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 28 号)规定,现对新建铁
路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东连武汉枢纽,并通过京广客专连接武汉、长沙以
及我国华南地区,通过在建的武九客专沟通华东地区;远期西连西安枢纽,并通过
徐兰客专、银西快速铁路向西北地区辐射;中与郑万客专连接,沟通河南、华北及
西南地区,是中西部客运专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位于湖北省境内,近期线路自在建汉孝城际铁路孝感东站引出,向西北方
向经孝感、随州、襄阳至十堰,新建正线全长 394.772km。远期自云梦站出岔向东
南经孝感西、东西湖引入武汉西站。工程设东津至襄阳东联络线,其中上行线长
7.950km,下行线长 7.637km;设襄阳枢纽武汉至重庆方向联络线,其中上行线长
6.556km,下行线长 5.262km。
工程共设车站 14 座,依次是孝感东、朋兴(预留)、云梦北、安陆西、随州南、
安居、枣阳、东津、马集、老河口南、谷城北、丹江口南、武当山西、十堰北站,
其中孝感东站利用既有汉孝城际站,延长站台和接长到发线,改为贯通式车站;枣
阳站在既有站对侧增设城际场并局部改建;朋兴站为预留无配线车站;其余均为新
建车站。工程新建襄阳动车运用所一处,在随州南、东津、十堰北设综合维修车间
(含工区),在云梦北、枣阳、丹江口南设综合维修工区。全线新建 8 座 220kV 牵
引变电所;对汉孝城际天河牵引变电所变压器安装容量由 2×( 20+12.5) MVA 增容
至 2×( 31.5+16) MVA,供电等级为 220kV。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速度目标值: 350 公里/小时;采用无砟轨道。工程
工期 4 年。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评价范围涉及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羊子山古墓群、 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
丹江口水库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武当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文化遗产等
重点或特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线路穿越丹江口水库准水源保护区 1 处。
根据工程设计和区域环境现状,本工程施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桥
梁、隧道建设、路堤填筑、路堑开挖、车站修筑、取弃土(渣)等工程活动导致地
表植被破坏、地表扰动,水土流失、交通干扰、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征地拆迁、
土地利用、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环境影响。本工程后主要环境影响有:列车运行
时引起的噪声、振动影响,电气化铁路对沿线无线电视收视影响,主变电所工频电
磁场影响,车站、铁路段(所)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沿线超标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及功
能置换等措施,使敏感点声环境达标或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2.振动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噪声污染防治,对于近期振动超过 80 dB 的敏感点
采取功能置换措施。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尽量保存当地的熟化土,对于建设中永久占用地、临
时占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
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覆压周边
植被。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考虑选择适合当地的速成树种外,在布局上还应考虑多种
树种的交错分布,提高走廊带内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增加抗病害能力,并增强廊道
自身的稳定性。另外树种种苗的选择应经过严格检疫,防止引入病害。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应做好时间计划,力求避免在
晨昏和正午高噪声设备施工等。
线路经过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区段设置声屏障;在生态保育区开展资源与生
态环境监测;禁止在湿地公园内设置堆料场、施工营地、取弃土场等临时用地,减
少对湿地的占用;必须在湿地公园内设置施工便道时,尽量使用已有道路或沿施工
线路设置。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越界施工和破坏征地范
围外植被的行为;施工期临时用地周围设置围挡,界定作业区和活动范围,防止施
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车辆随意进入施工场地以外的区域;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
路或布置在红线之内,减少临时占地。
4. 地表水保护措施:
(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采取管理及工程措施;
( 2)加强环保监理,施工的各种废水严禁直接排入自然受纳水体;机械和车辆
清洗及维修的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 3 ) 运 营 期 孝 感 东 、 朋 兴 站 、 枣 阳 及 谷 城 北 站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处 理 达 到
( 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南、武当山西站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它车站及动车运用所
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 GB8978-1996)之一级标准排入附近农灌沟渠;待将来随着
站区周边的城镇化建设逐渐完善,生活及少量生产污水再根据具体条件纳入到城镇
污水处理系统中。
( 4)加强丹江口水库准水源保护区施工期及运营期环保措施,确保饮用水源保
护区水质功能区达标。
5.环境空气影响保护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并保持清洁;靠近居民
集中区的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在拆迁和开
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
集中堆放的要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进行绿化和美
化,炊事炉灶等应采用清洁燃料;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应实行密闭式运输;
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工程后采用电力机车牵引,无机车废气排放;同时不新建锅炉,无锅炉废气排
放。
6.地下水保护措施:隧道施工废水,应在各隧道洞口处设置排水处理设施,废
水达标后方可排放;建议在每座隧道进出口分别设置沉淀池。隧道施工采取“以堵为
主,限量排放”的原则,严格控制地下水涌水。工程施工期应加强隧道上方地下水环
境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对地下水的环境影响。
7.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对敏感点中受该工程影响的电视用户补偿有线电视入网经费。
牵引变电所及 GSM-R 铁路移动通信系统落实最终选址时对居民区予以避让,
并尽量远离居民区。
8.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垃圾经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
理。
四、采取措施后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噪声影响: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声环境敏感点能达标或维持现状,或满足使
用功能要求。
2.振动影响:结合噪声防治,采取功能置换措施后,其余环境敏感点能满足标
准要求。
3.生态影响:工程的永久征用土地主要为林地、草地和旱地,会对项目区的农
业和林果业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建设对所在区的植被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工程将采
取绿化、植树、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对恢复、改善工程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将产
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4.地表水环境影响:新增污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当地水环境功能产
生较大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
围地下水水质不会产生污染影响。
6.环境空气影响:采用电力牵引,无机车废气排放;同时不新建锅炉,无锅炉
废气排放;本工程环境空气影响只有施工期产生的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7. 电磁环境影响:新建牵引变电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很低,均
能达标; GSM-R 铁路移动通信系统距离天线 24m 以外,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可满足
标准要求。
8.固体废物影响: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 2014—2020
年)》,工程建设总体符合沿线城市总体规划。评价认为,工程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管理及环保措施,工程穿越重要或特
殊生态及水环境敏感区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索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期限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见《新建铁路武汉经襄阳至十堰城际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文本存放于建设单位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5 日 -2014 年 11 月 18 日( 10 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⑴写信到:武汉市和平大道 745 号,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环工处,
邮编: 430063;⑵打电话到: 027-51185577;⑶发传真到: 027-51155977;⑷电子
邮件到: zlt54@126.com ;⑸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反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36 号帅府商通大厦
联系人:肖工 电话: 027-88189382
评价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 745 号铁四院环工处
邮编: 430063
联系人:张工 电话: 027- 51185577
传真: 027-51155977 Email: zlt5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