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结论:
巴黎 – 中央集权制的首都。
柏林 – 单一中心分权制的首都。
伦敦 – 多中心自治型首都。
巴黎
1977年之前的巴黎市长由中央政府委任。当时的塞纳省省长代表中央政府兼任巴黎市长。那时候连巴黎20个区的区长,也由中央委派。此外,巴黎的治安工作由中央政府另派专员负责。在层层管控之下,当时巴黎市议会沦为实质上的咨询机构。但在高度中央集权下,巴黎从中央那里得到极大好处,财政资源滚滚流入巴黎。70年代的行政区划改革使得巴黎市获得了省的地位,巴黎市长Mairie de Paris兼任巴黎省议会主席Président de Conseil général。不过中央集权的制度有所放松但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巴黎市长无可避免要和另外三个机构的负责人协作,即中央政府系统的 1)法兰西岛大区省长Préfet兼巴黎省省长Préfet;2)地区警察总长Préfet de Police;以及地方自治系统的法兰西岛议会主席Président du conseil Régional d'Île-de-France。
巴黎20个区承办业务的权限统统来自市政府,因此巴黎的区实际是市政府的分支机构以及咨询机构。巴黎市只包括旧城的20个市区,面积不超过105 km2 ,人口约200万。大巴黎地区基本上相当于法兰西岛大区。
现行建制:法兰西岛大区-- 巴黎省/市 -- 22个城区(arrondissement)
层级间的关系:上强下弱。第一、二两级平权,第三级极弱。
柏林
二战后西柏林恢复了魏玛共和国的二级制市--区,不过柏林也取得了联邦德国一个州的地位。这使得柏林拥有与本文其他两个首都城市无法比拟的内部事务和经济自主权。因此,柏林市州比较容易把权力集中起来。特别在德国统一后,联邦政府和柏林州需要集中较大的力量,整合原被两个政权分治过的一个城市。当时遇上极大的财政困难。2001年的调整把23个区合并成12个区,每区得到了较大的自主权。这样做强化了区的地位,减省了行政开支,协调起来比较容易。柏林的调整是为了在集权与和分权之间寻求新的平衡点。
现行建制:柏林州/市 -- 12 区(bezirke)
层级间的关系:上强下弱。
伦敦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大伦敦政府解散,整个伦敦地区成了无人牵头的局面,基层地方政府之间除了靠中央政府出面,缺乏有效的协调能力。不过这期间经济却快速发展,形成了多中心各自争荣的现象。
大伦敦政府在2000年成立。但这仅仅是一个统筹地域事务和协调的机制。新政府的权限比80年代之前的政府要少得多。目前它主要管理四个方面:区域交通政策和服务、区域发展政策、治安(“苏格兰场”)和火警及救急服务。除此以外,一切靠区域内33个地方政府的共识和合作意愿。大伦敦市长的工作是一边与中央政府各部门沟通,另一边则与区内33个地方政府协调,难度很高。
现行建制:大伦敦 -- 33 个伦敦城区 (London borough+City)
层级间的关系:上弱下强。
[附] 有关人口和建成区面积的资料
人口(万人) 建成区(km2) 密度(人/km2)
巴黎 964 2,723 3,550
柏林 367 984 3,750
伦敦 828 1,623 5,100
北京 862 748 11,500
上海 1000 746 13,400
以上资料根据 City Mayors 2006年统计。计算建成区面积,是以连绵不断的市区建筑为准,而该地域内人口密度不能低于该国政府自定的市区标准。其中柏林和伦敦的建成区基本上与柏林州和大伦敦的行政区划相当。巴黎的建成区则大大越出巴黎市的范围。这里加上用同一方法计算于北京和上海的数据,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