我国的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四川省、浙江省等人口大省都应该考虑拆分为两个省级行政区。
另外,我国部分省级行政区幅员面积过大,省级行政区管辖面积超过30万平方公里,就不便于省级行政管理了,因为3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就相当于英国、日本等世界大国的国土面积了,甚至已经是韩国、朝鲜这样的“大国”国土面积的三倍大了。如果从陆地面积来看,德国、法国、日本、英国、西班牙、意大利、韩国、泰国、葡萄牙、以色列、荷兰、新西兰、南非等世界上大名鼎鼎的国家,面积都只相当于我国的中小省份。我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三个超100万平方公里的省级行政区,其管辖面积如果放到世界上,就是妥妥的国土大国的规模,超过全世界百分之九十的国家。
而且省级行政区面积过大,往往出现省域范围内管辖区域跨度过大,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十分遥远,不利于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省级政府往往会忽略一些地方,也让老百姓办事十分不方便。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东西跨度就十分惊人,从蒙东地区的呼伦贝尔市最北端至蒙西地区的阿拉善右旗最西端里程超过3500公里,远远超过了通达6个省会城市的沪昆高铁和纵向最长的京广高铁的长度。还有拥有漫长河西走廊的甘肃省,其省域东西跨度也高达1800公里;新疆自治区东西和南北跨度均在2000公里左右,从最北端的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到最南端的和田地区,相当于内地跨了好多个省份。而新疆的陆地面积更是达到166万平方公里,仅略小于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和华中地区总面积。
(二)增加省级行政区的设想
增省即增加省级行政区,包括新设立省、自治区和中央直辖市。增省就是为了更能够实行区域内全面统筹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我国从清朝以来,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以后,都有很多行政区划方面的专家考虑过缩省增加省级行政区数量,比如民国时期就有多个增省方案,1939年张我华63省方案,1940年胡焕庸64省方案,1941年黄国璋58省方案,1946年张其昀61省方案。
日前有专家提出建议,对地方治理结构进行重大改革。其要点有三:一是缩小省的范围,增加省的建制,全国省的数量可以增加到50—60个左右;二是撤销地市一级建制,减少行政层级;三是提升县、乡行政首长直选层级。如果该方案最终成事,那将是改革开放以来力度、广度和深度最大的行政体制改革。它将极大地改变目前的 权力配置格局,全面地简化治理结构,为中央和地方的合理分权打下基础,并大大地提高行政效率。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缩省”是釜底抽薪之策。省的规模缩小了,行政层级就可以相应减少,例如取消地市一级。这样上下之间的沟通会更加顺畅,决策也更容易形成和贯彻,行政效率势必大大提高,扯皮和浪费也可以大大减少。
同时,省变小了,利益分配就会相应变得比较单纯,各地区就比较容易形成发展上的合力。这无论对落后地区,还是发达地区,都是发展上的利好之策。因为目前,影响发展的一大问题就是各区域内部协调不足。而“缩省”显然将大大改善地区协调方面的问题。
另外,撤销了地市一级建制,可以直接遏制圈地热的蔓延。在现行的格局下,即使圈地热暂时被刹住了,以后遇到了合适的时机,还是会再次爆发出来。这是利益关系决定了的。但只要撤销了地市一级政权,城市就失去了“侵占”乡村土地的权力,乡村利益也比较容易得到保障。
在现代社会,地方的合理分权是大国治理的重中之重。说得严重一点,这个问题解决不好,长治久安就很难实现。目前的“大省”状况,使得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始终处于一种“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尴尬状态。只有“缩省”,才能够化解其中矛盾,为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铺平道路。
(三)增省级行政区的举措和方案设想
1.增加省级行政额的基本原则
一是增加区域中心城市为直辖市,便于带动区域经济,更好实施国家发展大战略。比如对东北大区、西北大区、华南大区、华中大区的区域中心城市就可以考虑增设为中央直辖市,这些区域中心城市也基本达到了设为直辖市的条件,且基本都是副省级市,调整难度较小。
