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届立法院2月1日报到,王金平再度连任立法院长,当选后他抛出“在朝野建立共识下,重建新国会大厦”的主张,使得立法院迁建问题再度引起外界关注;过去立院迁建曾两度叩关,但最后都功败垂成。 王金平接受采访时说,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机关,但现址老旧,相较于各国国会也相形失色,以国内现有建筑物标的来看,立法院大概是全国各级民意机关中最寒酸的;重建新国会可彰显民主成就及庄严的民主精神。王金平表示,如果全体立委对于重建新国会有共识,那么土地取得不是问题,“只是从左手转到右手”。他说,
迁建新国会必须重新编列建设经费,立院也需针对国会形状、如何发挥议事功能、展现国会建筑风格等进行规划,之后可交由营建署兴建。
立法院人士说,迁建立法院是为了国会庄严性考量,
立院现址是台北市政府财产,原先是属于都市计划中的学校用地,
单是立法院院区(不含青岛一馆、二馆),每年就要花费新台币5323万元向台北市政府承租,形同寄人篱下。重建新国会是国会议长的重要愿景。王金平是以国会议长的高度提出这个议题,并不是为了他自己的
历史定位,也不是为了给自己用;他认为,国会迁建越拖费用会越高,对国家财政越不利。立法院从第4届起,在软件上已经不输给其他
行政单位,但是在硬件上,可能是全国各级民意机关最不起眼的。立法院建筑老旧,又是向台北市政府承租,实在有必要迁建,盖一座具有庄严性的国会殿堂。
绿委提《国家首都法》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薛凌今天表示,立法院迁建若形成朝野共识,政府应及早规划因应国都可能会随同国会迁移,她主张政府应研议《国家首都法》草案因应可能的迁都发展。 立法院长王金平抛出“在朝野建立共识下,重建新国会大厦”的主张,引发讨论。薛凌晚间发布
新闻稿表示,
国会迁建地点应由朝野立委进行表决,国会若迁到台北市以外地区,政府应预备国都可能会随同国会迁移。 薛凌说,立法院迁离现址早在1993年就曾提出,但一波三折。直到去年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中华民国101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关于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表示,立法院是否迁建,应在下一届立法院成立之初,请立法院长召集朝野立委形成明确共识。
薛凌说,
如果国会迁离台北市,接着首都是否仍设在台北市将会成为另一波探讨的议题。加上中南部朝野立委曾经也提议迁都中南部,因此建议立法院或政府应有健全的《国家首都法》来因应可能的迁都事宜。