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设立合法吗?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三不合法
其一,作为十堰市设立的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不合法。十堰市在丹江口市境内设立十堰市的派出机构,不合法。十堰市只是代管丹江口市,还要直接管理丹江口市武当山街道办事处(以及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更不合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明文规定,市辖区的设立由国务院审批。但是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不是十堰市的市辖区。作为十堰市在丹江口市境内的派出机构“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设立,至今未经国务院审批。
其二,隶属关系的变更不合法。
在民政部公布的丹江口市行政区划丹江口市的武当山街道办事处,换块牌子成了“武当山特区”并由十堰市管辖,这种变更至今未经国务院审批。
丹江口市武当山在丹江口版图的中央,武当山和十堰市没有土地接壤。所谓的“武当山特区”只是十堰市在丹江口市境内设立的派出机构。不合法。随时都可以撤销。在民政部丹江口市行政区划里,武当山是丹江口市下面的一个街道办事处。武当山风景区在丹江口市街道办事处境内。
丹江口市和武当山历史就是一个地方,现在搞两套班子,特别是武当山是办事处不像办事处,政府不像政府,什么机构养那多人?本身就不正常,国家早说精简机构,如果说有利于发展,把丹江口市和武当山整合在一起省里直管,这样精简高效更有利于发展,还免去了民怨,对谁都是稳定发展。
武当山被联合国列为世界文化遗产,注册地在丹江口市,登记主管部门为丹江口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市长,登记的历史文化遗迹遍布丹江口市八个乡镇办事处,其中武当山八宫之首的净乐宫就在丹江口市城区。十堰市把武当山镇划给十堰市直管,是严重违背联合国明确规定的有关规定,这个官司恐怕要打到联合国去。恢复丹江口市管理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理所当然。
1997年11月18日,我省唯一的旅游经济特区——湖北省武当山经济特区宣告成立,省长助理江泓参加成立大会并主持揭牌仪式。成立湖北省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是省政府8月18日在武当山现场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湖北省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与湖北省武当山旅游风景管理局、湖北省武当山旅游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为正县级机构,丹江口市管理。
管理权之争
1997年7月,武当山风景区管理局(镇)与省级武当山旅游经济开发区合并成为湖北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即湖北省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湖北省武当山风景管理局、湖北省武当山旅游局,为正县级机构,仍属于丹江口市管辖。2003年1月,武当山的发展受到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当年6月17日,省政府决定在武当山设立真正意义的旅游经济特区,实施“主权不变、治权独立、事权下放”,赋予武当山独立行使县一级政府职能,丹江口市完全失去管辖权,这两次归属权的变更都遭到丹江口市民的强烈不满,2000年4月7日和2004年9月15日,丹江口市先后两次10万人上街签名要求收回武当山的管理权。并使得丹江口市与上级十堰市产生巨大的矛盾。
武当山风景区所在地是原来的丹江口市老营镇,为了武当山的发展,才改名为武当山镇,以后改名为武当山街道办事处,一直是丹江口市的一个镇。目前在民政部丹江口市行政区划里是丹江口市武当山街道办事处,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是十堰市申请,湖北省批准的旅游开发区性质,是十堰市在丹江口市武当山设立的派出机构,将丹江口市武当山街道办事处改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严格的说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