二是拆分面积超大的省级行政区,便于高效管理,减少行政运营成本。比如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辖区面积超大而常住人口也不少的省级行政区,就可以考虑拆分为两个省级行政区,即能够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增加政府公共服务的覆盖率。但是西藏自治区虽然辖区面积排名全国第二,但是由于地广人稀,人口太少,所以没有必要拆分西藏自治区。
三是拆分人口大省,原则上各省级行政区人口不超7000万人。比如我国七普常住人口超过1亿人的广东省和山东省,而这两个省正好都有两个副省级市,广东省有副省级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山东省有副省级市济南市和青岛市,且都是经济实力较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具备将不是省会的国家计划单列市升格为中央直辖市。另外,像河南省、江苏省、四川省等人口大省也有必要拆分为两个省级行政区,比如河南省的洛阳市,江苏省的徐州市,都是城市规模较大且属于区域中心城市,具备升格直辖市的一定条件。而四川省虽然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泸州市、西昌市、攀枝花市等都不具备升格直辖市的条件,但是原西康省区域其实具备分为一个省级行政区的条件。
2.关于增加省级行政的调整建议和方案
(1)可以考虑新设立五个直辖市:
一是可考虑增设大连直辖市。将大连直辖市定位为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将现辽宁大连市、丹东市、营口市和鞍山市岫岩满足自治县划入新的大连直辖市,简称连。大连市原本就是副省级的国家计划单列市,是中央直辖市的后备城市,大连升格直辖市算是水到渠成。而且增设大连直辖市,有利于在东北地区培育一个经济增长极,有利于东北振兴,未来可以考虑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二是可以考虑增设深圳直辖市。深圳直辖市定位华南区域中心城市,将现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划入深圳直辖市,简称深。深圳市是国家改革开放的窗口,也是国家经济特区和国家计划单列市,可以说是我国目前唯一具备升格中央直辖市条件的城市,目前深圳市拥有的国家政策甚至有很多直辖市都不具备,深圳市完全就是“准直辖市”。
三是可以考虑增设武汉直辖市。武汉直辖市定位为华中区域中心城市,将现湖北省武汉市、黄冈市、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孝感市和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划入武汉直辖市,简称武。武汉市是我国第一个直辖市,可惜第一个直辖市如今却并不是直辖市,只是副省级市。武汉市具备升格直辖市的众多条件,唯一的缺点就是武汉市目前是湖北省的省会城市,假如武汉市升格直辖市后,将导致湖北省实力急速下降。
四是可以考虑设置徐州直辖市。将徐州都市圈范围内的地级市全部划到徐州直辖市范围,包括江苏的徐州、连云港以及安徽、山东、河南部分城市,涉及总人口3188万人,面积4.8万平方公里。范围包括:江苏省的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安徽省的宿州市、淮北市;山东省的枣庄市,济宁市的微山县;河南省永城市,共涉及8个地级市,其区域构成以江苏省境内为主体。空间组织:核心层以50KM为半径,包括徐州市区和邳州、沛县、萧县三县(市);紧密层以100KM为半径,包括徐州市睢宁、丰县、新沂、宿迁、永城,安徽的宿州市和淮北市,山东的曲阜市、滕州市、枣庄市、济宁市、微山县。
五是可以考虑增设青岛直辖市,将山东省现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划入青岛直辖市,简称胶。设立青岛直辖市后,济南市将成为了山东省名副其实的老大,济南市可以全心全意地增强省会济南的首位度。而青岛市成为中央直辖市后,将获得更多的国家政策和机遇,这样对济南市和青岛市发展都有利。
(2)可以考虑新成立六个省设想方案:
一是可以考虑增设兴安省,将内蒙古自治区现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和黑龙江省现大兴安岭地区划入兴安省,简称兴,省会呼伦贝尔市。
二是可以考虑增设滦渤省或热河省,将河北省现唐山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和内蒙古现赤峰市划入滦渤省,简称滦,省会唐山市。其实这个区域主要就是我国曾经撤销的热河省的区域范围,相当于是恢复设立热河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