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清朝的经验吧。
清朝是中国人口从八位数级别向九位数转变的过程,清初继承明制,主要是省府县三级,随着人口的暴增,清政府一方面通过散州升直隶州,直隶州改府,拆分较大的府和县的方法增加府县两级的数量,另一方面将明朝中后期临时搞出来的厅继承并发扬,厅指的是府州县的佐贰官(府州同知、通判、县丞主簿典史)的官署,在一些冲繁疲难的地方设立厅(以府州同知或通判为长官)和分县(以县丞主簿或典史为长官),厅分属府州的散厅和属省的直隶厅,厅改为府州或县的不少,分县设治,正式设县的陆续出现。
以此来看,随着社会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县改区会越来越多,区县市会越来越小,变成地级市派出行政服务中心,直接面对基层,就是小县化。而基层的村和居委会也会因为人口聚集而导致有些变大,有些变小,甚至空心化,那么村局合并就成为必然了,规模大概是比乡镇小,比村大。将来大概率演变为省—地级市—区—居民自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