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街道办与社区名存在大量的“叠床架屋式”的啰嗦命名法。例如,上海地区有些城中村、老社区改建後,往往命名为“XX新村”,其实毫无必要。一方面多写几个字没必要,另一方面明明在特大城市市区内,为何要叫“村”?叫村就罢了,还要交“新”村?在通名前面加个“新”的命名法最让我深恶痛绝,搞得通名与专名怎么算都不对,例如浦东新区,按语法要么是“浦东新”+“区”,要么是“浦东”+“新区”。但是市辖区没有“新区”这个类别。。。
由此派生的问题还有,XX新村街道办事处、XX路街道办事处、XX村街道办事处、XX镇街道办事处,已经最绝的——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的“河沙镇镇”。。。
强烈建议乡镇街命名时严禁这种啰嗦地名,专名中应严禁以“新村”、“县、乡、镇”、“路”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