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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假平凹在2004-4-9 9:23:29的发言:其文虽彰,然未及其理。 其一,重庆、海南固穷,然其发展速度绝非往日可比,受益于升格可见。 其二,作者言“缩省非今之要务,撤地市是也!”,予谓莫若撤省存市,更见古风。 其三,观夫作者所虑,无非在冗员未缩,机构未裁,恐增民负、失民心,然不缩省,此问题则可解耶?缩省,此问题必益耶? 其四,作者斥薄贵利等“摇尾媚主“、”奴颜悦上“、”承执柄者之欢”,殊非厚道,不足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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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司徒少文在2004-4-7 13:40:12的发言:我同意楼主意见!!! 但可适当增加,析分一些大省如四川,新疆,内蒙等,别的省就不必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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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eishenme在2004-4-7 13:19:21的发言:就是,仔细看看中国地图,有好多满清时期定下来的省份早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了,已经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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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shsh在2004-7-1 11:00:00的发言:缩地(地级市)扩地(地级市)----新地级相当于现3、4县规模 缩县扩县--------------新县级相当于现3、4乡镇规模 撤乡镇---------------缩县扩县后乡镇级没有存在的必要中央---34省级---每省级30-40地州级----每地州级30-40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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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mashuang在2004-7-1 19:54:56的发言:我只想说 如果分省是自下而上的,我同意。 如果是自上而下的,我不同意。 如果同意人一生下来他的权力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那么比人更高一级的组织的权力是更不可神圣侵犯的。 一个省的的诞生使这个省的人民决定的,不是省内一小部分人决定,也不是省外的那些指手画脚的人决定的。 比如黑龙江省要分出松江省,不是别人决定的,是全体黑龙江人民决定的,然后再提到国家议程,由全国权力机关决定。没有黑龙江人民的提请,即使全国人大也不能分黑龙江省,但提到议程到全国人大,她决定不分就不分,决定分就分。这叫自下而上的。 如果没有黑龙江省人民决定黑龙江分还是不分,而有别的上级机关决定黑龙江省分几个省,那作为我个人是不同意。因为这是自上而下的决定。 这好比人的生存权,我生下来我获得权利就神圣无比,谁也不能、也不应该扼杀我的生存权, 但我的诞生是自然的、也是人类的结果,但不是强加有意识形态的结果。 一个组织也是先有它的自然创造者,她诞生了,但可能被扼杀了;但没有自然的诞生,是被有意识的制造的,那它不是人,也不是比人更高一级的组织,它只不过是一个工具,因为他的诞生就是为别人服务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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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反对分省!
我一直认为分省的理由都不是很充分,倒觉得一些地图爱好者对地图变更的兴趣很大.
什么人多要分省为什么?
为什么地大要分省?
为什么有利经济?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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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interday8在2005-10-7 11:21:29的发言:乱七八糟的一篇文章,几乎不值一驳.建省当然有成果不够显著的案例,但是要看到清末的台湾,新疆建省则是意义重大。以一两个失败案例来否定全盘,鄙视楼猪。
乱七八糟的一篇文章,几乎不值一驳.
建省当然有成果不够显著的案例,但是要看到清末的台湾,新疆建省则是意义重大。
以一两个失败案例来否定全盘,鄙视楼猪。
同感,举例太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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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曲径通幽在2005-10-8 17:32:38的发言:在省区的问题上,我的观点: 分省、废地、稳县、乡镇自治和三级市制!
同意,除了三级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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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lshsh在2004-7-1 11:00:00的发言:缩地(地级市)扩地(地级市)----新地级相当于现3、4县规模缩县扩县--------------新县级相当于现3、4乡镇规模撤乡镇---------------缩县扩县后乡镇级没有存在的必要中央---34省级---每省级30-40地州级----每地州级30-40县级
很新颖!可能有一定可行性。
毕竟省这一级没怎么动,只动下面地级市和县、乡镇,可能容易操作。
但某些省确实不合理,有的省过大,有的省过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