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有删减修改】
美国的市长有多大权力?美国市长都干些什么?
不用天天“坐班”,更像是兼职,大多干着“老本行” 在美国的中小城市,市长一职并不是全日制的,市长不用天天“坐班”。这种市长的薪水也不多,一般不超过5万美元,市长的生活来源主要还是靠“老本行”获得。不过,在洛杉矶、旧金山、纽约这样的
大城市,市长就变成了一个“全日制”的职位,薪水自然也多,年薪基本都在10万美元左右。当然,这个收入比其他如律师医生之类的工作并不算太多。
政府的形象代表,权力大小不一 在美国,市是依据州政府的特许成立的自治组织。按
规模大小,美国的市分成3级。由于城市的等级和各州对市的授权不同,各市市政府的模式和权力大小也不相同。如果用商业的眼光来观察的话,美国的市政府就像一个企业。
美国的市政府机构中,有市议会、市政府秘书、消防局、警察局、图书馆、市政
规划局、休闲娱乐部、公共工程部等若干部门。其中,市议会相当于董事会,一切重大决定都由市议会的议员们讨论和投票决定。市政府下属的各个部门,就好比是企业的各个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市长的权力则根据各个城市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美国城市分为“强市长制”和“弱市长制”两种。在“强市长制”下,市长由选民直接选出,拥有任命政府各部门负责人、提出预算草案、否决市议会通过的议案等权力。纽约、华盛顿、旧金山的市长就是由市民直接选举出来的,有一定的实权,任期4年。这样的市长都是“全职”的,都有自己的私人秘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市长有绝对的决定权,重大问题还得市议会决定。在美国,除了一些大城市,一般城市并不采用这种制度。
一般城市采用的是“弱市长制”,市长从市议会成员中选出或由市议员轮流担任,其主要职责是主持市议员开会,听取市民的意见,代表市政府发表演讲,是市政府的形象代表。市长没有任命权。假如市政府要聘任警察局长等部门负责人,必须经市议员讨论决定,市长说了不算。这种类型的市长有的任期1年、有的任期两年,有的是“全职”、有的是“半职”。
不管具体事务,听取市民意见才是重要任务 实行“弱市长制”的城市,市政府一般都由市议会任命一位“市政经理人”,负责执行市议会的各项决议,相当于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可以说,市政经理人是一位
行政专家,市政府下属的各个部门办理的具体事务都要由市政经理人将有关开支情况、预算运用情况报给市议会,经市议会审核后决定。正因如此,在美国的市政府中,市长有半职的,
市政经理人却都是全职的。
不过,市长也不清闲,除了主持市议会外,听取市民意见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当市长要在市民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在美国,只要有钱参加竞选,谁都有可能成为美国市长,但竞选过程却很难。
对于直接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市长,竞选是相当激烈的。在竞选中既要寻找社区团体支持,又要寻找企业赞助,还要不停地向选民宣传自己的主张,这个过程不仅耗费钱财,而且让人身心疲惫。可以说,
在美国谁都可以想当市长,谁都可以竞选市长,但在走向市长职位的道路上,候选人必须过一道关,那就是接受全体市民的“审查”。
要实现为他人服务的理想,就去当市长 尽管美国市长既没有多大权力,也没有多少薪水,但想当市长的人还是不少。大多数人希望自己能在市长这个职位上更好地维护他们和公众的权益,更好地回馈社会,实现个人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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